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宿舍条令条例 大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学生宿舍管理条例规定 关于大学生的宪法条例 宿舍舍管条例
学生宿舍住宿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交往的重要场所,学 生宿舍管理是校园秩序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课堂之外对学生 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学生宿舍必须讲 文明。讲道德,保整洁。保安静。改进和加强学生宿舍的管 理是为了保障和维护广大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切身利益。为 此,特别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下面是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的范文,欢迎参阅。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1
1.全体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住宿文明公约,维护宿态李如舍区公共秩序,自觉遵守学生宿舍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作息时间,服从管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2.宿舍封楼期间,学生无班主任或学管签章的批条,一律不得在宿舍区逗留,每天上午、下午、晚自习上课前进行清楼,不按时离开宿舍且无正当理由者,将通报给系学管和学生处进行处理。
3.学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异性宿舍楼,不得擅自在外过夜,不得私自留宿他人,对违反此规定者将通报给系学管和学生处进行处理。如有来访者,必须到宿舍楼管理员处登记,并于熄灯前两小时离开宿舍。
4.学生要爱护宿舍***楼***内的公共物品和设施,谁使用谁保管,因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丢失、损坏的,需按规定赔偿。对故意破坏公物者,除按规定赔偿外,还将给予纪律处分。未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任何学生不得随意调房间、调床位。学生毕业离校或调整宿舍前要先验收宿舍,凡有公物损坏需缴清赔偿费用后方予办理离校手续。
5.学生要自觉遵守日常行为规范,不断提高个人素养,要自觉搞好宿舍内的环境卫生。宿舍内不得吃饭、抽菸、饮酒,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贴乱画、污损墙壁;不得向走廊倒水、乱丢瓜
子壳、果皮、纸、袋等垃圾。全体住宿学生要共同努力创设整洁、文明的住宿环境。
6.学生要自觉将宿舍内的垃圾倒入垃圾桶内,簸箕用完放回原处。严禁往垃圾桶内倒水、小便,扰咐严禁往水池内倒废弃物。便纸按要求扔放,宿舍卫生间内便池、地漏堵塞的,应按规定缴纳维修费用后,由维修人员疏通。
7.学生要坚持每日整理内务,做到地面干净,床铺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卫生间无异味,并配合管理人员进入宿舍查房。
8.学生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得翻、穿围墙、栅栏,不得钻窗入室;楼内不得大声喧哗、高声播放音响,不得进行跑、跳、拍球等活动,不得有任何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9.注意用电安全,谨防火灾。学生在宿舍内不得使用外接插排***插座***,不得私接电源,不得改动室内电器设施,不得使用任何种类的电热器具、炊具,如有违反将直接交由保卫处处理。电器设施如有损坏需及时上报到宿舍楼管理员处。严禁擅动消防器材,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蚊香、焚烧物品、使用酒精炉等明火。
10.要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流水、长明灯。对不按时熄灯、关水和超额用水、用电及窃电者除通报给系学管和学生处进行处理外,还将按学院用水用电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11.学生不得往窗外倒水或扔任何物品,要提高人身安全防护意识,打扫室内外卫生时要注意安全。实习和个人除行李
等生活必帆启需品外的物品均不得带入宿舍***楼***。
12.学生要增强防盗意识,自觉将大额现金存入银行卡或饭卡中。宿舍内严禁存放大额现金,贵重物品要锁进橱柜或随身携带,离开房间要及时落锁。提高警惕,不得准许陌生人进入宿舍。
13.严禁偷窃、***他人财产等犯罪行为。对于无视法纪、打架斗殴、制造事端和威胁他人安全,进行偷窃、流氓犯罪等活动者,将直接交由保卫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2
第一条 为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搞好文明宿舍建立活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宿舍卫生包括学生个人卫生,学生宿舍室内卫生和公共卫生三个部分。规定了学生宿舍卫生的基本要求,是衡量、检查、评比学生宿舍卫生的标准与依据。
第三条 学生个人要求
1、保持正常合理的生活规律,积极锻炼身体。
2、经常洗澡、理发,及时换洗衣服、床单、枕巾。
3、个人生活用品、物品按规定摆放有序,整齐合理。
第四条 宿舍内卫生由该宿舍全体人员共同负责,实行轮流值日制度***室内人员每人值日一周***。
宿舍值日生的职责是:
1、按宿舍卫生基本要求和学生室内物品摆放标准打扫整理房间。
2、督促本宿舍同学整理个人卫生,按规定摆放物品。
3、完成本宿舍规定的其他值日工作。
第五条 学生宿舍卫生要求
1、门窗:门窗洁净,玻璃明亮,无破损,无糊纸及张贴物。
2、地面:地面整洁无痰迹、积水、污迹、菸蒂、果壳、废物等。
3、墙壁:墙壁整洁无涂画,无张贴字画及乱贴装饰物品。
4、床:床上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干净平整。
5、桌子:桌面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6、空气:室内空气清新。
7、宿舍仪容:宿舍面貌应文明、整洁、高雅,室内物品摆放得当、合理,无乱拉绳索、电线,乱晾挂衣物及其他破坏整体形象的物品,不用违禁物品。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3
为了加强学生住宿管理,规范学生行为,营造良好的寝室文化与环境,维护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安全秩序,培养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创业型人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多校区管理重心下移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养成的重要课堂,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加强宿舍文明建设的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有序”的宿舍环境,培养学生的文明行为习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是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措施。
二、本校住宿学生必须按照学校指定的寝室和床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寝室和床位。学生一律不准擅自在外住宿,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同时,学生未经批准在外租房住宿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后果均由学生本人负担。学生不得在宿舍留宿校外人员,有特殊情况留宿校外人员,应征得楼栋管理员许可,并进行住宿登记后方可留宿。
三、住宿学生应自觉服从物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教育与管理,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宿舍内禁止学生在上课期间睡懒觉、酗酒、起哄、乱扔或燃烧物品,禁止在寝室内使用蜡烛。
四、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午休时间及晚上九点以后,女生不得进入或滞留男生寝室;逾熄灯时间叫门进楼者,视晚归处理,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五、学生要爱护公物,室内一切装置和家俱不得损坏丢失,毕业离校时应如数归还。人为损坏丢失,应照价赔偿。各寝室要节约用电用水,学生宿舍用电用水实行定额使用,超出定额应支付超量费用。寝室内严禁私拉电线及使用电炉、电热杯、大功率音响、电熨斗、电暖器、热得快等各种电器,违者除没收外,还要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对于因违章用电而造成火灾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产,寝室内不要放置超过100元以上的现金,学生离开寝室应及时锁门。对于学生上课期间发生被盗事件,造成财务损失的,经公安保卫部门查实属于外来人员入室盗窃,应追究值班员的经济责任。
七、寒暑假期间,学生宿舍楼原则上实行“封楼”管理,如确因学习和路途遥远等因素而需留校的,学校实行集中统一安排住宿,留校住宿学生需按规定办理有关住宿手续,交纳必要的水电财产押金。
八、节假日学生外出,在向所在学院办理有关审批手续,逾期不返校者视为在外住宿处理。
九、各寝室要认真搞好室内卫生,严格执行卫生值日制度,严格执行社群规定的垃圾清出寝室时间,确保公共场所的清洁工。按照整洁、美观、格调高雅、方便生活的原则布置寝室,严禁在墙壁、家俱上乱涂、乱贴、乱画,争创文明寝室。不准随地吐痰、乱抛果皮纸屑、废旧电池,不乱倒茶水和污水。严禁盒饭进入寝室,注意保持卫生间的卫生,尊重清洁工的劳动。
十、学生科根据文明寝室评比办法,在一学年评出文明寝室***校级文明寝室、院级文明寝室***合格寝室、不合格寝室。
十一、对评比选出的文明寝室,学校***学院***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挂“文明寝室”牌,文明寝室是考核班级工作、团支工作、党小组工作的一个重要指标,是考察入党积极分子表现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学校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重要条件。对于不是文明寝室的成员,评选时一般不予考虑。文明寝室多的班级,评选优秀班集体时优先考虑。
十二、本条例由学生管理科负责解释。
国家规定的住宿面积,本科生公寓4人1间,生均建筑面积8平方米,硕士生公寓2人1间,生均建筑面积12平方米;博士生公寓1人1间,生均建筑面积24平方米。
一、宿舍建筑要求
1、 学生宿舍宜由居室、管理室、盥洗室、厕所、贮藏室及清洁用具室组成。
2、学生宿舍选址应防止噪声和各种污染源的影响,并应符合JGJ36中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规定。
3、学生宿舍与教学用房不宜在同一栋建筑中分层合建,可在同一栋建筑中以防火墙分隔贴建。学生宿舍应便于自行封闭管理,不得与教学用房合用建筑的同一个出。4、 学生宿舍建筑的房屋间距应满足JGJ36中有关防火及日照的要求。
5、学生宿舍楼应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图、火警报警装置,以及明显的安全疏散标志。
6、学生宿舍的电气设施应符合JGJ36中有关卖仿电气安全的要求,中、小学生的宿舍应采用安全型电源插座。
7、学生宿舍的楼梯、电梯和安全出口应符合JGJ36中有关的要求。
8、宿舍居室在采用单层床时,房间净高不应低于2.60 m;在采用双层床族配姿时,房间净高不应低于3.10m;在采用高架床时,房间净高不应低于3.35m。9、人均居室内面积不宜小于3.00m2/人。
10、 学生宿舍应具有一定的储藏空间,储藏空间的大小、宽度和深度应符合GB50099的要求。
4.11 宿舍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规定:
(一)学生宿舍留宿非本宿舍人员(同性)者,对留宿责任人视态度好坏给予警告处分;在异性寝室留宿或留宿异性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兆绝二)学生宿舍禁止异性会客,如有不听宿舍管理人员劝阻或趁管理人员不备擅自或带异性进入学生宿舍会客者,初犯给予批评教育,再犯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三)严禁在学生宿舍内饲养各类小动物,违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学生寝室公约
为加强寝室管理,保证广大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空间,使之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根据学校寝室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公约。
1、必须保证门窗、玻璃、桌凳、床铺完好,必须保持户口簿、床头卡、值日表、寝室公约齐全。
2、上课期间不得在寝室逗留、闲逛和睡懒觉,有事有病,需向班主任请假,女生必须同时在女生管理员处登记。
3、保持寝室内的安静与整洁,不得在寝室及走廊大声喧哗、嬉戏、打闹和玩球。严禁扶靠、扒摇护栏。上下楼梯要靠右行走。不说脏话,不看黄色书刊及其它与学习无关的书籍。
4、午休期间保持安静,按时午休,不得在寝室讲话,不得在操场活动。养成按时作息习惯,熄灯后不得讲小话、点蜡烛、看书等。
5、寝室内务卫生做到整洁、统一和有序。养成讲究个人和集体卫生的好习惯,被子、鞋袜,折叠、摆放要整齐规范,不得乱摆乱放。鞋子放在床下,鞋尖向内。洗衣粉、茶杯、牙刷、热水瓶、水桶、脸盆必须放置有序,整齐划一,寝室内不准乱涂写、乱张贴,保持墙壁洁白无污迹。
6、不准在寝室向走道上和门窗外泼污水、扔纸屑、果壳等杂物。寝室内外的墙壁、地板,寝室走道、楼梯周围的墙壁、地板,必须随时保持干净。不准在寝室内用餐。
7、不准在寝室抽烟、酗酒、赌博、玩牌。不准在寝室进行生日庆典活动。不准互串寝室,不准留宿亲朋,不准夜不归寝,不准外出上网。
8、不准在寝室内私藏铁棍、刀具等凶器。不许将打火机、火柴、易燃物品、化学药品及其它危险物品放在寝室内。不准私接电线、电灯及使用电器设备。严禁点蜡烛、蚊香、烧纸屑。平时不运埋得打开和动用消防灭火用具。
9、加强自我防范,妥善保管贵重物品,现金卖手在五十以上的必须存放于学校财务科、班主任及有关老师,谨防偷窃和遗失。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动用他人物品。晾晒被褥、衣袜等物品时要注意安全且挂晒必须牢固,以免丢失。
10、实行轮流值日制,值日生负责一天的寝室卫生打扫及整理工作。每天(早晨、午后)打扫寝室两次。检查督促寝室同学搞好个人卫生,保证床铺整洁和室内学习、生活用品摆放整齐。有事必须及时向老师反映。
l1、寝室长负责检查督促值日生完成本寝室的内务卫生的整理打扫工作。负责检查督促本寝室同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单周一宿舍要大扫除一次,协助老师做好夜间查铺工作。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抵制各种不良行中悄嫌为,发现问题及时向老师或政教处汇报。
本寝室同学必须遵守以上公约,对违反的同学将根据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报请班级、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和处分;对不服从管教、屡教不改者,报请学校取消住读资格,由家长陪读。
寝室学生 签字:
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交友、休闲的重要场所,是学院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展示高校校园文明成果的重要窗口。为加强学生宿舍基础文明建设和管理、教育、服务的育人工作,根据《高等学院学生行为准则(试行)》《高等学院好桐孙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规定。
(一)住宿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生宿舍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文明住宿。
1.学生住宿由宿管部门统一安排,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占床一个月不住者取消住宿资格,其床位由宿管部门收回另行安排。学生一律不得擅自在校外租房住宿。
2.住宿学生须按学院有关规定,根据所住宿舍条件的不同在每学年开学初按时足额交纳住宿费。
3.住宿学生必须服从宿管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宿管人员的检查,妨碍宿管人员的正常工作。
4.学生不准进入异性宿舍。若确属工作需要进入异生宿舍者,须经值班人员同意方可进入,办完事后应自觉离开。
5.住宿学生在宿舍禁止留宿外人,严禁留宿异性,不准寄放亲朋贩卖的货物。如直系亲属来访确因夜深在外找不到住处,留宿学生须持本人学生证和来访者的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手续后方可留宿一晚,违者予以适当处罚。违反两次以上者(含两次),给予警告处分。
6.同学和亲属来访,必须遵守门卫会客规定,履行来访登记手续,学生上课和自习时间一律不接待来访。
7.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学院作息时间,做到按时入舍,就寝、起床。晚归学生须向值班员出示证件、说明原因、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入舍。无正当理由月累计2次晚归者,给予警告处分。
8.寒暑假原则上不安排学生留校住宿。若确因教学实习或社会实践等需要留校住宿的学生,需经本人申请、分院同意方可办理留校住宿。寒暑假留校住宿的学生须交纳水电费和住宿管理费。
(二)住宿学生应当自觉维护宿舍正常的生活、学习、安全秩序,保障学院和学生的财产和人身的安全。
1.未经宿管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学生宿舍叫卖或从事其他商业活动。违者没收所卖商品外,并处以罚款。
2.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禁止在宿舍内自炊或燃烧杂物;不准在寝室点用蜡烛,违者除没收其禁用物品外,并给予警告处分。如因违规保管或使用上述物品而引起火灾、爆炸等事故者,将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3.住宿学生要注意保护宿舍安静。晚休、午休和自习时间不准在宿舍内喧哗、歌舞、大声播放音响或收录机、打扑克、打麻将、下棋、玩游戏机、看影碟或电视,不得进行妨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娱乐活动。对有以上违纪现象的学生,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
4.住宿学生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文明住宿,礼貌待人。严禁打架斗殴,酗酒赌博,违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5.住宿学生要增强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人离寝室,要锁好抽屉,关好门窗、锁上门锁、保管好房锁匙,严禁将寝室锁匙借给室外人员,由此引起失窃等安全事故,将追究当事学生的相关责任。
6.住宿学生上课时间,每栋宿舍不留或只留一道门进出,学生携物外出,须凭学生证登记后放行。
(三)住宿学生应当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努力创建整洁舒适的宿舍生活环境
1.寝室内务卫生由寝室长安排本室同学轮流打扫,做到一日两小扫,每周一大扫。上午、下午第一节课以前,应将室内垃圾扫出并倒入楼道垃圾桶内,以便清洁工统一清理。
2.住宿学生每天应主动整理自己的内务。起床后把床上用品和衣物叠放整齐,其它东西一般不宜放在床上;箱子一律放在箱架上,纸篓、簸箕、扫帚放在门后;自修桌上除摆放学习用品和花瓶、茶杯外,不堆其它物品。
3.住宿学生要自觉维护宿舍清洁卫生,保持室内整洁,寝室门前卫生实行"三包".严禁从窗口和楼道泼水、倒饭、扔果皮纸屑;不准在宿舍内打球,往墙上踢脚印;不准随地吐痰、乱贴乱画;剩余饭菜倒入卫生间潲水桶内;违者将给予轮纤全校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4.住宿学生要讲究个人卫生。衣被要经常洗涤,洗涤后拧干水晾晒在宿舍指定地点。寝室内挂友链蚊帐铁线不得悬挂衣物或其他物品。
5.自行车进出宿舍不得骑行。住宿学生自行车须停放在宿舍区车棚或指定区域,走廊、寝室禁止停放自行车,违者将暂扣违章停放的自行车,并给予通报批评。
(四)住宿学生应当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公共设施,确保宿舍财物的安全使用和正常使用。
1.各寝室家具等财物的配置标准是:每人配给方凳张、床铺、自习桌、脸盆架、箱架各1位,每室配给电风扇1台,电话1部,其它财物按宿舍条件和学院财务配给。
2.住宿学生要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擅自将其拆除或搬出寝室。严禁破坏公共财物的现象发生,违者按市场价予以双倍赔偿,若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并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3.寝室内的一切公共财物,在学生搬进寝室前和学生毕业离校或搬出寝室时,均需履行签收交验手续,交验时如发现短缺损坏,均须照价赔偿。
4.毕业生在就业派遣期间损坏公物者,加重一级处分,有关材料归入本人档案并寄送就业单位。
西安外国语大学国际学院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的场所,也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课堂。为搞好学生宿舍的规范化管理孝闷,倡导健康、文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优化育人环境,创造清洁、整齐、文明、有序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督促学生认真努力地学习,真实及时地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保障学生的安全,经研究特制定本规定,望广大学生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一、西安外国语大学国际学院根据房源情况统筹分配宿舍。
二、入住学生应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床铺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齐。
三、入住学生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经学院批准学生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四、学生出入宿舍应主动出示学生证或身份证,经楼管人员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
五、23:00后回宿舍必须在值班室出示证件登记并说明理由。严禁留宿异性、私留非本寝室人员住宿和未经允许在外住宿。
六、入住期间办理休学、退学等离校手续时,必须搬离并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并退还宿舍钥匙。学生离校时退还被褥、枕头、台灯等入住时分发的物品。
七、不准私自配备房间钥匙,私加明锁。寝室门锁属自然损坏的、由宿管中心统一安排换锁;属个人原因要求换新锁或照明器等,收取成本费。
八、入住学生应加强坦慎芹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和突发事件。离开宿舍时,一定要关好门窗、保管好房间钥匙,不得将房间钥匙擅自借出,由此引起的失窃等安全事故,将追究当事学生的有关责任。
九、入住学生有妥善保护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
十、入住学生要严格执行消防法规,自觉节约用水和节让毕约用电。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毯、电冰箱等与基本学习生活无关的大功率电器。凡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并追究相应责任。
十一、严禁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宿舍楼内焚烧废弃物,严禁在房间内抽烟。
十二、严禁乱泼乱倒污水、茶水、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杂物,严禁随地吐痰。
十三、寝室间各成员应和谐相处、维持寝室团结,彰显积极向上的氛围。严禁赌博、酗酒、哄闹和打架斗殴。
十四、严禁在宿舍楼从事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严禁饲养各种小动物。
十五、严禁在宿舍中进行传销、偷盗、、销赃及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十六、严禁翻越窗户、攀爬宿舍楼墙体。
十七、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学生,按照相应的管理规定给予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八、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十九、本规定由西安外国语大学国际学院负责解释。
常用电话:
急 救:120
火 警:119
报 警:110
校医院:029-85309443
校保卫处:029-85309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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