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学院院长?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姜俊禄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程天权教授,法学院院长王利明教授,朝阳校友会代表、老教授代表、义乌工会代表以及工人代表、学生代表等出席了座谈会。座谈会由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林嘉主持。那么,人大法学院院长?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办了“2016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哈佛大学法学院工作坊”活动(2016 RENMIN—HARVARD Law School Workshop)。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副院长时延安教授、朱岩教授、程雷副教授、王春燕副教授、丁晓东助理教授、熊丙万助理教、哈佛大学法学院校友、世达猜升(Skadden)律师事务所律师James Chang先生以及法学院拆轮学生一同参加了工作坊活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拥有国家级重点一级学科(含所有二级学科)1个(法学)、国家级重点二级学科4个,经批准设立了中国第一个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含全部博士学位学科点)。
活动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14届毕业生、哈佛法学院JD项目二年级学生胡琼月同学主持,在简要回顾自己的人大生活后,活动正式开始。
首先,法学院教授朱岩老师开设“法学小课堂”,为大家介绍大陆法系的发展历史,分析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异同,并以侵权法为例具体分析两大法系法官不同的思维方式,并且表示两大法系虽然有诸多不同,但也在逐渐融合、互相借鉴学习。
随后,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致欢迎辞,他向来访的哈佛法学院学生表示欢迎,并回顾两院友谊的发展,从残障人项目到知识产权法领域,两院的合作在不断深化。
中国人民大学举行2015年“李步云法学奖”颁奖典礼,本届获奖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吕世伦教授及前日本札幌学院大学法学部铃木敬夫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是中国一所著名的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大学,法学院是中国人民大学的主要学院之一。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结构良好的教师队伍,其中既有一批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资深法学家,更有一大批在全国法律界和相关学科有影响的中青年法学家。
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院长、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院长李步云,中央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李步云法学奖”评奖委员会主任徐显明,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日本驻华使馆参赞大平真嗣,广州大学副校长于欣伟,中央政法委原副秘书长王景荣,全国人大法工委原副主任张春生等出席会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林嘉、《中国法学》总编辑张新宝、学位委员会主任张志铭和湖南大学教授杜钢建等参加会议。本次颁奖典礼由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广州大学共同举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景文教授主持颁奖典礼。
中国人民大学王利明常务副校长代表学校讲话。他对到会的各位领导、嘉宾和师生表示欢迎,并向获得2015年“李步云法学奖”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吕世伦教授和扎幌学院大学铃木敬夫教授表示衷心祝贺。
3月29日,法学院和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在中国人民大学逸夫会堂联合举办了“关怀教授执教58周年庆祝座谈会”。
全国政协常委、原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李永海,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北京市总工会副主席、党组书记张健民,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赵云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副院长杨汉平教授,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秘书长、北京大学叶静漪教授,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姜俊禄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程天权教授,法学院院长王利明教授,朝阳校友会代表、老教授代表、义乌工会代表以及工人代表、学生代表等出席了座谈会。座谈会由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林嘉主持。
作为获得“国务院特殊贡献专家”称号的优秀法学工作者,关怀教授是新中国劳动法学的开创者。他的大半生都与劳动法有着难解之缘。他见证了中国劳动法50余年的发展历程,劳动法治的完善是他的终生追求。如今已步入耄耋之年的关怀教授仍然满怀热情、不遗余力的为中国劳动法制的完善不辞辛苦地工作着。
程天权书记首先致辞。他对出席座谈会的各位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对关怀教授为人民大学及法学院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他指出,关怀教授是劳动法学的学科奠基者和开拓者,为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完善劳动法治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成功举办了“2016年气候变化立法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由法学院和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研究与教育基金共同主办,由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基地和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习究会协办。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拥有国家级重点一级学科(含所有二级学科)1个(法学)、国家级重点二级学科4个,经批准设立了中国第一个法学博士后流族兄动站(含全部博士学位学科点)。拥有1个本科专业(法学),1个第二学士专业(知识产权),1个法律专业相关证书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办的会议围绕“巴黎会议后我国气候变化立法的形势与任务”展开,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等高校的环境法学者以及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研究与教育基金、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习究会、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法学杂志》等相关部门的专家、我院李艳芳教授、竺效教授、杨晓青教授、朱力宇教授、周珂教授等共四十余人出席了研讨会。
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周珂教授的主持下,研讨会热烈而有序地进行。首先,由韩大元院长和代表付洋副理事长参会的刘娜女士作为主办方代表先后致辞。
一部被认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不可或缺的重要法律——《物权法》终于要走进老百姓的生活了。你可以不去关注它,但它一定与你的生活息息相关。
激发创造财富活力
不存在所谓赦免原罪
中国思想家孟子说过:“有恒产者有恒心。”
物权法专家建议稿从1993年开始起草。1999年10月、2000年12月,由社科院梁慧星教授和人民大学王利明教授领导的课题组分别完成了物权法专家建议稿的起草工作。经过漫长的14年,如今《物权法》终于出台了。对于当初的起草人来说,他们会怎样解读呢?
当年的社科院物权法专家建议稿起草人之一的社科院民法室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孙宪忠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物权法》的出台给我们带来的第一个信号就是,老百姓的财产权利有保障了。过去老百姓的财产不能在政治上跟公共财产享有平等地位。老百姓取得财产的正常愿望被称为私心;老百姓已经拥有的财产经常受到公共权力机构的“合法”侵害(比如征地拆迁中的侵害)。现在《物权法》在社会主义国家历第一次公开规定了“私人所有权”,而且规定它跟公共财产所有权地位平等,法律保护平等,这对于保护物权这样的基本民权意义非常重大。我国伟大的思想家孟子说过:“有恒产者有恒心”,它的意思就是要求公权力应该予民众财产所有权以充分的保护,现在《物权法》终于承认了这一点。
以上就是人大法学院院长的全部内容,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副院长时延安教授、朱岩教授、程雷副教授、王春燕副教授、丁晓东助理教授、熊丙万助理教、哈佛大学法学院校友、世达(Skadden)律师事务所律师James Chang先生以及法学院学生一同参加了工作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