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法学院黄辉?党委副书记黄侨彬主要负责学院的学生管理工作,致力于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为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副院长黄辉专门负责研究生的教学工作,致力于提升研究生的学术研究能力,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学术环境。刘宁副院长则专注于本科生的教学,致力于保证本科教育的质量,培养出具备扎实基础的法律人才。那么,福州大学法学院黄辉?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福州大学法学院的领导班子结构严谨,由书记王巧萍担任,她全面负责学院党委的各项工作,确保党委会的各项职责得以有效实施。
院长邹雄则在学院的运营管理中扮演核心角色,他领导并全面掌控学院的教学、科研、学科与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人才培养和引进,以及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学院的稳步发展。
党委副书记黄侨彬主要负责学院的学生管理工作,致力于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为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副院长黄辉专门负责研究生的教学工作,致力于提升研究生的学术研究能力,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学术环境。
刘宁副院长则专注于本科生的教学,致力于保证本科教育的质量,培养出具备扎实基础的法律人才。
学院的行政工作由办公室主任陈永枢主持,他负责协调和执行学院的日常行政事务,确保学院运营的顺畅进行。
梁志军作为党委秘书,主持学院党委办公室的职责,确保党的政策和决定在学院内部得到准确传达和执行。
最后,团委书记谢武负责学院的团委和学生会工作,他致力于组织各类学生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团队协作能力的提升。
扩展资料
福州大学法学专业始创于1993年,隶属于人文社科系。2001年5月,在人文社科各学科基础上成立了法学院,包括人文社会科学系和法律系。
学院拥有一支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体的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队伍结构合理,教学、科研能力强。其中,绝大多数教师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绝大多数教师是具有律师执业资格的“双师型”教师;多名教授、副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入选省级“百千万人才工程”和校级“百人工程”;多名教授担任了全国性学术团体的副会长和常务理事。
陈泉生,福州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福建省政府法律顾问,1995年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1997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帖。从事环境法学研究近20年,迄今公开发表科研成果近百万字,其中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国家权威刊物发表高水平论文三十多篇,主编两套系列专著:《生态与法律专题研究丛书》和《环境法学系列专著》。主持过十多项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以上课题成果获省部级及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十多项。
邹雄(1963.12-)男,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任理事、福建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福州市律师协会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福建天长律师事务所律师。迄今已主持或参与过八项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的研究,出版专著一部(《环境侵权救济研究》),参编教材一部,在《中国法学》、《现代法学》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十篇。
以上就是福州大学法学院黄辉的全部内容,邹雄(1963.12-)男,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任理事、福建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福州市律师协会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福建天长律师事务所律师。迄今已主持或参与过八项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