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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大学招生信息网,苏州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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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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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目前仅有业余和函授两种形式。业余的授课方式一般在院校驻地招收学生,安排夜晚或双休日上课;函授教学主要以有计划、有组织、有指导的自学为主,并组织的集中面授。链纳宽上课地点在函授站或教学基地,校本部不单独开班。

    苏州科技大学招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有三种类型:高中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专科、专科起点升本科。

    高中起点升本科学制为5年、高中起点升专科学制为2.5年、专科起点升本科学制为2.5年。

    1.苏州科技大学报名办法:按各省规定的报名程序和时间进行。一般各省报考手续分两次。第一次,考生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的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和相关信息,并自愿选择现场摄像的报名点;第棚亮二次,考生到自己选择的报名点按照自己的网报号交报名费及报名材料、摄像,核对信息。两次缺一不可。

    现场报名手续:考生本人持下列证件及资料报名: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属规定的照顾对象所需的有关证茄销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以后补交证明一律无效。

    2.苏州科技大学报名时间: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3.苏州科技大学报名地点:考生到所在地的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就近报考。一般在8月中下旬可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报名网址进行报名,9月初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4.按各省招生部门规定缴纳报名费并填报志愿。

    5.实行报名改革试点省份的考生需按规定时间进行志愿确认。

    (具体报名方法、时间、地点详细安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以上仅供参考)

    苏州科技大学成考助学班报名简章:https://www.87dh.com/xl/

    苏州科技大学成考社会报名:https://www.87dh.com/xl/

    常熟理工学院研究生院

    关于苏州科技大学电子信息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是否扩招,具体情况可能需要关注学校发布的招生计划和公告。一般来讲,学校的研究生招生计划会在每年的招生季节发布,其中包括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等具体信息。因此,如果您关心苏州科技大学电子信息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是否扩招,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相关信息:

    1.访问苏州科技大学,查看招生信息。在学校的招生信息栏目中,可以查看到学校的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招生流程等相梁信唤关信息。

    2.通过招生公告获取信息。一般来说,学校会在招生季节发布研究生招生公告,其中包括各专业的报名要求、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等具体信息。

    3.咨询招生办公室。如果您对招生信息有疑问或需要橡凯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和流程,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咨询学校的招生办公室,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总之,如果您想了解苏州科技大学电子信息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是否扩招,可以通坦迅过访问学校、查看招生公告或咨询招生办公室等方式获取相关信息。

    常熟理工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2年苏州科技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苏州基蔽科技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苏州科技大学,中文简称“苏科大”;英文名称为Suzhou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英文简称“SUST”。

    学校代码:10332(国标)

    学校标识码:4132010332

    上级主管部门: 江苏 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学校地址:石湖校区坐落于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学府路99号;江枫校区坐落于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滨河路1701号;天平校区坐落于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长江路55号。

    第三条 颁发 证书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修专业 毕业 要求者,颁发苏州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 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毕业生 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苏州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对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和各种招生方案及其实施等进行民主监督,提出咨询意见与建议等。

    第六条 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本科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 校招 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为本科招生监督机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

    第三章 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及录取原则

    第八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决策部署,依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 就业 情况、各省生源情况等因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合理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九条 学校预烂宴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条 报名条件:

    1.凡符合生源地省级招生 考试 主管部门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身体健搏历州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和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3. 高考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语种,进校后主要以英语安排公共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考。

    4.报考我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英语基础扎实、英语成绩良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部分课程以英文授课,要求考生有较好的英语基础;建筑学、城乡规划和风景园林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5.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 志愿 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普通类和 艺术 类专业分类分批次录取。

    2.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3.我校本科招生(不含 内蒙古 自治区)依据统一高考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若平行志愿批次投档后招生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公开征集,征集后仍未完成的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4.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我校在江苏省招生,执行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在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认可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认的高考加分项目分值。

    5.普通类专业录取方法:

    (1)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进档考生同分排序规则:

    ① 上海 、 浙江 、 北京 、 天津 、 山东 、 海南 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最高成绩、选考科目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再相同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② 河北 、 辽宁 、江苏、 福建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重庆 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再相同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③其他省份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若分数相同, 理工 类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2)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音乐类:按省统考成绩录取,考生各项成绩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要求,以专业成绩排序,根据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如相同则以文化分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语文和外语总分高者优先。

    (2)美术类:对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 分数线 ,且无色盲、色弱的考生,依照所在省投档的综合分(即文化分与专业分折合计算后的投档成绩)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语文和外语总分高者优先;未按综合分投档的省份,则以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加所得总分排序,根据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如相同则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语文和外语总分高者优先。

    7.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的省份,按实际投档进专业组内的考生数进行录取,同一专业组内采用“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学校将依据考生填报的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调剂录取,调剂范围仅限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

    8.其他类型录取办法:

    (1)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规定和我校本年度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2)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地方专项计划考生、南疆单列计划考生、内地 新疆 高中班毕业生、定向就业考生、少数 民族 预科班结业后转入本科考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学校将在报到时对 新生 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学费 及住宿费 收费标准 按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江苏省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十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网提供我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学费标准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查询。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usts.edu.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b.usts.edu.cn

    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学府路99号

    邮政编码:215009

    联系电话:0512-68096117、68096116

    电子邮箱:zsb@usts.edu.cn

    咨询QQ:800821262

    微信号:usts_zsb(苏科大本科招生)

    纪检监察电话:0512-69379060

    第十七条 苏州科技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苏州科技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我校原政策、规定自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由苏州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苏州科技大学单招

    2018年苏州科技大学“专转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专转本”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苏州科技大学,中文简称“苏科大”;英文名称为Suzhou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英文简称“SUST”。

    学校代码:10332(国标)

    学校标识码:4132010332

    上级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

    学校地址:石湖校区坐落于苏州市高新区科锐路1号;江枫校区坐落于苏州市高新区滨河路1701号;天平校区坐落于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55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成立“专转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转本”招生组织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四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在学校“专转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专转本”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选拔对象及选拔程序

    第五条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2018年学校“专转本”招生总计划400人,其中自主招生录取150人,全省统一考试录取250人,具体招生计划安排如下:

    第六条 选拔对象

    1.“专转本”招生的选拔对象是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

    2.参加专转本统一考试的考生报名条件为:(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已经解除处分者不受此限);(3)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3.“专转本”自主招生的选拔对象为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其报名条件为:(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2)所学专业符合我校接收专业的要求;(3)各科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学业考试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无补考课程;(4)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良,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5)未解除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不得报考。

    4.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其专科阶段所学专业须满足以下要求:

    第七条 选拔程序

    1.学生报名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报名时间统一安排在2018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考生可咨询本人所在专科学校。

    被推荐参加“专转本”自主招生的考生仍可按规定参加全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统一考试并填报相应志愿。

    2.审核推荐

    “专转本”考生由所在专科院校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审核和推荐。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推荐材料由其所在专科院校于2018年1月25日前报送我校。

    3.填报志愿

    (1)2018年“专转本”录取按照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在本学科门类中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每生最多可填报五所院校的五个专业。

    (2)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按其所在院校推荐填报我校一个相关专业。

    4.选拔考试

    (1)推荐参加我校“专转本”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应于3月3日(周六)下午13:30—18:00到我校石湖校区行政楼1楼大厅接待处报到,领取准考证、并缴纳报名考试费。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报名费每生10元,考试费每科45元,合计100元。考试时间安排在3月4日(周日),上午9:00—11:00为专业理论笔试(满分100分),下午13:30—18:00为面试(满分50分),具体考核内容详见附件。

    (2)推荐参加“专转本”统招的考生均应按规定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时间为2018年3月17日。

    5.招生录取

    (1)推荐参加我校“专转本”自主招生的考生,学校将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经学校招生办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审核确定录取名单。符合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优先录取政策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录取。

    (2)参加“专转本”全省统一考试且达到省教育厅规定的录取资格线的考生,学校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四章 转入和培养、学籍管理与就业

    第八条 转入和培养

    1.“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我校本科三年级学习。

    2.我校将录取结果报省教育厅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3.“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我校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4.学校对“专转本”学生单独编班,统一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统一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统一组织教学、统一进行教学评价。

    第九条 学籍管理与就业

    1.“专转本”学生,由推荐院校和我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学校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3.“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我校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4.“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专转本”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报名公开,选拔办法和选拔结果公开,杜绝选拔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考生在报名、考试、录取等过程中违反规定,不符合省教育厅、我校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的,以及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并对有关当事人予以纪律处分或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江苏省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考生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十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网提供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学费标准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查询。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http://www.usts.edu.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b.usts.edu.cn

    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科锐路1号

    邮政编码:215009

    联系电话:0512-68096117 传真:0512-68096117

    电子邮箱: [emailprotected]

    微信公众号:苏科大本科招生

    监督电话:0512-69379060

    第十四条 苏州科技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苏州科技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 本章程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苏州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附件:苏州科技大学2018年“专转本”自主招生考试考核内容列表

    苏州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1月

    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

    2022年苏州科技大学考研报录比已经公布,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为1142人,其中包含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和推免研究生等,具体研究生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专业目录中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敬蔽山。录取时并喊,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名额将根据生源情况等综合因素做适当调整,实际招生规模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详细报录比相关信息可见苏州科技大学。

    要怎么看苏州科技大学考研难度呢:

    1、所在地域。比如,北京的高校,只要挂上“中央”或“北京”两字,那就比同等档次的其他学校分数高很多,至少是10-20分。上海、山东、湖北、河南的学校分数也比较高,都是分数高地,尽量避开。另外,从就业角度考虑,不建议报考地处二三线城市的学校,因为毕业后通常在学校所在城市就业,城市越小越黑,不利于发展。

    2、复试分数线(院线)。看近三年的复试线,不是看平均分,而是看波动范围,看趋势,是否稳定。不稳定的学校要看上限。一般科研院所、军校容易出现不稳定的情况。尽量避开波动大的学校。

    如果复试线处在一个相对高位,但是每年都很稳定,这样亮中的学校的报考难度其实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如果复试线一年比一年高,每年都在递增,肯定是越来越火的学校,报考难度就很大,也不建议报考,对这类学校复试线的评估应该在今年基础上再叠加10-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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