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招生简章?华北电力大学MBA教育中心结合自身行业特色,以培养适应市场竞争要求的应用型、复合型管理人才为培养宗旨;以案例教学、实践教学辅助课堂教学为培养导向;致力于培养具有优秀职业素养的中高级管理人才。那么,华北电力大学招生简章?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华北电力大学是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共有两所校区,分别在北京市和保定市,该校的招生对招生有哪些要求呢?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华北电力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华北电力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华北电力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华北电力大学,英文名称:North China Electric Power University。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校部设在北京,分设保定校区,两地实行实质性一体化管理。北京校部办学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2号;保定校区办学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永华北大街619号。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大学。学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电气工程学科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 华北电力大学 科技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校全称: 华北电力大学 科技学院
2、学校代码(国标):13417
3、学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瑞祥大街282号。
4、办学类型及层次: 华北电力大学 科技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由国家“211工程”院校 华北电力大学 与河北省电力公司合作举办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
二、招生计划
1、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学院根据河北省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制定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报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三、录取规则
1、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提档比例: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0%-120%的范围内。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要求,2020年我校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
一、招生对象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由有关省(区、市)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范围。6月2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等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二、招生形式
鉴于我校“一所大学、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考生应按华北电力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分别报考,两地审核结果、认定结果不能互认。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0年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为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2%,即:北京校部58人,保定校区65人。除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外,其他省份招生计划均为理科类计划。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的具体招生专业类如下:
我校将根据入选考生情况、往年报考情况以及高校专项生源在校学习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于6月底前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四、报名条件
考生报名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品学兼优且对我校专业类及相关学科具有浓厚兴趣。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条件如下:
具体条件:
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品学兼优且对我校专业(类)及相关学科具有浓厚兴趣。
录取办法:
获得本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相应省份招生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根据本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数,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结合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据《华北电力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规定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学校的录取规则:
1、第十二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本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
2、第十三条
学校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总分值不超过20分。
以上就是华北电力大学招生简章的全部内容,(1)《华北电力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申请表中个人陈述的内容应包括考生申请理由、价值观和人生理想、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兴趣特长、学习能力、取得成果及进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