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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广西大学2018年计划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165人左右(最终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我校公布的《广西大学2018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所列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包含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选拔及普通招考录取人数,录取时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微调。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既能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深入的专门知识,又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
三、报考方式
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普通招考。
四、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报考博士生
请查看研究生院网页《广西大学硕博连读及申请审核制选拔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
五、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历学位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人员在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国外留学的考生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考);
(2)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8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满6年(到录取年的 9月1日),可按照同等学力资格
报考(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
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含2篇),或近5年内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及工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5.有两悔拿名友纤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
6.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
7.现役军人报考,须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8.凡在2017年博士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2018年度不允许报考。
五、报名方式及程序
2018年我校博士生招生一次。所有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我校将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形式。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普通招考考生在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28日。
(2)报名网址:考生“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进入 “博士网报”页面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网上报名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报名,按要求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须认真校对各项信息,特别是身份证号码、相关考生的注册碧告搭学号、硕士及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请考生务必牢记网上报名号和密码。
(3)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按网报要求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一个网报号。
(4)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2、缴交报考费
根据桂价费函[2012]568号文,普通考生需交报考费360元(含初试、复试费),同等学力考生交报考费540元(含增加的3门科目考试费),跨专业加试考生交报考费480元(含增加的2门科目考试费)。跨专业是否需要加试,请咨询招生学院。
报考费采用网上交费的方式,支付报考费后,不予退款。
网上交费时间:2018年3月8日—3月11日
广西大学主页→点击“财务管理”→点击“广西大学缴费”→进入广西大学缴费(或者直接http://cwjf.gxu.edu.cn/)输入网报号按提示进行缴费。
3、送交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必须将报名材料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查。
(1)现场受理时间:2018年3月14-15日,工作时间: 8:30-11:30、15:00-17:00。
其他时间不受理现场提交博士报名材料。
(2)现场受理地点:广西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外地考生(函报)可采用EMS等快递方式邮寄报名材料,报名材料收取时间为2018年3月3日至3月8日,截止时间以寄送地邮戳为准。
研招办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路100号广西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编:530004,联系电话:0771-3231243。
(3)考生应送交的报名材料包括
①《广西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②通过网上报名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考定向就业(在职定向)的考生,还须工作单位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定向就业”并加盖公章;
③两份《广西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级专家,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涉及广西大学可加盖专家所在二级单位公章),未加盖公章的推荐书无效;
④本科、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同等学历提供本科成绩单),须加盖公章(应届硕士研究生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单位人事档案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⑤本科、硕士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及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且必须在入学时补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原件备验;
⑥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验);
⑦同等学力者须提交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核心刊物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原件、科技奖励、重大课题等证明材料(须经所在单位盖章);
⑧获得境外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和第一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复印(原件备验);
⑨学历学籍学位认证材料;
凡具有本科或硕士毕业证的考生学历信息在报名学历校验未获通过者,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书面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全日制应届或在读硕士生学籍校验未获通过者,须提交《学籍认证报告》。
(学籍学历查询及认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
具有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往届生)须提交“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或学位认证报告。(学位查询或认证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om.cn/)。
六、资格审查及准考证
(1)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并认真核实。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2)通过资格审查并已交纳报名费者,可在考试前一周自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报,用本人网报号和身份证号,《2018年广西大学博士研究生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参加初试、复试。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缴交的报考费不予退款。
(4)寄送报名材料(函报)考生参加初试时,提前一天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到研究生院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补验。
七、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内容
博士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时间:2018年4月13日至15日。
2.初试地点:详见《2018年广西大学博士研究生准考证》。
3.初试科目:
初试考试方式为笔试(闭卷),每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180分钟,初试科目为:
①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及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同等学力考生必须考政治理论)。
②外国语。外国语考试不考听力(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③业务课1
④业务课2
具体考试科目见《广西大学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复试:初试后进行复试
(1)时间:初试结束后,4月16-17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学院安排。
(2)方式: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安排,具体复试时间、地点、要求可向报考学院咨询了解,复试一般采用笔试、面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及实验操作等多形式结合的方式。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报考者在复试时还要加试(笔试)两门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是否加试及具体加考科目请与所报考学院联系。
八、体检
1.时间、地点
4月16日上午8:00---11:30考生持考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及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证件照一张,自行到广西大学东校园校医院体检,体检考生上午需空腹抽血检查, 体检完毕将体检1、2回执单交回研究院招生办公室, 不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已参加了毕业体检的我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可免检。
2.体检标准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九、录取
对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录取基本要求者,我校将根据初试和复试综合评定的总成绩排序,结合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
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博士研究生报考、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不进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我校对此类考生的录取比例将严格控制在20% 以内。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组织关系转入学校,全脱产学习。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自主择业,落实就业去向。
人事档案、工资等关系不转入我校及攻博期间不脱产的定向就业考生不能申请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科研资助金。
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类别,报考类别应与录取类别一致。最终录取类别选定将不能修改,由此造成不能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2018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学制与学习期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3-6年。
十一、学费及奖学金
考生的报考费、体检费、食宿费自理。
录取为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无需缴纳学费,学费由研究生指导教师承担。
我校构建了以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3000元(限非定向生且人事调档转入学校)。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励比例70%,奖励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二等奖励比例30%,奖励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
博士生导师每年给予博士生科研资助6000-10000元(限非定向生)。
其他还有优质生源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等不再一一说明。
十二、其他说明
1、根据《广西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定办法》(试行)(西大研〔2018〕7号)文件规定:原则上只招收全日制统招博士研究生,不招收在职人员。为了培养师资需要招收的高校教师,要求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期间脱产学习,直至完成博士生学位论文,如违反规定,则停止该学生的博士生导师5年招生资格。
2、考生在报考前应主动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适时了解该导师招生计划和普通招考名额。
博导的联系方式请广西大学主页教师信息网查询或查看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3月中下旬广西大学研究生院将在网页上公布2018年各招生专业普通招考名额,请考生注意上网查看。
3、有关专业方面的问题,考生可直接与报考学院研究生办联系咨询。
4、我校作为国家“211工程”建设学校,参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详情可国家留学基金委www.csc.edu.cn查询。
5、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以及报考条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考生如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将有关情况在6月8日前告知我校,否则在上报教育部时发现被重复录取,后果由考生负责。
7、绝不允许考生同时报考硕士和博士或同时拥有硕士和博士双重学籍,发现此类情况将按取消学籍处理。
8、请考生及时留意广西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和报考学院网站上有关博士生招生导师、报名考试、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信息。
十三、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93
研究生招办公室地址:广西大学君武馆203室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路100号广西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530004
电话:0771-3231243
网址:http://www.gxu.edu.cn→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
接受的,,2023年研究生招生简章正在陆续悄裤态公布,院校招生简章主要功能是向考生介绍学校概况、报考条件、报考日程、联系方式、学制、费用等事项,其中报考条件、报名日程、联系方式是核心内容。以下是广西大学公布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有意报考的同学快来查看!
广西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启源位研究生简章
广西大学2023年预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500名,其中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4700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800名。最终各专业招生人数依据2023年教育部正式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并结合我校各专业学科建设、纯慎科研、师资和学校发展需要适当增减,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2022年 广西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广西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以下简称招生) 工作 管理,深入贯彻实施“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工作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 考试 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袭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是广西大学,英文名为“Guangxi University”。学校拿禅闹为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学校的国际代码为:10593。
第三条 学校开设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教育学、医学、 艺术 学等11大学科门类,是广西唯一的国家“ 211 工程”建设学校,世界 一流学科 建设高校,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国家重点实验室。
第四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类型包括普通类、艺术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 西藏 内地高中班、 新疆 内地高中班、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单招、少数 民族 预科班、民族班等。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设立普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其成员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 学校教务处是广西大学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教务处根据需要选派人员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十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监察办公室设在校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计划与录取
第十一条 教务处根据学校年度消罩招生计划,按照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科学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教务处将教育部批复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办公室。
第十三条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四条 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五条 以顺序志愿进档的考生不设置学校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六条 对于进档的考生(不含艺术类),不设置专业级差。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照其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注:在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 1:1 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投档成绩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男女生比例: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条 语种要求: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 填报志愿 时须慎重。
第二十一条 建筑学专业入学后复试美术,不合格者调入其他专业。
第二十二条 报考外国 语言 文学类(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办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
第二十三条 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的有关规定,且其运动水平须经专业项目水平测试认定,文化考试成绩应达到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有关要求。符合相关条件者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以及《广西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享受录取优惠政策。
第二十四条 艺术类录取原则:
专业成绩采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统考成绩,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 分数线 。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对进档考生,在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执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综合分=(艺术联考(统考)成绩/艺术联考(统考)成绩满分)×6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文化分优先(文化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科目成绩);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进档考生,在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执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 高考 总分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一本 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或省级招生机构相关规定执行)70%以上,且不低于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获得我校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资格认定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广西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的录取政策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 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不安排分省、分专业计划,不认可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
第四章 新生 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八条 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准 考证 和录取通知 书 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通报。
第二十九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 学费 、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以学校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最新审批为准。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学校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各种社会资助、学费缓交或减免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二条 有志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有关专业学生,入学后经报名、选拔,可进入“君武学堂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 学习 ,学校配备一流师资,提供一流学习条件,量身定制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全程导师制培养,鼓励学生提前进入 研究生 阶段学习。
第三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 体育 工作基本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教体艺〔2014〕5号)规定,学校每年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对所有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将结果列入学生档案,作为对学生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毕业 时,学生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因病或残疾学生,凭医院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审核通过后可准予毕业)。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 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教务处
邮政编码:530004
联系电话:0771-3232999
电子信箱:zsk@gxu.edu.cn
网 址:zs.gxu.edu.cn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西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广西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广西大学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300名,包括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确切招生指标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各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所在学校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尺磨昌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陵扒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三)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推荐材料请于规定日期内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时间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本校的推免生工作具体由教务处和各学院组织。
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
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结合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
1、非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3、自筹经费:培养费由个人负担,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4、委托培养:培养费由考生或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培单位就业。
在报名考试与录取过程中,考生与签约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对于定向、委托游老培养、自筹经费硕士生,须在录取前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协议书,非定向和自筹经费考生,录取前须将人事档案调至我校。
凡符合我校第一志愿复试合格分数线但没有取得报考专业复试资格的考生,我校将与考生商量优先考虑其在校内相关专业进行调剂录取,未被我校录取且符合国家调剂政策的考生,我校将协助其调剂到其他院校,具体规程及要求届时请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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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是广西办学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大学,是广西唯一的国家“211工程”建设学校,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部区合建”高校。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20年高考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重大部署,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和《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电﹝2020﹞150号)相关规定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招生相关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要求,2020年我校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理工类学生(北京、上海、西藏地区除外)。
一、报名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进步、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高中毕业生(具体实施区域以有关省(区、市)公布为准),且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
1.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高校专项计划为150人。
2.招生专业
理工类:电子科学与技术、机械类、电气类、材料类、计算机类
注:如学校专业调整,以上招生专业将并入相应的大类,具体专业(类)以各省招生办公布为老芦橡准。
三、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于5月15日至5月25日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侍旁招生报名”高校专项计划报名(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以下简称报名)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应严格按照报名提示,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1.经中学核实相关信息的《广西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申请表每页须考生签字且中学负责人签字盖学校公章),将申请表的扫描件按页码顺序上传至报名。
2.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扫描件(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3.学籍证明,由考生所在中学开具并加盖公章,应体现考生具有本校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将上述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完成报名,无需邮寄材料。上传至报名的申请材料要求详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四、资格认定
合格名单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于2020年6月底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进行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我校最终认定考生名单,请考生自行查询合格名单。
五、录取办法
1.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填报志愿时,须在高考志愿的相关批次报考我校。
2.高考总分(含照顾分)原则上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哗磨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新高考改革或合并录取批次的省区,须达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3.考生在相关批次出档后,我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及高校专项分省招生计划,依据高考总分(含照顾分),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监督机制
1.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771-3232618)。
2.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标准、录取结果等信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gxu.edu.cn/)和教育部阳光高考(网址 https://gaokao.chsi.com.cn/)上公示。
3.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有关中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审核。申请人如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等情形者,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上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七、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君武馆108室
邮编:530004
电话:0771-3232999 传真:0771-3234955
E-mail:zsk@gxu.edu.cn
八、其它
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九、本简章由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