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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小学招聘,重庆小学教师招聘2023

  • 小学
  • 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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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丰都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简章

    为选拔优秀人才,提高教育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唯棚脊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83名,具体招聘单位、专业、人数详见《2011年丰都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

    (一)职高专业课教师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届、2011届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二)武平镇新光完小、龙坦完小、坝周完小为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

    (三)幼儿教师为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幼教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

    (四)其它学校均为全日制师范指渗类普通高校2010、2011届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和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和处罚;

    (三)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和拿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丰都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一览表)。

    五、招聘程序

    重庆私立学校招聘教师

    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璧山区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重庆市璧山区2015年四季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年满18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在璧山区工作5年及以上;

    (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专业要求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执行;

    (四)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前1日)。

    (六)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敏孝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七)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区教委(璧城街道双星大道369号二号楼417室),咨询电话:(023)85284502。

    (三)报名方法: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报考,按各报考岗位分别竞争、聘用。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招氏巧聘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表》。

    (四)开考比例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五)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11月6日下午14:00-17:00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的,须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领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考桥核稿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总分值各为100分。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专业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

    笔试资料推荐:2015年重庆市璧山区教师招聘考试专用特训题库!

    笔试时间暂定为2015年11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

    (二)面试

    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进入面试考生的笔试成绩不低于此次招聘岗位中按1:3比例人数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说课、上课或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总分值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

    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教委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复检)。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作一次性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教委组织用人单位,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工作)表现和其提供的基本情况,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做出考察结论。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不作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若未在璧山服务满5年,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十、信息发布

    笔试成绩、面试通知、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通知、体检结果、考察、拟聘人员名单等信息,将在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网上发布,请各位考生注意及时查询。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严肃纪律,防止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聘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重庆市璧山区2015年四季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重庆小学老师招聘条件

    4488元/月。通过查询重轿肢孝庆谢家湾小学教师招聘待遇显示,学校教闭稿师平均工资为4488元/月,有五险一金,节假日福利,寒暑假假期。重庆市饥斗,简称“渝”,别称山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

    2023重庆主城小学教师招聘

    按照《垫江县干部人事调配工作办法(试行)》(垫江委组〔2019〕136号)规定,为满足城区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特制定本遴选简章。

    一、遴选名额及岗位

    城区小学(幼儿园)122名(见附件1《垫江县2021年城区小学(幼儿园)遴选教师岗位一览表》)。

    若某一遴选岗位的遴选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足1∶2,则相应递减该岗位遴选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遴选。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遴选的岗位,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可办理退费。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1.县内学校(不含桂溪街道和桂阳街道辖区的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岗小学(幼儿园)教师。

    2.下列情形,不属遴选范围:

    (1)2018年9月1日以来发生违反师德规定(以调查认定的发生时间为准)或按垫教工委〔2015〕6号文件规定“一票否决”者;

    (2)2018年9月1日以来受过刑事处罚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影响期内;

    (3)正受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遴选条件

    1.任教年限:在县内现工作单位任教3周年及以上(即2018年秋期及以前进入现单位任教,在县教委顶岗锻炼、支教时间计为任教时间)。

    2.学历:报考小学、幼儿园岗位为专科(含国民教育)及以上。

    3.业绩:2018—2019学年、2019—2020学年,学校按垫教工委发〔2015〕8号、垫教工委发〔2018〕21号制定方案,考核的个人业绩均在本校教职工平均成绩以上。

    4.年度考核:2018年、2019年、2020年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2018年参加工作者当年不作要求)。

    5.报考岗位学科需与现任教学科一致。但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小学教师报考幼儿园岗位,以及小学全科教师报考小学岗位,不受限制。其他条件详见《垫江县2021年城区小学(幼儿园)遴选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者必须以编制单位报名,每人限报一所学校中的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上午9∶00—5月25日24∶00。

    报名方式:用微信扫描二维码(见附件)。

    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填报有效,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若提供虚假、错误信息,责任自负。

    报名情况将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5月24日下午6点第一次公布岗位报名情况,5月25日下午2点第二次公布岗位报名情况。

    联系人:罗其明74669348,李亚琴74616156

    (二)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5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骨干教师证(无证可提供文件)、赛课等级获奖证书等加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垫江县2021年城区中小学遴选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审查表不须单位签字盖章)、学校出具年度考核、业绩考核证明、1寸照片2张等材料。证明材料要写明该同志在县内教育工作年限、任教年级学科、三年年度考核结论、业绩考核(业绩考核要写明本人学年成绩和校职工学年平均成绩)以及师德师风表现情燃大况(证明材料须出具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证明材料模版详见附件3。考生持相关证件、材料到县教委现场资格确认,符合报名资格者准予报名,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考试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考核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学科段(段指学前教育、小学段)学科知识,满分100分。采取闭卷考试,答卷时间为120分钟。

    2.面试

    面试按各学科岗位拟遴选人数1:2比例,根据笔试加分总成绩(即:笔试加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桐饥。

    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试讲前备课3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

    试讲内容为所报考学科(即小学段、学前教育)教材内容,试讲具体内容在面试前临时确定。

    面试时间:2021年5月30日(星期日),考生须在2021年5月30日早上7∶00前进入面试候考室。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自愿放弃面试或其他原因取消面试资格者,不予递补。凡参加面试后的皮轮竖人员不得放弃本次遴选面试后各个环节的资格。

    3.加分

    (1)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签章、落款时间为准),获得教育部、重庆市教委(含内设处室)、县教委组织的,本人现场参加的课堂教学赛课(不含以任何形式报送其他实体的比赛或赛课奖,获奖指该项活动级别最高奖且与所报学科一致),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教育部:5分、4分、3分;

    市教委(含市教科院及市技装中心):3分、2分、1分;

    县教委:1.5分、1分、0.5分;

    同一活动只计最高级奖。获奖加分项最高为5分。

    (2)在2020年春期或秋期教学质量监测中教学成绩获全县同学科同年级前一、二、三名的分别加3分、2分、1分。(质量监测中心提供)

    (3)近三年,组织安排到玉鼎小学、桂溪小学、桂北小学顶岗者,一年加0.5分。

    (四)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采用100分制,各按50%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即: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

    (五)资格复审

    按总成绩分岗位划线,对上线人员遴选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情况、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的态度与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者,不纳入总成绩人员名单中划线,也不作为遴选对象。

    (六)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

    分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当出现总成绩相等时,依次以笔试成绩高、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高、加分高、教龄长者优先。

    (七)空缺岗位的处理

    对报名人数不足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将择期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再组织一次面试,确定拟遴选对象。

    1.进入面试对象的确定:按1:2的比例,在同学科参考但未成为拟遴选人员中,经本人书面申请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3.考核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

    4.选岗:根据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由考生在空缺岗位中选择确定拟遴选岗位。

    (八)公示

    1.成绩公示: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将于整个面试工作结束后3天内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2.拟遴选人员公示,经资格复审结束后,垫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拟遴选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者以实名举报,县教委将对举报内容进行查证,一经查实,不符合遴选条件者,取消遴选资格,所缺名额不予递补。

    举报电话:74616156,74515408。

    公示无异议者,初步确定为遴选对象,经有关部门审定,待2021年春期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遴选调动人员于2021年秋期开学前凭调动通知到报考学校报到上岗。调动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为十二级,并按新聘岗位职级标准计发工资,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保留。

    四、组织领导及纪律要求

    (一)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本次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公开遴选教师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工作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凡被本次确定为遴选对象的教师,必须认真履行好2021年春期工作职责。如所在学校反映工作不负责任,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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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小学音乐教师招聘

    为选拔优秀人才,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结合长寿区教育事磨瞎业发展和教师队伍现状,经区编委批准,决定面向2009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工作人员。

    一、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72名,其中:城区学校62名,农村高完中和街镇中学10名(详见长寿区公开招聘教育工作人员学科及人数一览表)。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城区中小学实行分学科考试、定向聘用;农村中学统一报名,分学科考试,区教委统一安排聘用学校。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重庆市属师范院校、四川师大、西华师大和其他省、部属重点师范院校(不 含二级学院和独立学院)及全国“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本部2009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中,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教师可在专业性院校毕业生中招聘。长寿中学在四川师大和部属重点师范院校及全国“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本部(英语、体育专业可在相关专业性院校)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招聘学科所需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强;

    (四)符合招聘学科所需的基本条件

    1、计算机:文科一级以上,理科二级以上。

    2、英语:英语专业的达专业四级以上,其他专业的需公共英语四级分数达到425分以上(选学其他语种必须达合格以上)。其中长寿中学招聘英语教师须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3、普通话:中文专业的达二甲以上,其他专业的达二乙以上。

    4、三笔字:必须达四级以上或取得合格证书。

    5、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持以上过级证书及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学士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艺体类毕业生的基本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五、招聘地点和时间

    重庆师大考点报名时间 2008年12月23日上午9:00-11:00。

    四川师大考点 报名时间 2008年12月26日上午9:00-11:00。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资格审查

    由区教委、区人事局、区监察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考对象。

    参加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照片2张、2009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学习成绩复印件(加盖学籍部门公章)及自荐书(自荐书“贴照片处”贴上本人近期照片)。

    2、报名要求

    (1)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到指定地点填写《人事考试报名登记表》。

    (2)学科拟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除急需学科外,相应递减拟聘人数至规定比例或取消考试。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分值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在每个考点另森早行公布。

    加分条件: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者,其笔试按有关规定加5分。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

    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者,须在报名时持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开据证明到长寿区人事局审查确认;

    ②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重庆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公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办〔2008〕7号)文件规定,“三支一扶”大学生须在报名时提出加分申请,待报名结束后由长寿区人事局、教委统一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查确认。

    (2)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此游雀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三)专业技能测试(含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含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比例为1:2。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含面试)人员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进入。如达不到1:2比例,则相应递减拟聘人数或者取消专业技能测试(含面试),其中急需学科可不受此比例限制。

    专业技能测试(含面试)地点在每个考点另行通知。讲课分值为100分,其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含面试)×60%。

    考试总成绩在每个考点公布。

    (四)确定拟聘人选

    按拟聘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如出现相同分数,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讲课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下同),在规定时间内(区教委另行通知)签定就业协议。

    (五)体检

    拟聘人员由区教委、区人事局于2009年8月统一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 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有关要求和结合岗位实际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按学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事局会同区教委对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职位出现空缺时,则按学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凡签订了就业协议的人员,在2009年8月31日以前未取得所报考学科要求的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者,取消聘用。

    (七)公示

    经考核合格者,由区人事局、区教委在长寿门户网、长寿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区教委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人员花名册》报区人事局审批。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 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 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 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在整个公招工作中,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此项工作的健康顺利进行。

    联系电话: 长寿区教委人事科 (023) 40244495长寿区人事局干部科 (023)40259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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