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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师大本科招生网,浙江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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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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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zs.zjnu.edu.cn/s/32/t/6/p/5/c/251/d/721/list.htm这是浙师大的本科招生网,具体情况你还的自己了解一哪余和下。而且体育总分貌似还有什李盯么分数公式换算的。如果你是浙江省毁脊的,你体育成绩应该是考的很好的。

    浙江师范大学高中本科班

    不一样。

    以浙江工业大学为例,2020年搜慎该校“三位一体”计划招生470人,按照A组、B组、C组三个组别招生。其中A组入围考生551人(含同分带入),最低分为81.917分;B组入围考生857人,最低分为68.283分;C组入围考生900人,最低分为75.150分。可见世绝敬入围人数并不等于计划人数。

    还要注意的是该校入围考生名单公示期为7月15日至7月24日,浙江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8320032,传真:0571-88320501。学校纪检办监督电话:0571-88320102,入围名单公示后如无异议,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扩展资料

    2020年浙江师范大学各专业“三位一体”入围人数具体情况:

    1、小学教育专业计划招生50人,入围考生150人,入围最低分为63分;

    2、汉语言文学专业计划招生40人,入围考生161人(6位考生并列第156名),入围宏锋最低分为74.33分;

    3、英语专业计划招生26人,入围考生107人(6位考生并列第102名),入围最低分为74.33分;

    4、生物科学专业计划招生30人,入围考生95人,入围最低分为60.00分;

    5、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计划招生30人,入围考生111人,入围最低分为73.67分;

    6、学前教育专业计划招生90人,入围考生288人,入围最低分为60.00分;

    7、特殊教育专业计划招生35人,入围考生105人,入围最低分为60.67分。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浙江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

    2020年杭州师范大学体育学专业在浙江省招录的考生,体育教育师范类最低综合分录取分数为577分;休闲体育专业最低录取综合成绩为567分;在广西招录的休闲体育专业最低综合成绩为509分。

    2019年杭州师范大学体育学专业在浙江省招录的考生,综合分最低为576分,其中文化课最低分数为439分、专业课最低分数为79分。体育类特招生综合分最低为472分,其中文化课最低分数为390分、专业课最低分数为68分。

    2018年杭州师范大学体育学专业在浙江省招录的考生,综合分最低为568分,其中文化课最低分数为434分、专业课最低分数为79分。体育类特招生综合分最低为461分,其中文化课最低分数为383分、专业课最低分数为68分。

    扩展资料:

    2020年杭州师范大学体育类专业招生计划(浙江省内):

    1、体育教育师范类:不提科目要求,专业代码040201。学制4年,学费标准5300元/年。招生计划人数为95人,办学地点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 (余杭塘路2318号)。

    2、休闲体育专业:不提科目要求毕启漏,专业代码040207。学制4年,学费标准5300元/年。招生计划人数为25人,办学地点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 (余杭塘路2318号)。

    3、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师范)专业:单考旁老单招,专业代码040204K。学制4年,学费标准5300元/年。办学地点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 (余杭塘路2318号)。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2019年浙江省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情况

    参考资手烂料来源: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2018年浙江省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2020年各省份科类录取分数公告(持续更新)

    农林大学本科招生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 浙江师范大学 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 浙江师范大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薯拍宴条 学校全称: 浙江师范大学 。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345。

    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 浙江师范大学 。

    第九条 办学地点:校 本 部: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杭州校区: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耕文路1108号

    第十条 学校简介: 浙江师范大学 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的多科性省属重点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前身为杭州师范专科学校,创建于1956年。1958年升格为杭州师范学院。1962年更名为浙江师范学院。1980年被列为省属重点高校。1985年更名为 浙江师范大学 。列入浙江省第一批5所重点建设高校之一。

    学校拥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具有“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以及外国留学生、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招生资格。学校现有68个本科专业,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并是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5300余人,研究生(含专业学位研究生)5300余人,留学生近600人。现有教职工2830余人,具有正高职称教师320余人,副高职称教师62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710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共享中国科学院院士5名、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监察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五条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招生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校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倍以内。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九条 学校对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

    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翻数银译专业要求不低于120分,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不低于110分,日语专业要求不低于105分;艺术、体育类专业要求不低于60分;广告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不低于100分。

    数学单科成绩要求:金融学专业要求不低于115分。

    以上成绩以1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如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单科成绩要求。

    第二十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一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采用“专业贺宽级差”的办法进行专业投档,第1、2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第2、3、4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第4、5、6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须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报考):

    1.初阳学院英语试验班:要求高考总分列浙江省文科一批前1700名(含)或理科一批前9000名(含)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30分,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确保录取。

    初阳学院文科试验班类:要求高考总分列浙江省文科一批前2000名(含)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确保录取。

    初阳学院理科试验班类:要求高考总分列浙江省理科一批前10000名(含)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确保录取。

    2.高考总分列浙江省文科一批前3300名(含)或理科一批前13000名(含)且符合相关专业单科成绩要求的进档考生,学校确保录取在其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初阳学院英语、文、理科试验班除外),新生入学后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还可任选专业。

    3.高考总分列浙江省文科一批前4000名(含)或理科一批前15000名(含)的进档考生,学校确保录取在其所填报的前四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所填志愿应不含初阳学院英语、文、理科试验班,并须符合相关专业报考条件且不重复填报)。

    4.高考总分列浙江省文科一批前5000名(含)或理科一批前18000名(含)的进档考生,学校确保录取在其所填报的六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仅限填满六个有效(所填志愿应不含初阳学院英语、文、理科试验班,并须符合相关专业报考条件且不重复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

    5.对于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的进档考生,某单科成绩特别优秀且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以下专业者,可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140分者,可优先录取在英语、翻译、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语文单科成绩≥125分者,可优先录取在汉语言文学专业;数学单科成绩≥140分者,可优先录取在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以上成绩以1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对于高中阶段在以下竞赛中获得相应奖项的进档考生,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可优先录取: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或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省赛区一、二、三等奖及以上。

    (2)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一等奖;或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或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得一等奖。

    6.设立新生奖学金(须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报考,排名均为重点批次的排名):

    高考成绩居浙江省文、理科前100名报考我校师范专业的进档考生,奖励人民币20万元;

    高考成绩居浙江省文科前150名、理科前200名报考我校师范专业的进档考生,奖励人民币15万元;

    高考成绩居浙江省文科前200名、理科前300名报考我校师范专业的进档考生,奖励人民币8万元;

    高考成绩居浙江省文科前300名、理科前500名报考我校师范专业的进档考生,奖励人民币5万元;

    高考成绩居各省(市、区)文科前1000名、理科前2000名的进档考生,奖励大学本科四年期间学费;

    高考成绩居各省(市、区)文科前1500名、理科前3000名的进档考生,奖励大学本科第一年学费。

    7.在省内,我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录取征求志愿高分考生。在第一批平行志愿投档中未被录取的考生,只要高考总分分列浙江省文科一批前2000名(含)或理科一批前10000名(含)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均可报考。

    第二十三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省统考(编导类或戏剧影视文学类)专业合格的情况下,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2)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承认相关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分及文化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为: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分(折算成百分制)×7.5×50%。

    (3)我校组织校考的音乐、美术类专业:我校在河北、安徽、江西、河南、湖南、江苏、广西等省只招收取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分及文化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为:

    浙 江 省: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分×7.5×50%

    非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综合分=文化分×40%+校考专业分×7.5×60%

    音乐类专业综合分=文化分×35%+校考专业分×7.5×40%+省考专业分×7.5×25%(江苏省的舞蹈学专业分全部按我校校考成绩计算〕

    (4)体育类专业:

    浙江省: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50%+术科考试成绩×7.5×50%;

    非浙江省: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会考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评价高、有艺术或体育特长、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 学校对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的录取工作按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对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 浙江师范大学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九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年度结算。

    第三十一条 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邮编:321004

    联系部门: 浙江师范大学 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2282245 传真:0579-82282335

    学校网址:http://www.zjn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zjnu.edu.cn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 浙江师范大学 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浙江师范大学招生计划

    这是2013年浙江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蔽物录隐并拍取原则1.美术类专业的录取: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综合分灶羡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对照专业志愿进行录取。综合分及文化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专业分以100分满分计,具体折算方法为:浙江省: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分×7.5×50%;非浙江省:综合分=文化分×40%+校考专业分×7.5×60%。2.音乐类专业的录取: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对照专业志愿进行录取。综合分及文化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专业分以100分满分计,具体折算方法为:浙江省: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分×7.5×50%;非浙江省:综合分=文化分×35%+校考专业分×7.5×40%+省考专业分×7.5×25%(省考专业分以满分100分计,江苏省音乐表演(舞蹈)专业分全部使用校考成绩)。3.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60分,如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英语单科成绩要求。成绩公布与合格证发放成绩公布时间:2012年3月成绩公布方式:届时我校将开通2013年省外艺术 类专业校考成绩查询,请考生我校招生网zs.zjnu.edu.cn 凭14位考生号查询,我校将以1:4的比例划定专业合格线并发放专业合格证,统一寄发。我只是一个往届考生的家长,我的意见仅供参考。你在浙师大本科招生网,点击报考师大,历年的招生情况,可根据你省的名额和你艺考名次,结合测算一下,大致在以往的范围内是有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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