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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如果是通过高考正经考上的话,每年学费大概1万左右,你再简朴,生活费也要5000,还不算平时专业的花销,因为这种学校基本上都在大城市,要是进修的话,每年3万以上。
音乐学院是指专门从事音乐艺术类教育和研究的高等院校,为培养和继承音乐专业技能的技术人才的摇篮。中国现有三所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的国内顶尖音乐院校:中国音乐学院(北京)、中央音乐学院(北京)、上海音乐学院(上海)。
十一所独立设置的高等音乐院校:中国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运笑星海音乐学院、哈尔滨音乐学院、浙江音乐学院。
音乐学系:作曲系,声乐系,民声系,钢琴系,电子琴系,管弦橡森系,民乐系,音乐教育系,乐器工艺系,流行音乐系,音乐制作系,音乐表演系(合唱指挥),舞蹈专业等。
音乐教育学系:声乐教育系,民族声乐教育系,键盘器乐系,管弦乐教育系,民族器乐教育系,流行音乐兼表演系,梁悄亩基础音乐教育系,音乐治疗系,社会艺术教育,行进艺术教育,艺术与商务管理系,应用舞蹈教育系、模特教育系等。
2022年中央音乐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中央音乐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 工作 ,保证中央音乐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声誉和考生的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要求,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央音乐学院。学校法定地址: 北京 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双一流 学科”建设院校。
第三条 中央音乐学院本科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
第四条 中央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 考试 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笑芹尺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要求。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中央音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权力机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本科教学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校党政领导班子组成。
第六条 “中央音乐学院本科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组织执行机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本科招生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分管本科教学的副校长担任,副主任由校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秘 书 长由教务处处长担任。成员包括各教学系(院)党政领导、学生处处长、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招生办公室主任。
第七条 “中央音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中央音乐学院监督检查工作组”对本科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校纪检监察干部及招生监督员组成。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中央音乐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艺术 类文、理科考生兼招。招生层次为本科,学制为四年或五年。中央音乐学院招生包括三个大专业:
(1)音乐表演专业,包括指挥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声乐歌剧系、提琴制作研究中心所辖各招考方向;
(2)音乐学专业,包括音乐学、音乐艺术管理、音乐教育、音乐治疗招考方向;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包括作曲、视唱练耳、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制作、音乐录音招考方向。详见《中央音乐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简章》。
第九条 报考中央音乐学院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校考)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考生应提前了解生源所在地高招部门对我校各招考方向的省统考要求。我校校考各专业(招考方向)与各省统考子科类已进行对照并公示,考生须按照各科类对应各省级统考相应专业达到合格要求。
第十条 报考中央音乐学院的 留学 生及港澳台侨学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专业考试合格的港澳台侨考生,须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相关规定,参加“联招考试”,台湾省考生也可选择参加台湾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
第十一条 文化课成绩以考生 高考 分数为准。 新疆碰高 本区内少数 民族 协作计划考生,我校认可其地方高考加分政策。不认可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考加分。
第四章 录取原则及录取控制 分数线 划定办法
第十二条 中央音乐学院录取原则:我校为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专业合格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文考)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检情况符合我校招生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各专业录取原则,对考生的校考成绩与文化课成绩进行综合评价首镇、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音乐学、音乐艺术管理、音乐治疗招考方向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22年本科(文/理)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130%。然后,再按照专业成绩、文考成绩各占50%合成后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教育招考方向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22年本科(文/理)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130%。然后按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各招考方向,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22年本科(文/理)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然后按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若按照 专业设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音乐表演专业”分数线为准;如设有两批(两类)或以上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除标明我校所属批、类外,以高线为准。如果有未设定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或所设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不能对应我校性质的,我校自行认定。
凡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校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要求不限。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专业考试时间、地点、报考手续、考试科目和要求等详见《中央音乐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简章》及相关网络公告。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 新生 入学后,我校将对其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学籍,档案退回原地区。
第十五条 凡2022年入学的新生均需交纳 学费 。我校经物价部门批准,现行本科各专业每生每年学费标准为: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8000元,音乐表演专业10000元。本章程公布后,如经主管部门批准我校的学费标准有调整,按新标准收取学费。
第十六条 为保障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已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并存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具体内容可从我校网站进行了解。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组织新生体检,具体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考生被录取后,除钢琴、管风琴、打击乐器(小军鼓除外)和竖琴外,其他乐器一律自备。
第十九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招考方向 毕业 要求者,颁发中央音乐学院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国家及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毕业生 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 中央音乐学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辅导班,如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我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通过中央音乐学院阳光招生信息公开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中央音乐学院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6425504、010-66425818
传真:010-66410968
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10-66425663
电子邮箱:zhaoban@ccom.edu.cn
本科招生报名网址:zhaoban.ccom.edu.cn 学校网址:www.ccom.edu.cn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属于非义务教育机构,实行收费入学。经物价部门批准,现执行的学费标准为:国内学生每人每年8000元;国际学生尺者每人每年学费标准分两类情况:在我校陵毁薯学习文化课程者60000元, 不在我校学习文化课程者50000元。国际学生专业特别突出、品学兼优者可获得学校奖学金。住宿费等按国家有关余春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详见校内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