幼儿园办园标准?那么,幼儿园办园标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安全区域 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周围50米以内无污染、无噪音影响。不应与易燃易爆生产、储存、装卸场所相邻布置,远离高压线、垃圾站及大型机动车停车场。
平房和四合院 利用平房和四合院开办幼儿园,应当有独立院落,有一定活动场地。
多层民用建筑 利用多层民用建筑开办幼儿园,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应设置在首层或二、三层;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三级的,应设置在首层或二层;建筑物耐火等级为四级的,应设置在首层;均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其安全出口的数量不应少于2个,并设置相应的室外游戏场所及安全防护措施。幼儿园不应设在地下、半地下建筑物内。幼儿园不应设置在高层建筑内,如必须设置在高层建筑内,应设于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并应设置不少于2个单独的安全出入口,疏散通道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小规模幼儿园 小规模幼儿园提供计时制、半日制和全日制服务。提供全日制服务的,应有相对独立的幼儿户外活动场地及安全防护措施,人均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
独立稳定 幼儿园应有与办园规模相适应的独立、安全、相对稳定的园舍。如使用租赁房舍,租赁期应不少于3年,且举办者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和相应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契约。不得租用转租场所或租用违章建筑物、危房等不适合教学活动的场所。
活动室面积 每班幼儿活动室建筑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每班班额不超过30人。光照充足,通风良好。活动室位于多层建筑内且面积超过120平方米时,应设2个安全出口。
其他用房 幼儿盥洗室、厕所、消毒间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且厕所必须采用水冲式。教师办公室、保健室或医务室、储藏室、资料室、幼儿隔离室、备课室、会议室等用房可根据幼儿园实际需要设置。
卫生饮水和洗手设备 每班有卫生饮水设备和流动水洗手设备,水龙头不少于3个,且适合儿童身高;有水杯、毛巾架;儿童水杯、毛巾个人专用;有温控设施,并采取相应防护。
餐饮服务许可证 提供幼儿膳食的托幼园所,必须取得卫生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卫生等级达到B级及以上卫生标准。
桌椅床柜等 有适合幼儿使用的桌、椅、床、地垫、玩具柜(架);被褥、凉席个人专用;有录音机、电视机等音像设备。
园长和教师 园长、教师做到持证上岗,园长有资格证,教师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获得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证书。
城区 每班2-3名专职教师,比例:1:10-15。
农村 每班1-2名教师,比例1:15-20。
安保人员 300人以下的幼儿园配备3名,300人以上的幼儿园配备6名。保卫室要配足配齐安保器械,并对安保器械加强管理,要配有专人负责。在关键部位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实现无缝隙、全覆盖监控,并配备电***、钢叉、辣椒水、对讲机等器械,并明确专人24小时值守。
室外活动场地 室外活动场地生均不少于4平方米,其中包括2平方米的绿化面积。两个班以上应有3件以上大型体育活动器械,中、小型活动器械基本能满足幼儿活动的需要,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环境应达到绿化、美化、儿童化、教育化。
第一责任人制度 落实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园长是第一责任人,负全责,并与全体教职工签定安全责任书,建立安全目标考核制度。
门卫管理 加强门卫管理,严格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加强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
封闭式管理 幼儿入园后,实行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幼儿园,确需进入的必须进行登记,并经园长批准。
幼儿接送车辆管理 加强幼儿接送车辆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园车和驾驶员管理制度,严禁租用“三无”车辆和拼装车、报废车接送幼儿。
设置与规模 幼儿园设置应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就近入园、方便接送”的原则,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和分布以及生源变动趋势,综合考虑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独立设置。原则上城市每5000人设置1所6个班的幼儿园,10000人设置1所12个班的幼儿园。城镇新建住宅小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人口较少的农村地区幼儿园可结合实际适当减小办园规模。人口密度大、有条件的行政村可单独建园;人口密度小或偏远地区行政村可依托乡镇中心幼儿园举办分园;人口较少、距离较近的行政村之间可联合办园。有条件的农村小学可附设幼儿园(班)。农村幼儿园规模一般应在3个班以上。适龄幼儿数不足3个班的可举办独立幼儿班。
避开危险地带 必须避开地震危险地段、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和洪水灾害的区域等不安全的地带,避开输油、输气管道和高压供电走廊等。
安全防护距离 必须与铁路、机场及飞机起降航线有足够的安全、卫生防护距离。避开主要交通干道、建筑的阴影区等。不应与通讯发射塔(台)等有较强电磁波辐射的场所毗邻。
楼层限制 幼儿园不得设置在高层建筑内。幼儿园不得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符合其他要求 符合其他有关安全、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班级幼儿人数 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4周岁)25人;中班(4~5周岁)30人;大班(5~6周岁)35人。幼儿园可按年龄分别编班,也可混合编班。幼儿园招收体检合格的适龄幼儿。
举办者 举办者必须是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社会组织或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办园单位或组织必须在武汉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园公民必须在武汉市有固定的住所。
设置规模 幼儿园设置规模不低于3个班、不超6个班,班额不超过30人。
办园地点 幼儿园设点应符合本区域学前教育布局规划的要求。幼儿园园址应设在地质条件较好、交通便利、环境清洁、空气流通、日照充足、无噪音等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的区域内,与铁路、公路干道、机场、飞机起降航线及高压供电走廊等有足够的安全、卫生防护距离,远离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传染性、腐蚀性等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装卸场所。
园舍 幼儿园园舍必须取得具有房屋安全鉴定资质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书。租赁办园的园舍,应有与场所产权人依法签订的租赁合同,租赁期不低于3年。平房办园应单门独院;楼房办园,不得超过3楼,有独立的出入口或两个安全出口。不得与民居、娱乐和商业场所等混设。幼儿园幼儿生均房屋使用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生均活动场地不低于1.5平方米。园内应合理设置幼儿活动室、教师办公室、医务保健室、会议室、厨房、寝室、盥洗室、厕所等教学、办公和生活用房,其中幼儿厕所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
消防安全 幼儿园必须按消防部门要求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
卫生安全 幼儿园食堂须有符合饮食卫生安全规定的食品清洗、储存和加工的设施设备,有安全卫生的食物盛装器具和消毒的设施,并取得区级以上食品药监部门出具的《卫生许可证》。
以上就是幼儿园办园标准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