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五、为人师表。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和行为规范。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严谨治学,诚信为人,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严禁从事有损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或参与不良活动 六、终身学习是教师职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那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 纪律处分:对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实施纪律制裁,如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具体处分程度视违规行为的严重性而定。
2. 组织教育:对违规教师进行教育指导,通过研讨会、培训等形式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提升教师的道德素养和职业行为标准。
3. 撤职处理: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规定,学校可采取撤职等措施,终止与该教师的劳动合同。
4. 监督与检查:强化对教师的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教师遵循职业道德规范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并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
5. 教育督导:加强对学校的督导工作,设立专门机构或委员会对教师职业道德进行评估和监管,对存在问题的教师进行督促和改进。
在执行违反职业道德的处理措施时,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确保处理过程的公平性和正义性。学校还应建立完善的职业道德监督机制和教师评价体系,以激励教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学校的良好声誉。
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的作用包括:
1. 规范教师行为:明确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职业操守,规范教育教学行为。
2. 维护学校声誉:对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采取适当措施,展示学校对违规行为的零容忍立场,保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
(六)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八)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十一)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教师行为十项准则内容如下:
(1)坚定政治方向。
(2)自觉爱国守法。
(3)传播优秀文化。
(4)潜心教书育人。
(5)关心爱护学生。
(6)加强安全防范。
(7)坚持言行雅正。
(8)秉持公平诚信。
(9)坚守廉洁自律。
(10)规范从教行为。
教师行为基本理念
(1)师德为先
热爱中学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
(2)学生为本
尊重中学生权益,以中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中学生的主动性;遵循中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
(3)能力为重
突出教书育人实践能力;研究中学生,遵循中学生成长规律,提升教育教学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4)终身学习
学习先进中学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中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新的中小学生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六条基本内容如下:
一、爱国守法。广大教师要热爱国家,坚守底线意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牢记育人为本、科研创新的根本宗旨。认真执行教学规范和教学计划,弘扬正确的教育思想和理念。要树立正确的学生观、课程观和评价体系。用发展观看待每一个学生,激发和保护学生的求知欲望和学习热情。充分尊重和赏识学生,给学生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和发展空间。禁止以任何形式变相暗示学生和家长去送礼,接受家长的礼物等行为。
二、爱岗敬业。教师要忠诚于教育事业,始终保持高尚的职业情操和奉献精神。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严谨治学,精心育人。对待教育教学工作要认真负责,严格遵守教育教学纪律和规章制度。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严禁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或利用工作时间从事个人事务。
三、关爱学生。教师要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兴趣爱好。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利,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不体罚学生。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和心理辅导工作,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
一、职业道德与修养:严于律己,作风正派,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热爱并尊重每一个幼儿,积极承担工作任务,不计较个人得失,认识到工作与幼儿园、企业、国家的关系。
二、职业形象:衣着得体,符合教师形象;语言规范,文明礼貌;举止大方,为人师表。
1. 着装:日常着装应柔和、大方、典雅,上岗时穿轻便、色彩艳丽的休闲装或娃娃服,配以适当的鞋子,不穿拖鞋,工作时穿平底鞋。
2. 仪容:化妆应自然、大方、淡雅,避免浓妆艳抹,工作时间保持整洁的发型,不披头散发,控制发色不过长。
3. 体态:保持端正、大方的姿态,避免不雅的站、走、坐姿,交流时使用适当的手势。
4. 语言:语速适中,态度温和,语言生动有趣,适合儿童理解。
三、心理素质与交际能力:以德为本,积极向上,自信心强,正确对待成功与挫折,保持良好的沟通能力,控制情绪,客观评价他人和事。
四、教育观念与技能:不断学习新教育观念,持有正确的儿童观,尊重幼儿个体差异,吸收丰富知识,勇于创新,掌握现代化教学手段。
五、专业基本功与技能:具备良好的教学基本功,如唱、跳、画、做、说、弹,较强的教育教学技能,观察分析幼儿能力,随机应变能力,利用环境资源进行教育的能力,以及突出的语言能力,形成独特的教学风格。
以上就是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全部内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是: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