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可惩戒学生作文? 那么,中小学可惩戒学生作文?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规。”作为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必需严格要求自己遵守《中学生守则》。
纪律和礼貌是我们平时学习,生活中是缺一不可的,每天我们走在校园里见到老师,同学要互相打招呼,我们不能总在《中学生守则》来约束我们,这样是很难进步的所以我们要学会自控,从被动变为主动,自觉地遵守《中学生守则》我们要通过《中学生守则》提高自身素质,做一个自尊,自爱,自强的人,有纪律意识,对自己,对班级,对社会都要有强烈的责任感。
老师管教同学写作文,其实我觉得要经常锻炼其发散思维,同学之间的作文就应该多探讨,不是每次上交的作文抽几篇出来读读就好,而是私下地要对作文的毛病对症下药,不光是作文好的学生的,作文差的更加多注意,同学之间分组进行作文的阅读和打分,相互指出毛病和缺点,老师和同学之间在审题上多交流。发现其天赋,而不是为应试考试,多做议论的写作,那样多学生的培养是损害性的。
只要你好好的学习,尽量多的接近班主任,再凶的班主任也不用怕,他是不会无缘无故的找一个学生的麻烦。其实你不知道,老师的厉害,有时是外强中干。你想过了吗,如果你有一个没有人害怕的班主任,你的班级会怎样呢?如果有两个班主任,一个是你现在的班主任,一个是任何人都不害怕的班主任,凭你的良心,你选哪一个做你的班主任。我想你还会选你现在的班主任。如是,你理解你的班主任了吗,你还会怕你的班主任了吗?我想是不会的了。如果你能与你的班主任多多沟通,说不定你们还会成为铁哥们呢。其实我就是你说的这样的班主任。
望子成龙是天下父母的心愿,可是目前许多家长对教师管理孩子却极不理解,在孩子的面前表现出对教师的不满,使孩子不能很好地接受教师的管教,同时也使大部分教师束手无策,进退两难。这样不仅挫伤了教师的积极性,而且助长了学生不服管教的习惯。那么如何正确对待教师对学生的管教呢?
首先,家长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家长会,了解学生平时在校的表现,同时把学生在家中的行为反馈给教师,互相沟通,互相了解,共同教育好孩子,切忌把孩子往学校一送,不闻不问。有的家长认为自己的责任就是送孩子上学,一旦孩子进入学校,家长就如释重负似的将教育的责任全部推到教师身上,认为教育孩子只是学校的事,这都是十分错误的。要记住: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长还是孩子的终生教师。诚然学校是有领导、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专门教育人的场所,在培养人才方面起主导作用,但是学校教育必须有家长的正确配合,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教育的质量,取得最佳的教育效果。
其次,家长要在孩子面前维护教师的尊严,不要只听孩子的一面之词。作为家长要心平气和地和老师进行沟通,注意在交谈时尽量让孩子回避。低年级儿童的家长很关心孩子,甚至一个孩子就有很多人爱护,对孩子的老师关注的人就更多,议论老师也就成了一些家长聊天的话题,有时在自己孩子面前随便评论老师。老师是低年级学生最尊敬、最崇拜的人,老师的形象在他们心中是最完美的,他们听老师的话,模仿老师的言行。低年级时期是塑造学生灵魂的关键时期,这时小学生的情感不稳定,如果破坏了老师的形象,降低了老师的威信,学生不听老师的话,还能再听谁的话,还能崇拜谁呢?正确的做法是:不随便在孩子面前议论老师,特别是老师的不足,家长要引导孩子正确评价老师,要让孩子看到老师的优点,把老师的优点放大再放大,缺点缩小再缩小。当然,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老师的缺点还要指出来,要讲究方法,这就是最好的配合,不给老师树立威信,再好的配合也无从谈起。
最后,家长不要过于溺爱孩子,如对教师给孩子布置的作业多与少提出不满,对学校组织的第二课堂活动嫌浪费时间不满等。要做到正确配合,家长还要和老师密切联系,和老师讨论孩子的教育问题,虚心听取老师对家庭配合教育问题的意见和要求,并在家庭中配合落实。平时,孩子在家里发生的问题,也要及时和老师取得联系,交换意见,以便学校、家庭配合教育。另外,家长配合教育要有信心和耐心。家长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修养,学习和掌握一些教育孩子的理论和方法。
总之,当家长对学校教育方法和手段有不同的看法时,教师应晓之以理,向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家长对教师的教育方法有异议时,应及时与教师进行沟通、交流,从而使大家更融洽并形成一种合力,使教育的整体效果稳步上升,逐步把每个孩子都培养成对社会有用的人。
例文
令其公开检查并给予相应记过、记大过直至开除处分。”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未成年人九年义务教育受法律保护”。如此看来,诸如“公开检查”、“开除”等校规就是违法的,现在学校已将这一条取缔。又如安平中学校规过去规定:“学生故意损坏公物要罚款”。而学校不具有罚款资格,这一条现在改为“责其按价赔偿”。
城内第二小学四年级学生小李过去因为上课不专心听讲、不按时完成作业,被老师罚站、扫地、操场跑圈、抄十遍作业是常事儿。他将老师告到了校领导处,指出“电视上说学校对学生搞体罚是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这件事对校领导触动很大,虽然学校处罚学生的动机合理,但手段毕竟是违法的,他们在梳理校规时取消了十多项类似体罚学生的条款。
香河县第四中学为加强住宿生管理,以前的校规曾规定:“晚上熄灯后不按时就寝将罚‘走读’一周。”去年,一学生被罚“走读”,因为家离学校远、担心路上出事,这名学生放学后并没回家,而是去“泡网吧”,晚上在学校附近的同学家睡觉,直到学校开家长会时事情才暴露。现在,这所学校将这条变相体罚的校规以“扣德育分”取而代之。
学校在对照法规改校规的同时,还向学生、家长征求建议增减校规。粗鲁、挖苦的语言对心理脆弱的学生来说是一种“精神体罚”。记者在香河一中采访时,一些学生说,他们最反感老师说“你为什么这么没用”、“你是全班最差的”之类的话,这种训斥的方式不但不解决问题,还破坏了师生感情,老师应该用说服教育的方式做学生思想工作。这些心声反映到法制处后,学校很快修订校规,并制定了《教师十条禁用语》张贴在教室内接受学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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