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税法课后作业答案?3.消费税(3)中,漏算包装物押金2340元应缴的消费税,因为根据税法规定,“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黄酒、啤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那么,大学税法课后作业答案?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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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答案】
(1)应缴纳的增值税=8600×17%-8.5-510-230×7%=927.4(万元)
(2)应简手缴纳的营业税=200×5%=10(万元)
(3)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927.4+10)×(7%+3%)=93.74(万元)
(4)会计利润=8600-5660+700-100+200+50+8.5+30-1650-850-80-300-10-93.74=844.76(万元)
(5)销售(营业)收入=8600+200=8800(万元)
广告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1400-8800×15%=80(万元)
(这一题你的题目错了,这是注税的题吧,我看过的题目应该是1400W,你回去翻下书,如果不是1400,那怎么调整?拦此嫌成负数了。)
(6)业务招待费×60%=90×60%=54(万元),销售(营业)收入×0.5%=8800×0.5%=44(万元)
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90-44=46(万元)
(7)财务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40-500×5.8%=11(万元)
(8)工会经费扣除限额=540×2%=10.8(万元),调增15-10.8=4.2(万元)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540×14%=75.6(万元),调增82-75.6=6.4(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540×2.5%=13.5(万元),调增18-13.5=4.5(万元)
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4.2+6.4+4.5=15.1(万元)
(9)公益性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150-844.76×12%=48.63(万元)
1,
(1)每月取得工资3000元,月应纳税额=(3000-2000)*10%-25=75,年应纳=75*12=900,
12月份取得全年学期奖金12000元,12000/12=1000,税率10%,速算扣除数是25 ,应纳税额=12000*10%-25=1175
全年薪金纳税=900+1175=2075
(2)将私有住房出租1年,每月取得租金收入3000元(符合市场价格水平),当年3月发生租房装修费用2000元。
1.d
2.d
3.b
4.d
5.b
6.b
7.a
8.abcd
9.abd
10.ab
11.cd
12.ac
13.abcd
14.abc
15.1
16.2
17.2
18.1
19.2
20.1
我想纠正上面这位朋友的三个错误:
1.增值税(1)中,B酒厂应纳增值税依据仅为其提供加工而收取的加工费部分,而不能将A酒厂收购粮食所支付的进项税计算在B头上。即B酒厂应纳增值税=11.4*17%=1.94万元。
2.增值税(2)中,题目已写明“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因此蚂衡团60万元无需价税分离,不应该60/(1+17%)*17%,而是应该是60*17%。
3.消费税(3)中,漏算包装物押金2340元应缴的消费税,因为根据税法规定,“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黄酒、啤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因此消费税=20*2000*0.5/10000+30*25%+0.234/(1+17%)*25%=9.55万元。
正确的答案整理如下:
1. B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0*2000*0.5/10000+(30+11.4)/(1-25%)*25%=16.8万元
B酒厂应纳增值税=11.4*17%=1.94万元
2. A酒厂应纳消费税:
(3)20*2000*0.5/10000+30*25%+0.234/(1+17%)*25%=9.55万元
(4)10*5%=0.5万元
(5)100*250/10000=2.5万元
应纳消费税合计=9.55+0.5+2.5=12.55万元
A酒厂应纳增值税:
(1)进项税额=30*13%+11.4*17%=5.84万元
拦纳(2)销闷橘项税额=【60+1/(1+17%)】*17%=10.35万元
(3)销项税额=30*17%+0.234/(1+17%)*17%=5.13万元
(4)销项税额=10*17%=1.7万元
(5)销项税额=32*17%=5.44万元
(6)进项税额=80*13%=10.4万元
(7)进项税额=4*7%=0.28万元
应纳增值税合计=10.35+5.13+1.7+5.44-5.84-10.4-0.28=6.1万元
(1)进口货物进口燃耐环节应纳增值税=1×500×(1+15%)×17%=97.75(万元)
渗散(2)当月丛段氏销项税额=(400+2+20)×1.8÷(1+17%)×17% =110.37(万元)
(3)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97.75+ 9×7%+1.3×7%=98.47(万元)
(4)当月应纳增值税=110.37-98.47=11.9(万元)
以上就是大学税法课后作业答案的全部内容,/1.17*20%+20*1000*1 (2)乙企业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1)/(1-10%)*10 (3)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1800*100*10 (4)分给职工散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100*150*10 亲,麻烦你自己算下吧,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