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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招生办,贵州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 本科
  • 2023-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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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贵州大学招生简章
  • 贵州大学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 贵州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公示
  • 贵州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 贵州大学2024年考研招生简章

  • 贵州大学招生简章

    贵州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为发展高校竞技体育运动,活跃校园文化体育生活,贵州大学2014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学生(上海、西藏除外)。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并由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二、招生项目、招生范围及计划

    1、招生项目:田径、篮球、乒乓球、定向越野。

    2、招生范围:面向全国招生(除上海、西藏)。

    3、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本年度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共70人。其中各项目计划为田径15、篮球25人、乒乓球15人、定向越野15人。

    4、招生专业:经济学、工商管理、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法学、体育教育。

    以上体育项目、计划及专业,将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各项目的需要及考生的运动水平和文化课成绩在全国各地考生中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2日—2014年2月18日。

    报名办法:请贵州大学本专科招生网或(http://210.40.3.57/html/sportShow.jsp)进入贵州大学特殊类别报名,进行网上报名,在该打印一份报名表,贴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并由所在学校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现场报到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报名点。

    2、现场报到时间:2014年2月24日(周一),报到地点:贵州大学体育学院(花溪北校区体育中心)。需提交材料:网上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高中阶段省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运动成绩证明、竞赛秩序册、成绩册、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身体体检证明等碰拦丛原件,及所有证明的复印件,本笑樱人1寸彩色近照2张。

    3、参加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领取报名号和考生号。

    四、测试时间

    1、体育专项测试时间、内容及办法:

    (1)专项测试时间:2014年2月25—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专项测试地点:贵州大学体育学院(花溪北校区体育中心);

    (3)专项测试要求按贵州大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进行;

    (4)专项测试由贵州大学体育学院组织专家组按相关标准与办法进行。

    2、一级运动员文化考试: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等称号之一的考生,可参加由我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时间:2月27-28日。

    3、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国家二级运动员考生,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后,按相关省的有关规定在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办理全国文化统考报名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4、承担国家项目集训者可另安排时间测试(但须在学校组织考试前提出书面申请)。

    五、录取原则

    1、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到合格的国家二级运动员考生,在其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文化上线,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国家二级运动员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前提下,按文化上线,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

    3、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国家一级衡燃(或以上)运动员考生,参加由我校组织的单招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者,报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后予以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

    4、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测试合格名单,实行三级公示,由学校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公示备案,未经教育部公示备案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5、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运动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监督管理

    1、我校将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严厉查处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监督举报电话:0851-8292118。

    2、我校将在招生网及时发布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留意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个人信息的采集工作。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公示合格的考生,必须在6月30日前将个人高考成绩书面传校招办或体育学院。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因个人有关信息提供不准确而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收费标准及优惠政策

    1、报名费:学校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核定的280元/每生标准收取。

    2、学费: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批准的各专业学费标准收取。

    3、对一级以上运动员、特别优秀的可享受减免学费的优惠政策。

    八、学历、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大学相关科类的学士学位证书。

    联系方式:0851-8292075(校招办电话兼传真)0851-3621371(体育学院)

    通讯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招生办,邮编550025

    本简章由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相关规定若有调整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贵州大学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2年 贵州 大学招生章程宽哪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贵州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 工作 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教育部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公正,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贵州大学,是世界 一流学科 建设高校、部省合建高校、国家“ 211 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和 研究生 。上级主管部门:贵州省教育厅。学校代码:4152010657。学校主校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甲秀南路。

    第三条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所有环节和学分,绝巧吵达到 毕业 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大学毕业 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大学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 书 。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并侍工作(含 艺术 、 体育 、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及第二学士学位计划的招生录取)。

    第五条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设在学校招生 就业 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校根据贵州省教育厅核定下达的招生计划,并结合学校在各省的生源情况,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除 西藏 外)。学校2022年本科招生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 平行志愿 投档范围内合格生源的调剂录取。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八条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考试 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 新生 的依据。

    第九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类型,若首轮投档后计划未完成,接收征集志愿投档考生。

    第十条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及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十一条普通类、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分数以投档成绩为准)的原则确定专业(含未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高分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按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其未填报且学校未录满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

    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一)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 分数线 。(二)学校执行生源省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档的考生,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专业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原则,即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档的考生,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志愿顺序以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三)在投档范围内,当专业成绩相同考生数大于剩余计划数时,学校将按照考生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特殊类型专业招生录取

    1.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均按照学校已发布的各类型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2.体育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统一组织的体育术科考试。对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生源省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生源省的录取原则录取。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考生 高考 成绩达到生源省第一批次本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考生高考语种为英语,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生源省高考英语科目满分成绩的50%。

    (1)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英国林肯大学联办,前三年学生在贵州 大学学习 ,符合林肯大学要求的学生最后一年前往林肯大学进行 学习 ,圆满完成学习任务修完规定学分者,颁发英国林肯大学国际旅游管理文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贵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若学生最后一年未能前往英国林肯大学学习,则继续留在贵州大学完成最后一年学业,达到毕业条件,颁发贵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本专业仅招收填报有明确专业志愿的考生,且考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专业。(具体详情可查看其招生简章网址http://rso.gzu.edu.cn)

    (2)由贵州大学和美国北阿拉巴马大学共同设立的贵州大学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招生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科学。学生四年均可在贵州大学学习,满足英语要求、顺利完成双方共同制定的培养方案所要求的全部课程,并达到贵州大学毕业要求及双方学校学位授予要求,可同时获得贵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双方学校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满足一方学校学位授予要求的,授予该校学士学位证书。本专业仅招收填报有明确专业志愿的考生,且考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专业。(具体详情可查看其招生简章网址http://rso.gzu.edu.cn)

    4.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的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计划。两项专项计划仅招收贵州省内实施区域考生,实行单独计划、单独录取,在提前批次结束后 一本 批次投档前投档录取。

    5.少数 民族 预科班招生。仅招收贵州省、 四川 省少数民族考生,民族预科班为一年制预科,完成一年预科班学习,考试合格后,升转到相应专业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第十三条在录取时,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区、市)录取子中的同分排序顺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录取子中未进行同分排序的,依次分别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符合我校在当地招生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学校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学校招收内地 新疆 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计划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录取政策。

    第十六条学校按照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进校经过一个阶段课程学习后,将结合学生高考成绩、学习成绩及志愿,按照学校大类分流办法,在大类所涵盖的专业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七条除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贵州大学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的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环境科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共计四个专业高考语种为英语外,其余专业语种不限,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外语必修课程主要为大学英语,少数学生可申请并经所在学院推荐选择修 读大学 日语、大学俄语等作为大学外语必修课程。

    第十八条男女比例要求:公共事业管理(预征入伍实验班)仅招收男性考生,其余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九条部分专业特殊要求:1、公共事业管理(预征入伍实验班)招生要求。在贵州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学生在人民武装学院校区(花溪)就读,执行军事化管理。考生入伍意愿须坚决,年龄为2002年1月后出生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男性学生;身高160cm以上;17.5≤体重BMI<30,BMI≥28的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要求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空腹血糖<7.0mmol/L;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或通过视力手术矫正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无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扁平足、腋臭、瘢痕体质及色盲、色弱等情况,无肾结石、胆结石等疾病,无哮喘等既往病史,其它身心条件须达到国家最新《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要求;入学后学校将对实验班学生身心条件进行复查。考生大学本科应届毕业时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规定和学校要求应征入伍。2、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专业、园林专业要求具有一定美术基础,无色盲、色弱。3、旅游管理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醒目疤痕,口齿清楚,无残疾。4.绘画、环境设计、雕塑、视觉传达与设计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其余专业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学费 及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旅游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国内学习期间学费按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24000元/年执行,在国外学习期间由外方按当地的规定及标准收取相关费用。贵州大学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环境科学(中外合作办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三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费按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执行,若在读期间申请赴北阿拉巴马大学交换学习则由北阿拉巴马大学按当地学费标准收取学费。

    第二十一条奖助(贷)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符合政策要求的,可在当地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仍有困难的同学,学校将通过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住宿费)减免、社会捐助等多项资助措施,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旅游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在英国林肯大学学习期间,英方给予不低于2000英镑的奖学金,国内不再给予资助。

    贵州大学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环境科学(中外合作办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学习期间,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评定按贵州大学的相关规定执行。学院设专项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同时,学习期间选择赴北阿拉巴马大学交换学习的学生,可申请北阿拉巴马大学为优秀学生提供的奖学金(每学期4000至5000美元)。

    第六章新生报到及复查工作

    第二十二条被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入学,根据《新生入学须知》要求到指定学院报到。对未经学校批准,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截止日期2周内未到校报到的,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学校按照《贵州大学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施暂行办法》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的,学校将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物流管理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预征入伍实验班)的学生将在贵州人民武装学院校区由人武学院进行培养和管理。除艺术类专业、工程、护理学、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贵州大学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环境科学(中外合作办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人工智能、 计算机 类、电子信息类、工业设计、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电气类、土木类、水利水电工程、材料类、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测绘工程、矿业类、安全工程、环境工程、地质类、水文与水资源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建筑类、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新生外,其余新生将统一集中在阳明学院培养一年。最终安排情况以《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学校以前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如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贵州大学招生联系方式:

    信息公开网站:http://rso.gzu.edu.cn

    联系电话:(0851)88305150、88305151、88292075

    监督电话:0851-88292118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贵州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公示

    贵州大学2015级新生入学须知(适用艺术、预科、工程专业)

    一、入学报到时必须携带的材料:

    1、新生录取通知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2、新生本人近期正面半身一寸免冠红底照片13张。

    3、新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一式两份按要求填写,并加盖(乡、镇)政府或相关部门公章。

    4、党、团员自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校。新生党员来校时,须经具有在全国范围内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开具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应填写“中共贵州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新生党员报到后一周内将介绍信交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交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相关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办理的由党员本人到中共贵州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办理转接手续(地址:贵阳市中山西路43号贵州省教育厅八楼)。

    二、交费:

    1、交学费:元/学年。

    2、预交住宿费:省物价部门核准学校的住宿收费标准为300—1200元/学年。花溪西校区按照1200元/学年进行预收,其他校区统一按照800元/学年预收,调整宿舍后多退少补。

    3、预交教材费:本科生1500元(毕业时多退少补)。

    三、代收费:

    1、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与社会劳动保障厅的相关规定,高校在校大学生必须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高校大学生入学后第一学期(半年)缴纳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20元,之后按学制及自然年度以每生每年40元的标准缴纳。即四年制本科缴纳180元,五此昌颂年制本科缴纳220元。保险费由贵阳市人力资源与劳动社会保障局收取。

    2、军训服装费85元。

    注:代收费入学报到时须一次性交清。

    温馨提示:

    1、入学资格审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审查、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不符合招生条件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入学报到时间:9月28日至29日(周一、周二),学校在贵阳火车站、客车站、贵阳火车北站设迎新接待站(接站时间为上午7:30—晚上11:30分),请新生按时到校报到,不要提前或推迟到校时间。

    3、新生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报到,需向学校招生办提出书面请假(以传真件为准)。如不请假或请假超过两周以上(含两周)逾期不报到,学校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并按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4、档案交接:凡通过邮寄方式传递学生档案的(请考生告知高中就读学校),请统一邮寄: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550025);凡自带高中迅贺纸质档案到校的同学,档案袋须由相关档案管理部门密封,并加盖骑缝章,新生入学一周内交所在学院归档管理。

    5、学校后勤服务集团学生宿舍管理公司可为学生统一提供全套床上用品,学生可根据需要自愿购买。具体情况请查询学校后勤集团网站:http://lg.gzu.edu.cn/

    6、新生报到校区:花溪北校区()森郑太慈桥校区()

    7月

    ;

    贵州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录取咨询电话公布如下:

    咨询电话:

    0851-88305150。

    0851-88305151。

    0851-88292075。

    电话咨询时间:

    上午:08:30-12:00。

    下午:则祥则14:00-17:30。

    办公室

    8290212

    学科建设办公室

    8290212

    招生办公室

    8292217

    培养宴斗科

    3628008

    4732858(蔡家关)

    管理科

    3621055

    学位办公室

    3624290

    以上内容参考:贵州大学-关于我孙棚校2022年招生录取期间咨询电话的公告

    贵州大学2024年考研招生简章

    贵州师范大学招生办电话是0851-86701855。

    贵州师范大学(英语:Guizhou Normal University,缩写:GZNU),原名国立贵阳师范学院,创建于1941年,成立之时设教育学、国文学、英语学、数学四系,史地、理化两科,后发展为师范类大学。1958年,与贵州大学合署。1959年独立办学。

    师资力量:

    截至2022年6月,学校有教职工2630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740人,师资中有教授339人、副教授664人,有相关国家级人才计划人选5人,享受国务院特配瞎姿殊津贴专家33人。获国家级中青年突出贡献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神携优秀教师等国家级人才称号和荣誉称号80余人次

    以上内容参考: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培绝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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