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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科目二学时在哪里可以查

  • 技能培训
  • 2024-02-16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第二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注册地开展培训业务,不得采取异地培训、恶意压价、欺骗学员等不正当手段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允许社会车辆以其名义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第二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行学时制,那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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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解读

交通运输部公布了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2号)。为便于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必要性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出台,主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教练员从业资格证的决定进行了局部修订。但是,随着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以及行业的不断发展变化,《规定》已无法完全满足实际管理需求,亟需进行全面修订,以落实《道路运输条例》等上位法的修改要求,同时与近年来制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规做好衔接,推动机动车驾驶培训市场高质量发展。

二、修订主要内容

(一)建立备案管理制度。一是落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改备案管理的要求,删除涉及行政许可的相关内容。二是明确备案材料要求、程序要求、备案公开监督要求以及不按规定备案的罚则,并对变更备案、终止经营等情形作出规定。三是在保留现有监管措施的基础上,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增加“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以及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联合监管等要求,强化行业自律。

(二)完善教练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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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培训班对学员的培训内容主要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在培训时需要确保培训质量。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是指以培训学员的机动车驾驶能力或者以培训道路运输驾驶人员的从业能力为教学任务,为社会公众有偿提供驾驶培训服务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

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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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一驾驶员培训是指在驾校的学习时间,一般称为刷小时。如果每个科目的课时都没刷够,就不能考了。比如科目一的理论学习一般需要30个小时,科目二需要28个小时。

驾校是帮助人们掌握驾驶技能,教会人们安全、文明驾驶,帮助人们通过车管部门考试取得驾驶证的培训单位。按照目录,应该归为交通行业的培训单位,但由于市场化程度较高,更合理的方法应该归为第三产业中的服务业。是指一般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时也可以简称驾驶员培训学校为驾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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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对机动车培训制定了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前,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开展培训业务。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其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等情况。

第二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注册地开展培训业务,不得采取异地培训、恶意压价、欺骗学员等不正当手段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允许社会车辆以其名义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

第二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行学时制,按照学时合理收取费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将学时收费标准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对每个学员理论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6个学时,实际操作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4个学时。

第三十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学时预约制度,并向社会公布联系电话和预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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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需要哪些条件

普通人如何申请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交通部根据相关规定,特制定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申请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有健全的培训机构。包括教学、教练员、学员、质量、安全、结业考试和设施设备管理等组织机构,并明确负责人、管理人员、教练员和其他人员的岗位职责。

2.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包括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理论教练员;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驾驶操作教练员;所配备的理论教练员数量应当不少于教学车辆总数的10%,每种车型所配备的相应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当不少于该种车型车辆总数的110%。

3.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包括理论教学负责人、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教学车辆管理人员等。

4.有必要的教学车辆。所配备的车辆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装有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灭火器等。从事不同级别的驾驶员培训,应当配备不同的车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新标准,临时号牌的安装方式由原来的放置调整为粘贴。而且粘贴的位置也有规定,即一张粘贴在车内前挡风窗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另一张粘贴在车内后挡风窗玻璃左下角。

以上就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全部内容,申请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企业法人资格、有健全的培训机构、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有必要的教学车辆、有必要的教学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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