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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科大学2022年研哗肢究生计划招生10个院校,32个专业,共计984人。
其中包含药学院,中药学院锋芦宽,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国际医药商学院,理学院银亮,马克思主义学院,工学院,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专业学位十个院校。
具体报考还是要看您选择报考哪个专业了。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学缓团汪生扰仔工作处招生办公室邮 编:211198咨询电或辩话:025-83271319、83271422 传 真:025-83245186网 址:[http://zb.cpu.edu.cn] 新浪微博:[http://weibo.com/cpuzb]
中国药科大学2020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我校全称为中国药科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童家巷24号(玄武门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江宁校区)。办学层次:本、专科;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颁发证书:本、专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药科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中国药科大学组建本专科招生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由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教师、学生、校友代表担任委员,审议、检查、监督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委员会下设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受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委托,统一领导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六条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编制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缺扰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中国药科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结合学校实际、优化生源结构、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学校将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在本科层次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条录取原则
1.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伏拆旦用于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的招生录取。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105%以内。
2.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安排录取专业(含内蒙古),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3.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限考英语语种;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4.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同一批投档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5.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6.保送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国家专项计划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各省(区、市)及御薯学校文件规定的政策执行。
7.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8.学校对江苏省录取原则做如下补充规定:
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
本一批次招生代码1109:普通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B,不指定科目;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各类考生必测科目成绩必须达到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志愿填报的要求。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执行。
本一批次招生代码1609: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必测科目成绩必须达到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志愿填报的要求。
专科(高职)批次招生代码1109:选测科目等级要求:CC;必测科目成绩必须达到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志愿填报的要求。
处理分数和等级的关系时采用“等级级差”方式,对于选测科目等级为A+A+的考生加3分;A+A的考生加2分;AA的考生加1分安排专业。
专业志愿的安排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等效基准成绩(投档成绩加上等级级差折算分后的分数)安排录取专业,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在等效基准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含附加分)、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含附加分)、语文、外语成绩。
9.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选考科目必须符合学校相关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做如下说明:
在特殊类型招生中,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报名资格审核的参考;
在普通高考录取中,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参考。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2020年我校继续实行“大类和专业”相结合的招生模式,专业设置紧紧围绕药学产业链需求,所有专业均为医药方向,开设药学相关课程,各招生专业(类)详细介绍和说明请我校本科招生网站查看。实施大类招生的专业按专业类招生,入校后在大一学年第二个学期,根据学校制定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大二学年进入专业学习,其中2020年录取的经济管理试验班考生类内专业分流时,文科考生可以选择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经济学4个专业,理科和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可以选择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经济学、药事管理5个专业。
第十三条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本、专科专业学费详见我校本专科招生网站;校内住宿费为1500元/学年,具体以实际住宿安排为准。
第十四条学校在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建立了“奖、贷、助、勤、补、免”六位一体的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联动助学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坚实的经济保障,同时不断创新丰富资助育人工作形式,引导受助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积极搭建我校“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模式。
第十五条我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zb.cpu.edu.cn,咨询电话:025-83271319、83271422,传真:025-83245186,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25-86185570。
第十六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这个我算不上前辈,我今年在药大腊渗上大一。我们学闹局李校不是特别在意分数,我们学校比较在意学生的动手能力,如果动手能力不强液迟的话,复试的时候会被淘汰的。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0〕94号)的精神,为继续做好沈阳药科大学2011年面向全国招收保送生工作,特制定沈阳药科大学2011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一、保送条件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的应届在籍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经教育部公示具有保送资格的可申请参加我校保送生资格考试。
(一)省级优秀学生的条件
即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歼孝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要求,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一等奖以及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省赛区的竞赛名称
(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2、全国决赛的名称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三)高中阶段获得下列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名称是:
1、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2、“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3、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四)高中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的名称是:
1、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2、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二、申请程序及必备材料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可采取学校推荐(学校公章)或本人自荐的方式提出申请,沈阳药科大学网,在招生就业中的本科生招生网页、填写《沈阳药科大学2011年保送生(理科)推荐表》(点击)。
(二)符合保送申请条件的高中获奖证书复印件(高中学校盖章)。
(三)高中各学期的学习成绩汇总表含年级排名(高中学校教务处盖章)。
(四)提供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关于色盲∕色弱、嗅觉、传染病、遗传病、肢体残疾、重要脏器疾病、肝功能血液检查等方面的体检证明。
(五)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印在一张A4纸上)
(六)个人自荐信(包含申请理由、性格特点、爱好特长、学习能力、科技创新、未来规划等方氏尺稿面情况,字数1000字左右,要求由考生本人手书。)
注:以上材料均以A4纸标准困侍大小,按顺序左上角装订。
三、审核录取程序
(一)我校学生工作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提交沈阳药科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二)沈阳药科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合格后,考生需到校参加学校保送生资格考试,考试的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论坛)和化学,面试内容为综合能力考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我校将对通过学校保送生资格考试的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校园网上公示,并报所在高中进行公示。同时将考生上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批准,报教育部备案。待录取手续办理完成后,将通过我校校园网公布保送生录取名单,并于高考(微博)录取期间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四、保送专业
保送生可选择药物制剂、药学、药学(英语强化班)[五年制]、药学(日语强化班)[五年制]、制药工程、环境科学、应用化学、中药学(日语强化班)[五年制]、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药学(食品药学方向)、临床药学[五年制]、生物工程(制药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医药方向)、工商管理(医药方向)、市场营销(医药方向)、药事管理等共17个专业及专业方向。
五、有关说明
(一)我校接收学生申请及高中推荐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15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信封上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字样。逾期不再受理。(推荐材料概不退还)
(二)请各位考生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各推荐高中严格把关审核。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及所在高中的推荐资格。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各专业(含日语强化班班)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所有专业不招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的考生;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不适宜报考我校各专业。
(四)本实施办法由沈阳药科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六、学生工作处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4-23984188、23984199
传 真:024-23880746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94号信箱,邮政编码:110016
学校网址:www.syp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