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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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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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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公办本科大学,学校创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是国家“双一流”和“211工程”建设高校,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英文译名为Nanjing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 and Astronautics,英文缩写为NUAA。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隐圆肆校,现有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3个双一流学科。

    办学地点:明故宫校区(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将军路校区(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天目湖校区(常州市溧阳市滨河东路29号)。

    第三条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及高校专项、国家专项、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飞行员、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第五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腔笑优选拔。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组,负责研究制定本科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开展本科招生工作,商讨决议本科招生相关事项。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计划。

    第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考生也可在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十条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编制预留计划,预留计划数为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遵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加分政策,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并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三条 报考英语、日语、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但考生进校后,除日语专业外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十灶轿四条 飞行技术专业根据委托单位的培养需求只招收男生;根据专业培养特点和行业实际情况,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制与签派)专业建议男生报考,女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无性别限制。

    第十五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报考下列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要求:

    飞行技术专业的体检要求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 7013—2017)执行;结合民航专业特点,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交通运输专业各方向要求肝功能正常、色觉正常,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制与签派)专业还要求考生单眼裸视E字表4.0以上,无语言、发音、听力障碍。

    第十六条 我校对进档考生(除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安排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或首选科目为历史)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或首选科目为物理)、3+3模式综合改革类(除飞行技术专业)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我校对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即首先对已投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除飞行技术专业)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后等额确定招生计划数1:1范围的考生名单,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有退档,则对排序在招生计划以外的考生按“分数清”录取规则递补录取。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被调剂专业录取要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我校报考专业要求相一致。学校录取时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

    (1)在艺术文理分科的省份只招收艺术文科考生。

    (2)凡报考我校音乐表演、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专业考试和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我校不组织校考。

    (3)报考音乐表演专业考生按照要求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类专业统考并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其所在省份音乐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进档后,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排序,根据各省份招生计划择优录取;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分高者,高考文化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成绩进行录取。

    报考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考生按照要求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并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其所在省份美术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进档后,按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加的总分排序,根据各省份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成绩进行录取。

    (4)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公告》。

    第十九条 飞行技术专业:

    (1)考生年龄要求在16周岁至20周岁(2002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以身份证为准)。

    (2)飞行技术专业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广东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湖北省、重庆市、陕西省、上海市、江苏省共十二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科类要求为理科(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学校要求,具体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3)2022年我校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须达到95分(含)以上。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初检面试、体检鉴定、心理测试、背景调查均合格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比较英语、数学、语文、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分数。具体投档规则以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如遇国家招生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4)有关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 保送生、高校专项、国家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等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我校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三条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和江苏省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按学生学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新生入学第一学年初按所学专业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其中,工科类5800元/生.年,理科类5500元/生.年,文科类5200元/生.年,艺术类6800元/生.年,省优势学科专业上浮10%。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的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第二学年及以后根据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26400元/生.年,国外学费按照国外高校收费标准执行。少数民族预科班在预科阶段的学费按学校现有专业最低学费标准收取,为5200元/生.年。住宿费用区分不同住宿条件为800元—1500元/生.年。

    第二十四条 飞行技术专业新生入学后在天目湖校区就读。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生物医学工程、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波毫米波与器件技术)、信息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设计)、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交通运输专业各方向、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工程、物联网工程、人工智能专业的新生大学一、二年级在天目湖校区就读,三、四年级在将军路校区就读。自动化(航空电子与控制)(中外合作办学)、交通运输(机场运行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新生第一阶段学习地点在天目湖校区,第二阶段学习地点根据培养计划具体安排。

    第二十五条 我校建立了“全方位、开放式”的奖助学金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在准确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建立“贷、奖、助、勤、补、免、减、偿、导”的全方位学生资助体系,按照经济资助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原则,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服务、就业服务、学习服务、成才服务,全面服务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

    第二十六条我校本科招生咨询电话:4001810287,招生网址:,电子信箱: [emailprotected]:025-84891546。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和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南京航空航天学校招生要求

    你好,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近几年在陕西理科录取分数如下:

    2011年陕西理科一本线540 ,南航录取最低分613,最高分 650,平均分 620 ;

    2010年录取最高分653,最低分612,平均分滑历仿619,信纤其中一本线556;

    2009年一本线540,录取最低分569,最高分640,平均分596.56;

    2008年一本线527,录取最低分528,最高分644,平均分577;烂森

    信息来源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网,希望对你有帮助!

    四川大学本科招生

    南航大学分数线2021如下:

    1、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非定向)(办学地点:将军路校区)——本科批——无——623/11023——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非定向)敬或氏(办学地点:天目湖校区)——本科批——无——623/11023——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3、工程(非定向)(办学地点:天目湖校区)——本科批——无——622/11473——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4、航空航天类(非定向)(082002.飞行器设计与工程+082005.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082004.飞行器动力工程+082003.飞行器制造工程)(办学地点:将军路校区)——本科批——无——621/11919——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5、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非定向)(办学地点:天目湖校区)——本科批——无——620/12381——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6、信息安全(非定向)(办学地点:天目湖校区)——本科批——无——620/12381——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7、电子信息类(非定向)(080714.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航空航天)+080714.电子信息团厅科学与技术(微波毫米波与器件技术)+080706.信息工程(航空航天))(办学地点:天目湖校区)——本科批——无——618/13336——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8、车辆工程(非定向)(办学地点:将军路校区)——本科批——无——618/13336——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9、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非定向)(办学地点:天目湖校区)(培养集成电路设计人才,具体要求请查看学校网站)——本科批——无——617/13827——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10、物联网工程(亮散非定向)(办学地点:天目湖校区)——本科批——无——617/13827——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以上内容参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艺术类招生

    05月06日讯,(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2010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章程》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考生利益,保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汪核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四条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管、理、经、文、法、哲、教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以及全国56所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287。

    第六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七条 学校地址:将军路校区在南京市江宁区将军路29号,明故宫校区在南京市白下区御道街2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监督工作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全过程的监察与监督工作。

    第四章 录取春亏

    第十一条 院校志愿: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依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二条 调档比例: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我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比例不超过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5%。如生源质量优异,我校将会根据具体生源情况追加计划,增加调档数。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 英语、日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口试成绩合格;飞行技术、交通运输各专业方向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但考生进校后,除日语专业外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 国防生只招收男生;飞行技术、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理与签派)、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交通运输(民航电子电气工程)只招收男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 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同时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报考下列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要求:

    飞行技术专业的体检要求按《中国民航招收飞行学员体检标准》执行;国防生各专业的体检要求按《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执行;结合民航专业特点,交通运输各专业方向要求肝功能正常,色觉正常,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其中空中交通管理与签派方向还要求考生单眼裸视E字表4.6以上,无语言、发音、听力障碍。

    第十六条 加分政策: 对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各类政策性加分原则上予以承认,但增加的总分值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七条 专业安排: 专业录取时,专业志愿之间设立级差,各专业志愿间级差分数依据投档情况划定,级差分不超过3分;在等效基准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的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八条 江苏省录取方案:

    1、江苏省各专业对选测科目的要求详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10年扒陵神招生计划专刊或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2、江苏省考生对其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本一批次专业要求选测科目为物理的,物理为A、另一门为B;选测科目为历史的,要求为AB;必测为4C1合格。提前批次国防生专业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提前批次飞行技术专业要求选测为2C、必测为4C1合格;提前批次艺术类专业要求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高水平运动员要求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本一批次自主选拔录取对象、艺术特长生等其他计划对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

    3、江苏省提前批次飞行技术专业:要求考生年龄在16周岁至20周岁(截止2010年8月31日),须通过我校组织的飞行学员体格检查合格、背景调查合格以及飞行员综合选拔测试的测评合格后方可报考。录取时按照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考生总分在江苏省本二控制线及以上者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若考生总分低于本二控制线,则要求其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4、对于江苏省考生在进档后安排专业时,专业志愿之间设立专业级差,按照专业级差方式安排专业,级差分不超过3分。如选测科目中物理达到A+等级,则折算成等级级差分3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在等效基准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的科目分数或等级高的考生。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

    1、江苏省考生报考音乐表演(歌舞)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报考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需参加江苏省统考并达到美术类本科控制线。江苏省外考生报考艺术类各专业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如考生所在省有该专业的省统一测试及要求的,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并取得所在省统考合格证)。

    2、音乐表演(歌舞)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江苏省考生按统考成绩、江苏省外考生按校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数学计入总分)相加的总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按照教育部、各省和学校有关规定录取。

    第二十一条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首批实行自主选拔录取政策的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及江苏省的有关规定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0年自主招生实施办法》实行。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国防生进校后复查复审不合格者,若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本一批次录取分数线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三条 普通本科专业学费为46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为6800元/年,住宿费分1000元/年和1500元/年两种,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公布在相应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网站、本校招生网和有关媒体。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有关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白下区御道街29号

    邮政编码:210016

    招生咨询电话:025-84892899,025-84896459,025-84896259

    传真:025-84892459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网址:http://www.nuaa.edu.cn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网网址:http://zs.nuaa.edu.cn

    电子邮件:[emailprotected]

    南航中外合作办学招生简章

    以2021年南航在江苏的录取分数线为例(例举部分专业):

    1、长空学院

    专业名称:航空航天类(长空创新班),最高分627,最低分611。

    2、航空学院

    专业名称:工程力学(钱伟长班),最高分612,最低分611。

    3、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专业名称:材料科学与工程,最高分591,最低分572。

    4、自动化学院

    专业名称:测控技术与仪器,最高分589,最低分574。

    5、能源与动力学院

    专业名称:车辆工程,最高分592,最低分576。

    6、电子信息工程档庆学院

    专业名称:电子信息类,最高分598,最低分595。

    7、机电学院

    专业名称:工业设计,最高分578,最低分574。

    8、唯蠢斗航天学院

    专业名称: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最高分591,最低分589。

    9、航天学院

    专业名称:航空航指磨天工程,最高分597,最低分595。

    10、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专业名称:核工程类,最高分593,最低分573。

    11、机电学院

    专业名称:机械工程,最高分594,最低分586。

    12、自动化学院

    专业名称:生物医学工程,最高分582,最低分572。

    13、自动化学院

    专业名称: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最高分591,最低分573。

    14、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设计),最高分599,最低分583。

    以上内容参考南京航天航空大学招生网-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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