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长兴湖小学是公办小学吗 浏阳长兴湖小学在哪里读初中 长兴湖小学附属幼儿园招生公告 浏阳长兴湖小学校长 长兴湖一号
【 #少儿升学#导语】2022年江苏常州钟楼区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公布,为了方便大家的查阅,下面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要求,结合钟楼区实际,制订2022年钟楼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每一所学校、育好每一位学生”为目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积极促进钟楼区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权利,维护良好教育生态,有序开展幼儿园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助推“双减”工作持续推进和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发展,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免试入学。幼儿园招生以相对就近、方便家长为入园原则。任何幼儿园不得将入园资格与是否接受本园早期保育教育(亲子教育)挂钩。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实施免试入学。
(二)公民同招。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不得违反规定设置报名条件,不得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
(三)公平规范。切实保障随迁子女的入学权利,凡符合政策规定的随迁子女,原则上在公办学校就近安排入学;公办学校无法就近接收的,由钟楼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使用“常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以下简称“招生入学”),进一步提升招生入学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招生入学办法
(一)幼儿园
1.入园对象。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幼儿,幼儿或监护人具有钟楼区户籍或监护人在钟楼区有稳定住所并有居住证。
2.入园条件。具有钟楼区户籍的幼儿入园,凭户口簿、婴幼儿出生证、体检卡(由妇幼保健部门体检),到居住地附近幼儿园登记,经审核同意后颤喊即可入园。
在钟楼区有稳定住所并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入园,由其父母带齐两项材料到居住地附近幼儿园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入园。两项材料为:
(1)父母在钟楼区连续且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户口簿、婴幼儿出生证、体检卡(由妇幼保健部门体检);
(2)父母在我市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一年以上社保凭证、与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
3.报名及歼岁招生时间。各幼儿园5月30日下午3:00统一发布招生通告,7月1日-7月2日集中办理报名手续,7月6日公布新生名单。
(二)小学
1.入学对象。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钟楼区户籍儿童。
2.入学条件。凭户口簿(儿童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证件,到所在学区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各小学施教区范围见学校招生通告)。
3.入学办法。公办小学采取户籍、居住地对口和钟楼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等方式入学。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一致的适龄儿童按学区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合法固定住所与户籍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民办小学按钟楼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方案实施招生。
4.时间安排:
(1)5月30日下午3:00,公办小学发布入学通告,民办小学发布招生简章。
(2)6月6日-6月26日,入学儿童家长通过招生入学(由“我的常州”APP进入),进行小学新生入学信息采集。
(3)7月1日-7月3日,公办小学现场审核报名材料,民办小学接受报名。完成招生入学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根据民办小学招生简章和本人意愿,在招生入学中由监护人为其自主报名。每位适龄儿童限报一所民办小学,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4)7月12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实时公开派位结果。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5)7月13日,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儿童,到学区小学办理报名材料审核。
(6)7月30日前,各小学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完成招生入学工作。
(三)初中
1.入学对象。本市户籍小学毕(修)业生。
2.入学办法。公办初茄改野中采取户籍、居住地对口和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一致的学生按学区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合法固定住所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学生入学。民办初中按钟楼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方案实施招生。
3.时间安排:
(1)5月30日,公办初中发布入学通告,民办初中发布招生简章。
(2)5月31日-6月2日,完成招生入学信息采集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根据民办初中招生简章和本人意愿,在招生入学中由监护人为其自主报名。每位学生限报一所民办初中,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可单列本校免试直升招生计划,免试直升必须尊重学生意愿应收尽收。
(3)6月15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实时公开派位结果。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4)6月30日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在学区初中入学。
(5)7月15日前,初中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6)7月30日前,完成初中招生工作。
(四)特殊学校
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特殊教育学校承担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任务。钟楼区适龄听障儿童可到常州市中吴实验学校(地址:丽华三村离宫路9号,咨询电话:0519—88862037)报名。适龄智障儿童到常州市钟楼区钟爱学校(地址:兰陵北路542号,咨询电话:0519—82018901)报名。
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可与常州市钟楼区钟爱学校联系,学校招生报名后,原则上采取送教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
(五)随迁子女入学
1.入学原则。根据“划片招生、属地牵头、部门配合”的原则实施,相关街道牵头负责,区各相关部门积极联动,由钟楼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邹区镇随迁子女入学实行积分制管理办法。
2.入学对象。小学为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
3.入学条件。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户口簿;父母在钟楼区连续居住且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父母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保的凭证、与常州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有工商营业执照(材料起止时间为2021年7月-2022年6月)。
4.入学办法。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监护人,7月1日-7月3日,随迁子女入学申请材料现场审核,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入学信息再采集到招生中。7月30日公布名单并发出入学通知书。
(六)港澳台胞、引进人才子女及外籍儿童少年入学
港澳台胞、企事业单位引进异地人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与钟楼区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就读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有房产的到房产所在学区学校就读;无房产的,由钟楼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就读非起始年级的,原则上按上述办法办理。如学区学校学额已满,由钟楼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到常州外国语附属双语学校等民办学校报名入学。
(七)优抚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子女入学
对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优秀归国留学人员、援疆援藏援青援陕及支边人员、“常商服务卡”持有人、对常州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突出人员等优抚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子女,根据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四、中小学转学工作
学生全家户籍和合法固定住所一致,在2022年6月30日前迁移至钟楼区施教区范围内,可于7月1日-7月3日到施教区范围内所在学校登记。
需要办理转入手续的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持有效证明材料(父母产权证明、全家户籍材料等),向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学校审核相关材料,递交钟楼区教育局批准方可转学。
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人数如果超过学校标准班额,由钟楼区教育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
各校严格执行转入规定,不得随意接收未经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就读,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的情况。
五、小学毕业工作
(一)小学毕业考核
1.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着重考察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综合表现。要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细则,充分发挥“成长记录袋”的评价功能。
2.学业水平考核。根据钟楼区教师发展中心要求,符合条件的学校原则上可以自行组织,钟楼区教育局加强指导、督查。各小学考查学科的教学考核及英语口语测试于6月14日前结束,6月18日进行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毕业考试,6月22日前组织补考。
3.钟楼区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做好考核指导和质量分析工作。
(二)升学登记
1.毕业班学生均应填写《2022年常州市小学毕业班学生登记表》,并参加小学毕业考核,领取毕业证书。毕业班学生登记表,由招生入学自动生成。
2.对要求回户籍地参加毕业考核的学生,学校应在5月底前出具学业证明,报钟楼区教育局审批,在学籍中打印学籍卡盖章交其监护人。
3.有常州户籍在外地就读、要求回钟楼区属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6月7日-6月27日在招生入学进行登记,并在六月的每周六上午,携带户口簿(学生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不动产权证和在读小学出具的学业证明,到常州市解放路小学办理报名材料审核。
4.各校应加强学籍审核,严格学籍管理,杜绝随意转学、多报漏报学生等不规范情况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各方责任
1.各校要落实相关责任,制订学校招生实施方案,严格规范招生程序和办法,切实做好学校的招生工作。加强与街道、社区、村委等沟通联系,提前摸查适龄儿童少年有关数据,精准、有效指引家长做好孩子入学报名工作。切实保障学区内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5月28日前,各校招生实施方案报钟楼区教育局备案。
2.各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强化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责任。要健全学校控辍保学责任体系,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台帐,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3.区域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信教”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违规方式招收中国籍学生。对中国籍学生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实施义务教育。
(二)明确招生范围
公办学校招生范围原则上按学区确定。民办学校招生范围按规定审批后确定,原则上不得跨区招生。
(三)加强计划管理
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标准班额(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为学校编制招生计划,进一步调整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坚决杜绝产生大班额,遏制“超大规模”学校。所有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
优抚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四)实行阳光招生
1.应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在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行的同时,进一步优化招生入学流程,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则,简化证明材料,方便家长办事。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户籍、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预防接种证明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2.公办学校的报名入学通告(包括招生计划、学区范围、入学方式、报名办法等)、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包括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等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学校要通过招生入学、对外公告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开。所有学校报名入学通告及招生简章,须经钟楼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对外公布。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艺术类专门学校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招生,可进行相关技能测评,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
3.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招生,由钟楼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应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在市公证机构主持下规范操作。应邀请有关方面代表以及纪检监察人员参与电脑随机派位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派位过程要全程录像。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结束后的当日,民办学校在校园网公布录取名单。凡未被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回到其所在的学区就近入学;被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但放弃入学资格的学生,待当地招生录取结束后,由钟楼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五)严肃招生纪律
1.全面落实“八个严禁”。各校组织学习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进一步明确要求,全面落实“八个严禁”:严禁提前招生、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违规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2.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义务教育学校要科学研制均衡编班方案,坚持阳光操作,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严禁分班前组织考试,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不得中途分班,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招生录取结束后,各校要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籍注册和管理,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
3.严肃处理违规招生行为。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公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直至免职等处理。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民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核减招生计划、警告、取消荣誉称号、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止招生、停止办学、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并纳入黑名单。
区域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招生入学、编印《招生入学指南》、举办现场招生咨询会等方式,解读招生入学政策,让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学区范围等信息。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着力宣传科学的育人观、成才观,努力纠正相互攀比的思想观念,倡导在家门口就近入学。集中公布钟楼区域“校园开放日”安排,组织公办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落实“一岗双责”,党政一把手共同挂帅,区域和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举报电话、开通网上举报电子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钟楼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各校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钟楼区教育局咨询电话:86880897(幼儿园)88890546(中小学)
钟楼区教育局监督电话:88890542。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22年钟楼区幼儿园、小学学生入学指南》。
2020年福建泉州丰泽区小学招生意见如下:一、招生范围该招生范围是泉州丰泽区行政区域内的学龄儿童(6周岁至14周岁),包括第一次入学和转学两种情况。二、招生名额根据招生需要和学校教学条件,确定招生名额。三、招生时间根据市级、区级招生日程表,确定招生时间。四、招生方式1. 公开招生:按照区教育部门发布的招生计划和相应条件,通过报名、考试、面试等环节,公开选拔,选取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2. 优先招生: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的优先招生对象,对具备优先资格的学生给予优先录取。3. 重点推荐:在特定音乐、美术、体育等艺术或运动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可以由相关学明缺仿校或有关部门向招生学校推荐。五、招生条件1. 具有国籍,符合学龄要求,身体健康;2. 报考者应符合当年度教育部颁布的关于义务教育招生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政策规定;3. 需符合择校标准和相关政策要求。六、其他扮孙1. 学校应公开说明招生政策和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2.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公开、激纤平等、竞争的原则,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如有违反,严格处理。以上为2020年福建泉州丰泽区小学招生意见,仅供参考。具体政策请以当地教育部门发布的文件为准。
一、招生人数:一年级新生7个班,每班35人,共计245人。
二、招生办法:定向招生与面向全县招生相结合。
(一)定向招生
1.招生对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住房在长水公路以东、锦绣路以西、合溪新港以南、龙山大道以北区域范围内的具有本县户籍适龄儿童(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以上区域内非本县户籍的适龄儿童须符合“三证”齐全要求,并在网上上传相关证件材料。
住房以《房屋所有权证》作为认定依据,房屋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包括新生)的;《房屋所有权证》按份共有的房产,父、母、新生所占比例合计不少于51%。
2.招生人数:49人(占总招生人数20%)。
超出招生人数,则不予组织。
(二)面向全县招生
1.招生对象: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具有本县户籍的全县适龄儿童;非本县户籍的适龄儿童须符合“三证”齐全要求。
2.录取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现场抽签、随机录取”的办法。
3.报名时间及录取安排
(1)2019年6月9日—6月11日:网上报名
本县适龄段掘埋儿童:输入孩子身份证号码,上传孩子免冠半身照片(背景单一纯色)。
非本县户籍符合“三证”齐全要求的适龄儿童:输入孩子身份证号码,上传孩子免冠半身照片(背景单一纯色)、户口本照片(户口本首页和孩子这一页)、孩子出生证照片、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结婚证照片、父母双方持有的《浙江省居住证》照片。
(2)2019年6月12日—6月13日:对网上报名情况进行审核
网上审核通过后(短信通知家长:是否已经审核通过),确实是因为问题产生的审核不通过的结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在2019年6月14日上午8:30—14:00到长兴县第二实验小学教导处进行申诉。
(3)2019年6月16日上午8:00—11:30:审核通过的学生家长或者法定监护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第二实验小学报到,现场确认后领取抽签号。
如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2019年6月16日下午2:00—4:00委托长兴县公证处采取现场抽签、随机录取的办法招录新生,并由长兴县纪检部门全程监5.现役军人子女浙政联〔2013〕2号文散源件、长委办发〔2013〕9号文件、长政发〔2015〕29号文件、中共长兴县委办公室〔2009〕1号会议纪要所属对象等由县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学校直接录取,不参与抽签。
6.咨询电话:61271806127188
投诉电话:县教育局监察审计室6228110。
附:外县户籍学生申请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三证”):
一、家庭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二、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证》;
三、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当年8月30日前连续缴纳本县三年及以上社会养老保险的凭证;握蚂
备注:1.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的本县房产证可代替《浙江省居住证》。
2.住房以《房屋所有权证》作为认定依据,房屋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包括新生)的;《房屋所有权证》按份共有的房产,父、母、新生所占比例合计不少于51%。
3.父母与孩子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需提供结婚证、婚育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018年上海黄浦区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实施意见
【新民网讯】据上海教育消息,各位家长注意了!黄浦区小学招生对象为2008.9.1-2009.8.31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5月23-24日,公办小学报名;4月25-27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学生可在网上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
我要上小学
工作安排
(一)各小学要根据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和技术支撑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二)公办小学入学报名
1、2016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08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
2、4月11日-4月30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就读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我区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3、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应明确做出在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的选择结果。信息登记时,家长需对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先到有关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重新进行入学信息登记,详见《黄浦区2016年小学招生通告》。
4、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当学生报名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5、根据本市有关文件规定,2016年全面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可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在居住地登记入学。本区将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在黄浦实际居住的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其操作方法参照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回居住地就读办法。
6、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关于对“医院外来护工”等四类来沪从业人员实行开展灵活就业登记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加强对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审核。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2016年,进城务工人
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6年7月30日),且连续2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6年7月30日)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2016年,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7月30日,2016年起,所有新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统一为6月30日。
7、5月23日-24日为全市公办小学报名日,各报名点对已填写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本市户籍在户籍地就读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相关材料证明。
非本市户籍申请就读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态神丛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适龄儿童本人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等证件,到各街道指定登记点学校验证。
各街道登记点学校要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学生及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要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要通过信息对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三)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1、加强对民办学校招帆樱生工作指导与管理,在本瞎谈区范围内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并报市教委备案,相关信息在网上公示。
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向区教育局备案,经审核后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收费标准等,应承诺学校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社会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不提前开展报名和登记工作等。
2、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4月25日-27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学生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
3、民办学校要规范面谈程序和方法。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可采用电脑派位等多种方式控制面谈规模,学校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环节,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
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和测试。民办学校的面谈过程向市和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参加民办学校面谈的学生凭网上报名表,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证件。民办小学面谈时间为2016年5月9日。
4、民办学校要在2016年5月22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向家长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录取学校,完成确认工作。学校将新生录取名单通过网络上报区教育局。
(四)本区中重度智障、听障和视障的适龄儿童,到区内指定的特殊教育学校集中报名,特教学校做好初步测定、登记、上报手续,填写《疑有严重学习障碍儿童情况表》报送教育局,待参加全市组织的鉴定后,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五)在网上完成区域内适龄儿童的入学安排、调配和录取等工作,8月15日前向家长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5日前通过网络将招生录取结果报市教委,并将学生信息对接到学籍。
(六)建立小学学生学年注册制度。根据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要求,自2015学年起,先在2015学年小学一年级新生中试行。由学校向新生家长发放学生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随迁子女及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或补证,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学校应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是有效的。
(七)市、区教育督导部门将重点对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招生等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区教育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协助解决本区小学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附:2016年黄浦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内容
1月
做好2016年小学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家长的知晓度。
2月
1向社会公布《2016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2.将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报市教委备案。
3月1日—30日
1、向社会公布《2016年黄浦区小学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2、接受市教委对“上
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的使用培训。
4月8日前
向社会公布和上网公示市教委《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向社会公开的有关信息、以及本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政策。
4月11日—30日
小学适龄儿童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
4月25日—27日
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4月30日
1.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对象统计日。
2.跨区县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在户籍地就读小学的五年级学生申请到居住地就读初中截止日。
5月9日
全市民办小学进行面谈。
5月22日
民办小学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录取结果通过网络报区教育局。
5月23—24日
全市公办小学报名日
6月7日
将听力残疾与视力残疾新生名单分别送区教育局,并报市教委基教处。
6月30日
全市公办小学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7月30日
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8月15日前
各小学完成向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新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工作。
8月25日前
上报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新生结果。
9月15日前
报送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总结。
我要上初中
工作要点
1、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全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在参加毕业考试后,全部以小学相对就近对口的方式进入初中学校预备年级。初中学校向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少年的父母(或指定的监护人)送达“就近免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告知书》。初中学校应告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2、初中学校预备班班额数控制在40人左右。任何公办(含寄宿制)、民办初中学校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证书挂钩,不得以竞赛、等级考证书作为依据选拔和录取学生。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少年随班就读。不得招收无小学学籍材料的学生。
初中学校应在2016年8月15日前向已经报名录取的适龄少年的父母(或指定的监护人)发放该学生的入学通知书。
3、跨区县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回户籍所在地区县就读初中,并由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也可选择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就读初中。
在户籍所在地就读小
学、因居住地变更需要跨区县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可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相关证件申请到居住地就读初中,并由居住地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
办理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和到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30日。
4、继续在上海市市南中学初中预备年级举办“鸿志班”(免费班)一个班,班额35名,招收品学兼优但家境贫寒、家庭收入低于社会保障线、户籍(或人户分离居住登记地)在黄浦区区域内的应届小学五年级学生。
5、加强对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学校的整体规划和招生工作管理,严格按照2016年黄浦区初中文艺、体育特长生的相关招生规定实施招生。
6、民办初中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须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由区教育局审核后通过网上公示向社会公布并实施,接受社会的监督。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收费标准等,在简章中要承诺学校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社会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不提前开展报名和登记工作等。
民办初中学校要规范招生程序和方法,在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进行招生。2016年4月28日至4月30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可“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填报志愿,每个学生限填报3所民办初中,报名后获取网上报名表,作为参加面谈和录取的依据。
民办初中学校要规范面谈程序和方法。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采取面谈的方式招收新生,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和测试。民办学校的面谈过程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学生参加民办初中学校面谈需凭网上报名表,并携带户籍证明、身份证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和《上海市中小学生成长记录手册》等(以面试学校要求为准)。民办初中学校面谈时间为2016年5月9--10日。民办初中学校要在2016年5月22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7、区教育局和初中学校要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
学校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开展招生工作。要通过社区、学校向居民和五年级学生的家长宣传所对口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以及办学水平整体提高与办学特色的情况,让每位学生及家长都了解初中学校
入学的有关政策和办法,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引导家长理性对待学生的入学,避免盲目择校。
8、积极发挥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强化制约机制,确保初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做好招生工作中人民来信的处理和来访接待工作,及时按政策处理问题,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持社会稳定。
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围绕招生工作的重点开展专项督导,确保招生政策的落实到位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2]148号)、谈州昌《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宁教[2016]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积极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的获得感,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此办法。
一、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小学招生工作顺利完成。各小学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在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市、区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公开、公正、平稳、有序地做好招生工作。
二、入学条件
1.入学政策年龄
新生入学政策年龄应满六周岁(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任何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六周岁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批准。残疾儿童入学政策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2.施教区入学条件
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籍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的,可按施教区报名入学。
(1)属下面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也可正常按施教区报名入学:
①儿童户口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且实际长期居住,另一方是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
②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且实际长期居住的。
③儿童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④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2)拆迁户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入学:
①拆迁户家庭未购买新房的,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②已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在新购房所在地的施教区小学报名。
③所购新房已交付但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由新购房所在施教区小学安排就读。
(3)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其子女入学问题按照下列原则办理:
①一年级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原则上应迹隐在小学招生报名前一年办理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②对购买二手房的住户,每户只能在施教区内同时安排一名学生就读(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4)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三、公办小学招生
1.施教区内学生免试入学
所有公办小学招生,应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保证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日期办理子女入学报名手续,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2.热点小学及多校划片试点区域空余学额电脑派位
我区在去年实施电脑派位的基础上,增加电脑派位计划。届时将在本区范围内采取公开报名、电脑摇号的方式派定学位。组含扒织电脑派位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区教育局负责制定,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在市招办统一组织下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实施。
参与电脑派位的热点学校(小行小学、雨花外国语花神庙分校)及多校划片试点学校(西善桥小学、梅山第二小学、实验小学善水湾分校)的学额将在5月27日前在《雨花》公示。我区符合学区条件的小学新生可于6月13日、14日在施教区学校填报电脑派位志愿。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电脑派位人数超过电脑派位计划时,实行电脑派位、按派位计划录取;申请电脑派位人数未超过电脑派位计划时,按申请人数全额录取。
市招办统一组织,全市统一时间,统一程序,由区教育局具体实施热点学校(小行小学、雨花外国语小学花神庙分校)及多校划片试点学校(西善桥小学、梅山第二小学、雨花台区实验小学善水湾分校)电脑派位招生工作。
3.残疾儿童入学。
各学校要积极做好残疾儿童入学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意见》,尊重家长和孩子意愿,妥善安排施教区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施教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
四、民办小学招生
南京市民办实验学校小学部、南京市民办力行小学招生,经区教育局同意、市教育局备案后按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严格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1.对符合“五证”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入学。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①家庭户口簿、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居住满一年(至5月31日止)的暂(居)住证;
③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南京市社会保险满一年的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满一年的营业执照;
④独生子女证;
⑤预防接种证。
2.不符合“五证”条件但符合在我区暂(居)住满五年(含)以上,且子女在我区读满三年幼儿园的(简称“5+3”),将优先予以登记,区教育局将视空余学额情况尽力接纳。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家庭户口簿、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暂(居)住满五年(至5月31日止)的暂(居)住证;
③随迁子女在我区读满三年幼儿园的凭证(幼儿《成长记录册》);
④预防接种证。
3.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或自主选择民办学校入学。
随迁子女父母持“五证”及“5+3”材料在报名登记时,需填写由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居住证登记信息委托查询书》(宁教规划[2016]12号)。区教育局将所登记的随迁子女父母暂(居)住证信息统一送公安部门查实,若随迁子女在报名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材料,取消该生学位。
六、照顾对象及申请办法
按照南京市教育局招生文件精神,对以下对象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及对南京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等。
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符合以上条件的照顾对象须到区教育局小教科统一报名登记、审核后统筹安排。报名时须填写申请表,并递交监护人所在单位证明、相应照顾类别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七、日程安排
4月29日,公布《雨花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雨花台区小学新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雨花台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入学报名登记工作的通知》。
5月15日,各小学发布招生通告,在学校门口公示栏、校园网及其学区范围内醒目位置公布招生公告,告知辖区家长具体学区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要求等。
5月21日—22日,我区各小学学区生入学报名登记。适龄儿童监护人到所属学区小学报名。报名时,要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该学区的户口簿、产权证及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
5月25日前,各小学上报《一年级学区生一览表》。
5月27日前,区教育局公布实行电脑派位与多校划片试点学校空额摇号的名单和计划。
6月13日—14日,小学新生填报热点学校与多校划片学校的电脑派位志愿。
6月26日上午,区内热点公办学校与多校划片学校电脑派位。
6月27日,开通网络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7月2日—3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相关报名点报名登记。
8月10日前,各学校向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