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2、那么,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教师资格证是可以异地认定的,前提是符合当地的认定条件,一般只要满足户籍地在当地或者持有当地居住证即可在当地进行教师资格证认定。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
扩展资料
提出申请
1、申请人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上述 材料;
2、申请各类教师资格对应的认定机构分别为: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材料;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向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材料。
教师资格证认定在可以异地。
教师资格证认定在可以异地,在考试地在符合报考条件的规定的前提下考试合格的人员,可以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条件的认证地申请认定,不需要在认证地重新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教师资格证认证条件申请人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申请人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申请人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可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该部分毕业生所在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必须对应在自治区教育厅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申请人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非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申请时其户籍、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其普通话水平可以为三级甲等。
教师资格证认定就是笔试,面试都合格之后,网上能查到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证的获取资格:
想要得到教师资格证书,还需要去准备体检、普通话证之类的证明,去认定教师资格证书,就是领实体证。教师资格证永久有效,认定额外需要的考的就是一个普通话证。
教师资格认定是申请人获取教师资格的一项行政许可制度,通常,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在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开展一次,认定机构(即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安排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受理,具体受理期限和受理的资格种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教师资格认定的基本条件如下:
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犯罪记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
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符合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等。
教师资格证考试介绍:
教师资格证考试,是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官方设定的教师资格考试。2012年之前,教师资格考试是由各省自行组织命题和考试。主要针对非师范专业需要考取教师资格证的考生。
教师资格证认定在可以异地,在考试地在符合报考条件的规定的前提下考试合格的人员,可以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条件的认证地申请认定,不需要在认证地重新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教师资格证认证条件
(一)申请人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二)申请人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申请人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可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该部分毕业生所在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必须对应在自治区教育厅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五)申请人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非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申请时其户籍、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其普通话水平可以为三级甲等。
(六)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认定。
一、法律分析
取得教师资格可在本级及以下等级学校和机构任教;中职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只能在中专、技校、职高或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职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使用假资格证者,一经查出,五年内不得申报;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
2、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
3、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三、认定流程步骤
(一)了解政策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提前向拟申请认定省份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处室(或登录其官方网站)了解当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和相关要求,如:需要具备的条件、什么人可以申请、何时考试、何时网上申报、何时现场确认等;
(二)具备条件
1、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取得合格学历、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无犯罪记录、进行体格检查并合格,以及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具体政策和相关考试安排等事项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进行查询;各省份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之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人员;
3、申请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的,除不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外,其他条件相同;在此特别提醒的是:已开展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的省份中,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人员的认定办法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准备材料
1、根据申请教师资格所需要具备的各项条件,申请人需提前将各项条件所对应的证件或证明等材料准备好,并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完成申报(有特别规定的省份,按照本省份发布的报名网址进行申报);
2、并按要求向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相应材料。
以上就是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全部内容,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