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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洲学校,南昌扬子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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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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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扬子洲学校中考成绩

    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

    青山湖区、青云谱区、红谷滩区、

    高新区、湾里管理区

    初中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公布

    赶紧收藏

    看看你家孩子在哪个学校上课

    东湖区

    南昌三中教育集团总校:电政路 邮政路 繁荣路 后墙路 白马庙巷 民巷 中山路单号65号以后 象山北路单号1-125号、双号2-162号 民德路单号343号以后、双号266号以后 胜利路单号1-155号改族吵、双号2-114号 渊明北路(华联住宅区) 赐福路 大顺巷 火神庙巷 肖公庙巷 保赤仓巷 子固路单号1-165号、双号 2-76号 铁街 上凤凰坡巷 下凤凰坡巷 章江路双号全部 石厂街 县前街 瓷器街 园子庙巷 榕门路单号1-183号、双号2-114号 抚河北路233-289号 县前街侧巷 火井巷 井头巷 关马祠

    南昌二十八中教育集团总校:广场北路 南京西路 党家路 福州路单号1-325号、双号2-324号 叠山路单号1-219号、双号2-192号 民德路单号1-89号、双号2-88号 八一大道单号333-601号、双号298号以后 祝家路 永内谌家巷 阳明路双号2-110号 冻米巷 戴家路 花园角街 中山路单号1-63号 苏圃路单号1-187号核侍 民德路113号 上营坊街 皇殿侧路 皇殿侧路89弄

    南昌市豫章中学:一经路 二经路 一纬路单号51号以后、双号14号以后 二纬路单号31号以后、双号26号以后 三纬路单号95号以后、双号18号以后 四纬路单号91号以后、双号30号以后 上沙窝路 豫章路 青莲庵巷 坡头下巷 圜丘街 阳明路单号171号以后、双号154号以后 爱国路 下正街 东濠街 沿江北大道(八一大桥-龙沙路与三经路交界) 沿江北大道891、951、1013、1151、1168、1198、1201、1282号 三经路326、328、398、436、456号 三经路320支路 10、28、69、169、189号 证劵街(不含紫金城小区)

    南昌市八一中学:汤家园巷 小金台路 李家路 杨家厂路 出新路 射步亭街 豫章后街 田家巷 包家巷 炮局巷 扁担巷 桂旺巷 梧桐巷 裴家巷 观音巷 东龙须巷 西龙须巷 民德路单号91-341号(113号除外)、双号90-264号 象山北路单号127号以后、双号164 号以后 叠山路单号453号以后、双号398号以后 胜利路单号151号以后、双号116号以后 豫章美食城 棕帽街 仿古街 大士院街 半步街 裘家厂住宅区 裘家厂一、二、三、四、五、六巷 新建后墙路 沿江北大道(接抚河北路—八一桥引桥) 大士院住宅区 西万宜巷 东万宜巷 五台庵巷 章江路单号全部 子固路单号167号以后、双号78号以后 抚河北路291号以后 榕门路单号185号以后、双号116号以后

    南昌二十八中教育集团实验中学初中部校区(南昌市实验中学):贤士一路 贤士二路 南永和路 南福路 福州支路 永外正街 贤士南路 贤士横街 永和新村 电力局宿舍 贤士花园住宅区 贤士湖住宅区 阳明东路(青山路口至贤士二路段)

    南昌市育新学校教育集团初中部:育新路 新公园路 北京西路单号:1-313号 省府大院 省府大院附栋、平房 留盔路 公园村(左村、留盔、殷家巷) 贤湖村(邓村、魏村、熊村、沙滩村) 二七北路单号1-729号、双号2-740号

    南昌市城北学校:四经路 八一大道单号603号以后 青山南路单号1-167号、双号2-170号(江西化纤厂宿舍除外) 阳明路单号1-103号 油脂化工厂宿舍(青山南路穗蚂 409号)

    南昌市育新学校教育集团青桥校区:下沙沟路1号 赣桥南路 朱家湖住宅区 二七北路单号731号以后、双号742 号以后 沿江北大道2277、2299号 紫金城 起凤路 佘山路 董家窑路

    南昌市滨江学校:三经路单号101号以后、双号102号以后(326、328、398、436、438、456号除外) 下沙窝 王家庄路 五纬路 青山南路72号 沿江北大道1170号以后 (龙沙路一赣江大桥,1198、1201、1282、2277、2299 除外)

    南昌市阳明学校:洪都北大道(双号2-1182号、单号311-1181号) 化工原料厂 青山湖水产厂 江西电子仪器厂 省渔具厂联办单位职工子女及宿舍区 永溪村 汤家村 阳明东路(贤士二路段至洪都北大道路口) 铁道东路 福州路326号以后 文教路 文教北路 文教支路 省图南路

    南昌市豫章小学教育集团光明校区:光明社区(发电厂宿舍) 青山支路 李庄路(含城北经济适用房、城投·康馨苑、七里公寓) 洪都北大道1183号以后(含天骥骏园、君悦青山湖、嘉兴小区) 赣桥北路

    南昌市扬子洲学校:扬子洲镇所属三联、联民、为民、庙后、前洲、新村、滕洲、熊万、上房、莘洲、长村、渔业、南洲、林场、臣港村委会的村民子女 扬子洲农场宿舍区居民子女 扬子洲路 扬农路

    南昌二中教育集团青山湖校区(南昌市第十五中学):丹霞路 南新路 塘山街电化厂宿舍 硅酸盐厂宿舍 南昌第一棉纺厂 青山湖大道单号929号以后、双号908号以后(2288号除外) 高新大道以火炬三路为界以北路段 湖滨东路以燕鸣路为界以北路段(1269号以后) 燕鸣路 塘山镇 郊区塘山乡 上沙沟路 下沙沟路(1号除外) 湖滨西路 朱湖路 青山北路 青山小区 金家山路 硝皮场街 豆芽巷 李家庄 长巷村 物资储运公司 青山南路单号169号以后(油脂化工厂宿舍除外)、双号172号以后 中大路 青山南路601支路 涂黄村、罗万村、星辉村、七里村村民子女 民科路99号

    原南昌十九中教育集团总校:东湖路 经堂路 佑民寺西巷 苏圃路双号全部 苏圃路单号189号以后 一纬路单号1-49号、双号2-12号 二纬路单号1-23号、双号2-24号 三纬路单号1-85号、双号2-16号 四纬路单号1-89号、双号2-24号 三经路单号1-99号、双号2-100号 阳明路单号105-169号、双号122-152号 叠山路单号221-451号、双号194-396号 马家池街 上水路 下水路 肖家路 毛家园街 张家厂路 建德观街 环湖路 南湖路 北湖路 钟鼓楼街 葡萄架巷 箭道巷 百花洲路 右营街 墩子塘巷 沙坝巷 河东会馆巷 德内谌家巷 东湖书院

    过渡安排:原十九中地段初一新生依据“类别优先、遵循意愿”的原则在“南昌市义务教育入学”进行入学意愿填报。家长在三中教育集团总校、二十八中教育集团总校、豫章中学、八一中学初中部四所学校中按顺序填报第一意愿、第二意愿、第三意愿、第四意愿(一经填报不得更改,四个意愿未完整填报将视为接受统筹安排),“入学”将在学校学位容量限额内根据学生生源类别分批次、按意愿顺序安排就读学校。

    西湖区

    南昌一中教育集团总校:松柏路 罗家塘路 老贡院巷 天主堂侧巷 大桃花巷 小桃花巷 隐秀庵巷 廉让里 仁寿里 青云堂 系马桩街单号1-195 号 双号2-124 号 孺子路双号2-78 号 八一大道单号1-309 号、双号152-262 号 友竹路 耶苏堂路 永叔路 坝口路 东书院街 沐英城街 丁公庙巷 永南巷 樟树下巷 坝口邮电宿舍 象山南路单号1-219 号、双号84-220 号 绳金塔街单号311 号以后、双号124 号以后 慧园街 养济院路 土地庙巷,石头街单号7-161 号 西书院街 1-6号 都司前街单号1-33 号 骆家巷 花园巷

    南昌一中教育集团八中校区(南昌市第八中学):孺子亭路 西湖路 干家后街 西湖横街 羊子街 算子桥街 干家塘巷 干家大屋巷 大井头巷 江南会馆巷 马家巷 吴家厂巷 邓家巷 鸭子塘巷 徐西巷 章家巷 康王庙巷 谌家巷 梢瓜池巷 曹家港 鹅颈巷 傅家坡巷 算子桥侧巷 干家前街 八一大道单号311-331 号、双号264-296 号 中山路双号2-318 号 孺子路单号1-329 号、双号80-380 号 孺子路 67 支路-81 支路 马家井巷 渊明南路 嫁妆街 高桥巷 南海行宫巷 校厂北巷 东上谕亭街 西上谕亭街 百花洲横街易家巷 三眼井街 上三益巷 大凌云巷 中凌云巷 小凌云巷 校厂东巷、西巷 清洁堂巷 系马桩街单号197 号以后、双号126 号以后 丁家巷 嫁妆后街 朱紫街 下三益巷 鲁班庙巷 庆云巷 象山南路单号221 号以后

    南昌市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总校:朝阳洲中路以南、洪城路以北、桃苑东路以西、桃花路以东形成合围区域。含朝阳洲中路双号 2-112 号 桃花路单号 1-97 号 洪城路单号:469-777 号 桃苑中路 桃苑东路 桃苑西路 桃苑大街 双桃路 双苑路 赣通路

    南昌市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十二中校区(南昌市第十二中学):打缆洲路 抚生路单号1-415 号、双号2-308 号 洪城路单号779 号以后、双号274 号以后 桃花路以洪城路为界以北路段单号99-345 号 双号2-344号 康王路 黄泥洲路 朝阳洲中路单号全部、双号114 以后 大市场中、西、东路 市场一、二、三路 赣抚路 象抚路 郭家庄路 元字街 贞字街 亨字街 利字街 王家地巷 双塘巷 抚元巷 抚亨巷 万福寺 洲尾 抚河西堤 沿江中大道 桃花住宅区 朝阳住宅小区 西船住宅区 滕王阁住宅区 安石路 乌龟寨 桃花镇渔业规划村(桃花路以西) 桃花一村 桃花二村

    南昌二十七中教育集团二十四中校区(南昌市第二十四中学):船山路 广润门住宅小区 吉水仓街 直冲街 进贤仓街 烟筒巷 矛竹架巷上河街 抚河北路1—231 号 广润门街 中山路双号320 号以后 下塘塍街 带子街 珠宝街 翠花街 棉花街 万寿宫巷 磨盘巷 白衣庵巷 马家园巷 方井头巷豆豉巷 张家祠巷 张王庙巷 陈家桥巷 里洲路 抚河中路(123 号除外) 干鱼街下湾街 禾草街 米市街 前八段街 后八段街 赵后街 煤炭街 蓼洲街 濠上街河边街 通濠街 水果街 九朗街 地藏巷 地藏庵巷 西瓜套巷 炭巷 南昌仓巷 南城仓巷 香平巷 香巷 桂花巷 梨头咀巷 晒谷巷 湾里巷 龙王庙巷 新填洲 杨家洲 惠民门住宅区 象山南路双号2-82 号及222号以后 赵前街 棋盘街 翘步街 合同巷 清平巷 淘沙塘北巷 鄢家井巷 箩巷 醋巷 上塘塍街 筷子街 兴隆巷 育婴巷 海棠庙巷 淘沙塘南巷 普贤寺巷 南浦路 孺子路单号331 号以后、双号 382 号以后 石头街双号、单号1-5号及163 号以后 都司前街双号 西书院街(1-6 号除外)

    南昌二十七中教育集团总校:前进路 前进支路 洪城路单号1-281 号、双号2—272 号(洪城路 218 号除外)水文巷 张家山巷 将军渡巷 东坛街 抚河南路(原沿江南路)(291、399、649、655 号除外)单号 619 号以后 十字街单号:131 号以后(303 号除外)、双号132 号以后 站前西路 会堂侧路 会堂东路 金塔西街 金塔东街 绳金塔街单号1-309 号、双号2-122 号 井冈山大道 1028 号、1328 号 抚河中路 123 号 上窑湾街 福山路 长运宿舍 井冈山大道双号1030 号以后(1328 号、1168号除外) 八一大道双号2-150 号

    南昌市铁路第一中学:铁路一村、二村、三村、四村、五村、六村(含月台西) 、七村、八村 站前路单号1-109 号、双号2-200 号 解放西路双号2 号、4 号、26 号、34号、68 号、82 号 二七南路单号1-197 号、双号2-184 号 前桶巷 后桶巷 天佑路 站南街 广场南路单号 1-23 号 井冈山大道单号1055-1157 号 洛阳路 二七南路 436 号(原洛阳路 25 号)铁路五村拆迁安置小区

    北京路学校:精密路 岔道口东路 新魏路 师大南路 半边街 彭子江巷 三郎庙徐村 三郎庙谢村 北京西路单号315 号以后、双号156 号以后

    广南学校:丁公路 广场东路 广场南路单号25 号以后、双号全部 丁广街 岔道口西路 北京西路双号54-184 号 金盘路 二七南路单号199 号以后、 双号186号以后(436 号除外) 下窑湾街

    团结路学校:江西木材厂宿舍区 团结路 中山西路 新洲路 子安路 朝新路 东河滩巷 西河滩巷

    桃花学校:桃花镇桃花三、四、五村 桃花路以洪城路为界以南路段(桃花路 346 号以后) 红苗小区 建设西路(1-7 号、9-57 号、59-823 号) 水厂路 1268 号 灌婴路 桃花镇大嵴村

    抚生路学校:抚生路以洪城路为界以南(单号:417 号以后、双号:310 号以后)至九洲大道为界以北 沿江南大道以九洲大街为界以北 水厂路(1268 号除外) 云天路九洲大道单号(北面) 建设西路824 号以后

    南昌市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华侨城大校区:抚生南路以东、九洲大街以南、真君路以西、昌南大道以北形成的合围区域,说明:该学区范围内一校多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根据生源数量、网点分布、学位容量等因素安排入学。

    南昌市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云飞校区(南昌市珠市云飞学校):沿江南大道以东、九洲大街以南、抚生南路以西、云飞路以北合围区域

    南昌市松柏教育集团朝阳校区(南昌市松柏朝阳学校):沿江南大道以东、云飞路以南、抚生南路以西、昌南大道以北合围区域

    青云谱区

    南昌市第十三中学:火电路,何坊东路,广州路1-100号,青园路,南苑一、二路,三店巷,东后巷,北棚巷,西后巷,何坊巷,新巷,何坊村,新溪桥村,井冈山大道单号1-377号,井冈山大道双号2-434号,三店村,南苑村,火电建设公司宿舍,南莲路(冶建公司宿舍区503号除外),佛塔路(66号除外),江西医疗器械厂宿舍,熊坊村,石马村,前万村,金鹰路1号。

    南昌一中教育集团十六中校区(南昌市第十六中学):建设路单号1-169号,建设路双号2-190号,二七西街,站前路单号111号以后,站前路双号202号以后,徐坊街,站前街,九四医院宿舍,井冈山大道单号693-1053号,井冈山大道双号436-1026号、1168号,解放西路单号1-125号,解放西路双号90-184号。

    南昌市洪都中学:新溪桥南一、二路,新溪桥北一、二、三、四路,新溪桥东一、二路,新溪桥西一、二路,新溪桥路,洪都机械厂宿舍,洪都南大道(不含381号,395号),墅溪路,太和村,热心村,楞上村。

    南昌市十字街学校:抚河南路(原沿江南路)单号1-617号、649号、655号,抚河南路(原沿江南路)双号全部,京山北路,京福路,南通宿舍区,建设路南巷,省二建公司宿舍,青云谱区公安小区,建设路单号171号以后,建设路双号192号以后,江耐宿舍区,构建宿舍区,省一建公司宿舍,十字街单号1-129号、303号,十字街双号2-130号,洪城路218号,建设西路8号、58号,轻化工设计院住宅小区,司马庙,徐家坊,徐坊村,肉联厂宿舍区,井冈山大道单号379-691号(井冈山大道从柴米油盐到徐坊客运站),洪城路160-163号。

    南昌市迎宾中学:迎宾北大道单号1-333号(125除外),迎宾北大道双号2-286号,京西路,京西南路,京山老街,京山新街,江铃东一路,狮子口,保温瓶厂宿舍区,三店西路,何坊西路,八一麻纺厂宿舍区,南罐宿舍区,施尧路1-500号。

    南昌二十八中教育集团江铃学校(南昌市江铃学校):江采宿舍区,江联宿舍区,地矿宿舍区,武警医院宿舍区,水产场宿舍区,气象路,窖头村,丝网塘路,迎宾北大道单号125号、335号以后,迎宾北大道双号288号以后,施尧路500号以后,青云谱路,定山路,岱山路,岱山东路,岱山南路,南墙路,京山南路,定桥村,象湖农民公寓,水榭湾,江铃东二路,蔡坊村,施尧村(含上,中,下尧),沿江南路东丝网塘地段,江铃宿舍。

    南昌三中教育集团青云谱校区(南昌市青云谱实验学校):城南路,城南村,城南新村,万溪村,省水电工程局宿舍,公交公司宿舍,青云谱农场,黄溪村(佛塔路66号),博览路,新房村,青云谱洪惠社区(含惠民机械厂宿舍),广州路101-777号。

    南昌市昌南学校:南莲路451号、503号,朱桥东路,朱桥西路,深圳农贸批发市场,航空路。

    南昌二十八中教育集团青云学校(南昌市青云学校):城南经适房康泽园,阳光家园,福祥家园,李巷村和城南村村民子女。

    江西师范大学附属博文学校:中航城居民子女(洪源盈府、和光瑞府、洪源华府、洪源御府、洪源悦府、洪源聚府、洪源泰府)(注:该区域为新建设开发区域,学区划分根据规划数据测算学位后划定,实际操作中,如有学位盈余,可接收就近小区已交付入住居民子女入学)

    青山湖区

    南昌二十八中教育集团十四中校区(南昌市第十四中学):工人新村一、

    南昌扬子洲学校

    各县(区)教体局,锋明开发区(新区)教体办,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入学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严禁非政策性择校行为的工作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7年全市义务教育入学工作遵循平稳、务实、规范、高效的基本方针。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严格实行划片招生(民办学校可以根据办学特色与需要自主、合理设置招生范围),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合理划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确保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都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禁非政策性跨学区范围就读,严格控制班额。严禁学校自行组织或与民办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变相考试。严禁学校以各种竞赛成绩作为依据招收学生。严禁学校签约招收学生。学生进校后严格执行均衡编班,严禁分设任何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

    二、工作原则

    (一) 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凡年满6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具有南昌市户籍的儿童,应当免试就近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随迁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二)免费入学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收费政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含事业单位办学校、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不得收取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包括各种名目的捐资助学款),地方设立的教育基金会等也不得收取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捐资款。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要建立和完善本区域内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划片决策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社会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

    (四)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指导,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组织实施。城区小学升入初中工作由市、区教育部门共同负责。

    三、工作措施

    (一)合理划定招生学区范围。

    1.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应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据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为辖区内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划定招生学区范围,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其中,城区初中学校学区范围调整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力争城区公办初中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得到科学合理安排。

    2. 2017年,继续深入实施教育集团发展带动战略,在去年组建以南昌一中、南昌二中、南昌三中、南昌外国语学校、南昌二十七坦祥中、南昌二十八中为龙头校、23所成员校的六大教育集团的基础上,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快速,促进优质资源深度共享、办学要素有效激活、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推动义务教育更高层次的均衡。教育集团各成员校继续按照划定的学区范围招生(民办学校除外)。

    3. 省属事业单位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满足本单位职工子女就读后,空余学位继续面向社会招收学生,具体工作由市、区教育部门与招生学校协商,继续采取政府购买学位等形式,合理设置学区范围,实行划片招生。

    南航附校应南昌航空大学的要求, 从2017年开始停止招收除教职工子女以外的学生,不再划分南航附校学区,其原有学区范围调整到就近学校;设立一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南航附校原有学区范围内生源可自愿选择南航附校或新调整的学区学校就读。

    4.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采取网上报名,自主招生的方式进行。为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和招录工作的统一管理,城区民办初中学校继续通过网上招生录取,实行学生网上报名、网上报到,招生学校网上审核、网上录取。其自主招生方案按隶属关系,须报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后执行,并在相关媒体公布其招生工作方案(包括招生总名额、班级数、招生程序等)。

    政府购买初中学位的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及民办学校)及学生让基搏人数须报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确定。

    (二)有序确定入学对象。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组织实施免试就近入学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为学生登记、随机派位及遏制学生无序流动等提供基础性保障。

    1.坚持“两个一致”优先原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认定坚持“两个一致”优先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和家庭实际住址一致。搭户、空挂户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其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监护人有多套房产,须在3月31日之前自行确定一套房产作为义务教育入学依据,入学信息一经采集,则不再做任何更改。

    2.小学入学对象按划分的学区范围确定。小学按照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学校规模等因素,合理划分学区范围,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具体入学办法由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

    3.初中入学对象由两种方式确定。一是划分学区范围入学。初中按照区域内小学毕业生的数量、学校规模等因素,合理划分学区范围,保障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二是对口直升入学。在经开区、高新区继续推行初中学校对口招收学区范围内小学毕业生的基础上,扩大到其他城区部分九年一贯制学校:东湖区滨江学校、扬子洲学校,西湖区团结路学校,青云谱区青联学校、昌南学校、育英学校,青山湖区义坊学校、湖坊学校、豫东学校、江南学校,红谷滩云溪学校、生米中学,桑海中学。

    4.特教学校入学对象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市、县(区)特教学校要充分挖掘潜力,接受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适龄重度残疾儿童要采取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应按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区范围,在公办学校随班就读,各学校不得拒收。

    5.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现役军人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南昌市拥军拥属条例》、《中共南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昌市高层次人才优惠待遇“一卡通”实施办法的通知》(﹝2012﹞2号)、《关于大力支持人才引进培育和使用的若干意见》(洪办发﹝2015﹞18号)等规定执行,并在一定范围公示。

    6.南昌市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读按照《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昌市保障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受教育权工作细则〉的通知》(洪教基字〔2014〕10号)相关规定执行。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加大对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有力保障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益。

    (三)严格学校招生容量管理。全市各级各类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招生严格实行容量限额管理,按照规划逐年消除大班额。学校容量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各学校办学条件和师资状况设定并向社会公开。招生报名期间,公办学校必须在显著位置公示学校招收学生的容量,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认定次序排序办法确定生源排序,对生源排序在学校容量限额数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分配学校义务教育学位;对生源排序在学校容量限额数以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实际居住地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四)做好随迁子女就学工作。随迁子女指在南昌地区经商,并领有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有固定住所(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子女;或是在南昌地区务工,并签有合法用工合同和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有固定住所(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子女。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依法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对随迁子女就近安排入学,对不能提供有效材料的随迁子女劝其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指定学校就读。

    (五)落实均衡生政策。继续落实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在学区范围连续就读三年(含按规定正常转学和休学)的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具备均衡生资格;为进一步发挥均衡生政策的生源配置作用,均衡生指标分配向生源相对不足的城区初中学校倾斜,并将进一步加大倾斜力度。

    四、工作安排

    (一)小学生入学

    1.报名时间:各小学于2017年8月15日前,在本校学区范围内张贴公告,公布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的招生学区范围。8月20日至22日为城区和县城小学新生统一报名时间,农村小学新生报名时间为8月31日-9月1日。

    随迁子女登记报名工作,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于8月中旬向社会发布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登记。

    2.报名要求:适龄儿童家长携带其子女,持户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随迁子女需提供其他相关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教育部门划定的学区范围学校或确定的学校报名,交审有关材料,办理入学手续。

    (二)初中生入学

    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湾里区、新建区初中入学工作安排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城区初中入学工作安排如下:

    1.学生信息采集:小学毕业生家长持家庭户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义务教育登记卡等相关报名材料交毕业小学进行初步信息采集,具体时间安排、操作规程和工作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制定并实施。信息采集经比对、审验后确认,则不再作任何修改,采集确认后的原始信息报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工作处存档。

    对口直升入学的县区和学校将对口直升入学工作方案和直升生名单分别提交市教育局义教处和市教育考试院。

    2.学区生源认定:城区各初中学校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接收具有本市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如果学区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如果学区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以下顺序接收学生。

    第一: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校学区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同时属于学校学区范围内。

    第二: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校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时属于学校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三: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学校学区范围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在学校学区范围内。

    第四: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在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为租借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五: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为租借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 )属于该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六: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南昌城区范围内,但实际居住地为租借房(凭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等材料)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以上所述的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购房合同),且权证性质为住宅,办理时间截止2017年3月31日。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其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部门依据实际居住地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工商执照、社保缴纳、居住证、租房证明的办理时间都必须在一年以上,并且租房合同需在房管部门正式备案方可有效,推算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3月31日。租(借)房未满一年的,由教育部门依据其学区学校学位限额情况和实际居住地,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一套城区房产在三年之内(房产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当年3月31日)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依据;三年之内再次使用该套房产作为义务教育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实际居住地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凡提供假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假户口本等虚假证件的,一经发现,该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部门按照就松不就紧的原则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城区地铁建设拆迁户、棚户区(旧城)改造拆迁户及其他因国家建设需要的拆迁户子女就学安排: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其子女入学须持家庭拆迁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验(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推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可在被征收人租赁房屋附近相对就近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3.报名时间安排:6月3日公布2017年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学区范围。

    民办学校8月15 日前上报入学学生名单。

    公办学校分批次报到时间为:7月5日—7月7日,7月29日—7月31日,各城区学校按照六类排序顺序分批审核相关证件、材料,对符合要求的学生办理报名手续。各初中学校在办理正式录取学生报到手续的同时,须在小升初中提交学生报到确认,并督促录取学生小升初进行网上报到确认。按实际录取批次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报到学生名单(公示内容须包括学生的姓名、性别、毕业学校、排序类别、学校监督和举报电话)等信息,同时将公示名单报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考试院汇总后报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工作处存档。

    4.报名要求:由各小学负责通知其毕业生家长携带该生,持家庭户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小学毕业证、义务教育登记卡等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划定的学区范围或指定的学校,前往招生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三)残疾儿童入学。全市适龄残疾儿童入学报名时间为9月1日。家长携适龄残疾儿童,持家庭户口本、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残疾证(或医院证明)、体检证明等证件,到辖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实行阳光招生。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做到按学区免试就近入学。在新生入学前,市、县(区)、开发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区域内入学具体政策,每所学校学区划分、招生计划、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咨询接待地址等。市教育考试院要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认真制定相关操作规程,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切实做好各项招生政策的具体落实工作。

    (二)强化履行各方义务。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除加强对传统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监控外,要高度关注接受“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教育的学生。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及教育部门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三)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要充分依托中小学生学籍信息,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为减少学生无序流动、全面实行就近入学、加强控辍保学提供技术支撑。但同时要进一步明确,学籍是学生入学的结果,不是入学和转学的前提条件,其主要功能是记录,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生入学的后置程序,不得以学籍问题为由拒收学生。学生被学校招收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全国学籍为学生转接学籍,实现“人籍一致”;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暂无公民身份证号或原公民身份证号不可用的学生,可以先建立临时学籍号,待取得真实可用的身份证号并通过认证后,获得正式学籍号。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

    (四)推进均衡发展。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要从实际出发,统筹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整体提升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办好每一所学校。通过组建教育集团、大学区、市区协作学区、城乡学校结对联合办学等方式,扩充优质教育资源,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质量。积极推动区域内校长、教师合理交流。通过交流、支教、挂职锻炼等形式,促进城区学校、名优学校的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切实提高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师资水平。依法保障事业单位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经费,促进学校健康稳定发展。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教育部门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解读,使之家喻户晓,争取家长理解,社会支持,积聚正能量。要加大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倡导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让社会各界知晓就近入学政策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健康成长,努力营造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教育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于 2017年4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南昌市教育局

    2017年4月24日

    南昌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印发

    扬子洲学校毕业照

    您好,南昌尚东大道的房子可以读的中学有:南昌市第二中学、南昌市第三中学、南昌市第四中学、南昌市第五中学、南昌市第六中学、南昌皮旅竖市第七中学、南昌市第八中学、南昌市第九中学、南昌市第十中学、南昌市第十一中学、南昌市第十二中学、南昌市第十三中学、南昌市第十四中学、南昌市第十五中学、南昌市第十六中学、南昌燃大市第十七中学、南昌市第十八中学、南昌市第十九中学、南昌市第二十中学、南昌市第二十一中学、南昌市第二十二中学、南昌市第二十三中学、南昌市第二十四中学、南昌市第二十五中学、南昌市第二十六中学、南昌市第二十七中学、南昌市第二十八中学、南昌市第二十九中学、南昌市第三十中学、南昌市第三十一中学、南昌市第三十二中学、南昌市第三十三中学、南昌市第三十四中学、南昌市第三十五中学、南昌市第三十六中学、南昌市第三十七中学、南昌市第三十八中学、南昌市第三十九中学、南昌市第四十中学、南昌市第四十一中学、南昌市第四十二中学、南昌市第四十三中学、南昌市第四十四中学、南昌市第四十五中学、南昌市第四十六中学、南昌市第四十七中学、南昌市第四十八中学、南昌市第四十九中学、南昌市第五十中学、南昌市第五十一中学、南昌市第五十二中学、南昌市第五十三中学、南昌市第五十四中学、南昌市第五十五中学、南昌市第五十六中学、南昌市第五十七中学、南昌市第五十八中镇饥学

    南昌扬子洲学校老师

    3月27日,《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炉。据了解,今年城区消孙和县城小学新生报名时间安排在8月20日—22日。

    小学招生入学

    《意见》提出,年龄为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按照《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向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书面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应向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书面申请。

    8月20日—22日为城区和县城小学新生统一报名时间,农村小学新生报名时间为8月31日—9月1日。拿尘链

    记者了解到,适龄儿童家长携带其子女,持户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居住证、经房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儿童预防接种卡、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教育部门划定的学区范围学校或确定的学校报名,交审有关材料,办理入学手续。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具有本市户籍跨区流动人员子女的入学工作。对具有南昌市户籍但非本县区户籍,家庭实际居住地在本县区的跨区流动人员子女,应根据家长(学生)实际居住情况,妥善安排入学,学位不足时要统筹协调解决,确保相对就近入学。

    按照要求,市管民办学校要依法依规制定小学招生方案,包括学校办学概况、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方式、录取标准、招生时间及流程、收费标准等,提前向社会公布,并在核定的办学规模和年度招生计划内自主招收年满六周岁且自愿到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生入学

    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湾里区、新建区初中入学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小学毕业生家长持家庭户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居住证、经房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等相关报名材料交毕业小学进行初步信息采集。

    六类顺序接收

    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以下顺序接收学生。

    1.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区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同时属于学区范围内。

    2.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时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3.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在学区范围内。

    4.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在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为租赁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5.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为租赁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属于该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6.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南昌城区范围内,但实际居住地为租赁房(凭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等材料)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相关证件要求

    1.以上所述的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兄消产权证(不含购房合同),且权证性质为住宅,办理时间截至2019年3月31日。

    2.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依据。

    3.房屋租赁合同需在房管部门正式备案方可有效;工商执照、社保缴纳、居住证、租赁备案证明的办理时间都必须在一年以上,推算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3月31日。租赁房未满一年的,由教育部门依据其学区学校学位限额情况和实际居住地,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4.一套城区房产在三年之内(房产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当年3月31日)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依据。三年之内再次使用该套房产作为义务教育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5.凡提供假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假户口本等虚假证件的,一经发现查实,该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部门按照就松不就紧的原则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6.城区地铁建设拆迁户、棚户区(旧城)改造拆迁户及其他因国家建设需要的拆迁户子女就学安排: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其子女入学须持家庭拆迁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验(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推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可在被征收人租赁房屋附近相对就近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初中学校招生报到分三批进行

    据了解,初中学校招生报到分批次进行,第一批为7月4日—7月6日,第二批为7月29日—7月31日,第三批次为8月28日-30日。

    由各小学负责通知其毕业生家长携带该生,持家庭户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小学毕业证等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划定的学区范围或指定的学校,前往招生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城区部分九年一贯制学校试点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本校初中:

    东湖区:滨江学校、扬子洲学校

    西湖区:团结路学校

    青云谱区:青联学校、昌南学校、十字街学校、江铃学校

    青山湖区:义坊学校、湖坊学校、豫东学校、江南学校、培英学校、城东学校、江安学校

    红谷滩新区:云溪学校、生米中学

    城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必须按照“一同步一志愿三统一”的原则开展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招生,即: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志愿,民办学校网报时间统一、面谈时间统一、录取时间统一。

    英烈子女等接受义务教育给予优待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等接受义务教育给予优待,并在一定范围公示。

    对道德模范的子女依据其学区范围,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安排入学的便利。

    南昌市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来昌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南昌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随迁子女指在南昌地区经商,并领有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有固定住所(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子女;或是在南昌地区务工,并签有合法用工合同和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有固定住所(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子女。

    按照要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依法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入学条件,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随迁子女就近安排入学,对不能提供有效材料的随迁子女劝其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指定学校就读。

    省属事业单位办义务教育学校,在网点有待完善、生源较多的区域,满足本单位职工子女就读后尚有空余学位的,在征得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的前提下,可由市、区教育部门与相关学校协商,空余学位面向社会招收学生,采取政府购买学位等方式,合理设置学区范围,实行划片招生。政府购买初中学位的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及民办学校)及学生人数须报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确定。

    扬子洲学校老师名单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地址,南昌尚东大道的房子可以读到南昌市第六中学,南昌市第八中学,南昌市第十中学,南昌市第十一中学,南昌市第十三中学,南昌市第十带闹六中学,南昌市第十七中学,南昌市第十九中学,南昌市第二十一中学,南昌市第二十二中学薯裤,南昌市第二十三中学,南昌市第二十四中学,南昌市第二十五中学,南昌市第二十六中学,南昌市第二十七中学,南昌市第二十八中学,南昌市第二十九中学,南昌市第三十中学,南昌市第三十一中学,南昌市第三十二中学,南昌市第三十三中学,南昌市第三十四中学,南昌市第三十五中学,南昌市第三十六中学,南昌市第三十七中学,南昌市第三十八中学,南昌市第三十九中学,南昌市第四十中学,南昌市第四十一数行简中学,南昌市第四十二中学,南昌市第四十三中学,南昌市第四十四中学,南昌市第四十五中学,南昌市第四十六中学,南昌市第四十七中学,南昌市第四十八中学,南昌市第四十九中学,南昌市第五十中学,南昌市第五十一中学,南昌市第五十二中学,南昌市第五十三中学,南昌市第五十四中学,南昌市第五十五中学,南昌市第五十六中学,南昌市第五十七中学,南昌市第五十八中学,南昌市第五十九中学,南昌市第六十中学,南昌市第六十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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