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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招生简章,清华博士生招生简章

  • 研究生
  • 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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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 #考博#导语】考博频道从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了解到,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详情如下:

    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由水力学与山区河流开发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水利水电工程系、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系、农业水档哗此利工程系、岩土与地下工程系、能源与动力工程系等组成。学院现有水利工程、土木工程2个博士后流动站,水利工程、土木工程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学科建设先后经历“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现代水利水电科学与工程”与“985”工程“西南资源环境与灾害防治科技创新”,2011年四川大学被列入教育部、水利部共建的8所高校之一,2017年四川大学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行列,学院牵头的“深地岩体力学与地下水利工程”学科(群)列入四川大学“双一流”重点建设学科(群)。

    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全部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

    一、招生计划

    我院2023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66人(含工程博士20人,不含与南科院联培计划),已招收直接攻博4人,硕博连读26人。实际招生人数待国家下达2023年招生计划后做适度调整。

    除国家专项计划和工程博士外,我院不招收定向生。

    二、报名

    (一)报考条件

    1.考生须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具备《四川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2.外语水平:CET4≥425或托福(TOEFL)成绩≥80分或雅思(IELTS)成绩≥5.5分。

    3.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4.取得报考导师推荐。

    (二)网上报名和缴费

    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22年11月20至12月10日。考生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四川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本单位博士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和缴费者视为报名无效,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提交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附件1),按顺序整理材料,并在2022年12月15日17点前将申请材料和自查表寄送达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四川大学望江校区水利水电学院307室;联系人:骆老师;联系电话:028-85405611;邮编:610065)。

    特别提示:

    ①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所有材料提交后不予退回;

    ③材料接收过时不再受理。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按要求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我单位博士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等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经考生提芦答交后一律不做修改,若确需修改的,应在网上报名截止前重新报名。

    三、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

    我院将根据考生的网上报名情况和提交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提交完善的入学申请材料、是否按时完成缴费手续。资格审查结果预计在2022年12月下旬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2.材料评议

    我院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集体评议打分,材料评议成绩满分100分。材料评议结果预计在2023年1月中旬前公布。我院将根据考生的材料评议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数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环节的人员名单。

    3.复试

    我院在复试环节对考生的外语能力、专业志趣、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察。复试考核的形式与安排详见我院博士研究生复试通知。考生参与复试考核时间应不少于40分钟/人。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院在复试的同时,对考生思想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行迅、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体检

    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拟录取考生须于公示期内向我院提交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原件

    四、录取

    1.考生录取总成绩=材料评议成绩(百分制)×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2.录取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依据考生录取总成绩按照录取口径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五、招生咨询方式

    电话:028-85405611

    E-mail:luohong30@163.com

    六、受理举报渠道

    水利水电学院纪委办公室:028-85465358

    邮箱:madan@scu.edu.cn

    七、其他说明

    考生的资格审查结果、材料评议成绩、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请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专栏(http://yz.scu.edu.cn/)或报考院系网站查询。

    1.提交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xlsx

    2.研究计划书.doc

    3.在职考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4.汇总表.xlsx

    原文标题: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cwrh.scu.edu.cn/index/listshow-92-92-2263-1.html

    学术型博士规培一年

    【 #考博#导语】考博频道从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了解到,天津中医药大学2023年“直接攻博”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详情如下:

    天津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以提高生源质量为核心,积极推进研究生招生机制改革,探索多元化招生选拔模式。为适应我校“双一流”建设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要求,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优化生源结构,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选拔部分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以蔽漏下简称“直博生”)。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拟招收直博生约16名,拟招人数将根据直博生申请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实际录取人数以我校2023年拟录取直博生毕并态公示名单为准。

    二、招生专业及要求

    具体招生专业及要求见下表:

    天津中医药大学2023年“直接攻博”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一览表

    三、考生申报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品行端正,学风优良,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手源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同时要求学生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3.申请者须为获得当年所在高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总评成绩名列本院(系)年级、专业排名前10%。

    4.对学术研究和专业实践具有浓厚的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突出的科研能力与发展潜质,有严谨的科学作风,不懈追求真理,百折不挠,有毅力有恒心。本科期间具有在实验室科学研究的经历、公开发表过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学术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5.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50分。

    ②新TOEFL成绩≥90分。

    ③新GRE成绩≥305分。

    ④国家日语四级考试合格。

    ⑤雅思成绩(A类)6.0分及以上。

    6.考生必须在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

    四、带教直博生的导师条件:

    1.当年具有我校学术型博士生招生资格。

    2.必须为我校校内或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博士生导师导师。

    3.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4.每位导师原则上1名学生。

    5.占用导师当年的博士生招生指标。

    五、选拔程序

    (一)报名材料及要求::

    1.《天津中医药大学2023年接收直博生申请表》(可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其中签字和日期部分必须手写。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见附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写明“仅用于推免报名”字样,不得压盖有效信息)。

    4.应届生: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资料。

    6.本科阶段成绩单(须由教务部门盖章)。

    7.其他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

    8.天津中医药大学2023年“直接攻博”博士研究生政治情况表(见附件)

    提交材料格式与时间要求:材料按照上述顺序扫描电子版后形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为直博+报考专业(专业代码)+姓名【例:直博中药学(100800)张三)】,于2022年10月4日12:00前发送至相关学院指定邮箱(见附件)。

    考生在复试时,须准备好上述文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网上申报

    1.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同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上传照片、网上缴费、填报基本信息等,具体操作事宜请查看相关网报说明。

    (1)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注册填写相关信息。

    (2)2022年9月28日-10月4日中午12:00,填写报考志愿。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的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10月4日中午12:00。“招生类别”选“直博生”。

    学校对报考我校的考生网报信息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通过该回复是否参加我校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我校复试资格。

    温馨提示:建议同时再填报一条“招生类别”为“硕士”的信息,如经过考核未达到博士生录取要求,但达到了硕士生录取要求,可转为硕士生录取。

    (三)复试考核

    1.复试形式

    考核小组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学科背景、外语水平、综合素质、思维能力、科研素养、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根据面试及答辩情况对每位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

    2.复试成绩评定办法

    由考核小组专家(申报博导需参加复试)对每名考生按百分制独立打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复试成绩,平均分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予录取;如申报导师给分低于60分,则一票否决。

    3.拟录取

    根据申报考生人数多少确定拟录取方案。考生复试合格后,须自行前往三甲医院体检、检查血压、身高、体重、辨色力、视力、内外科、空腹血糖、肝功、胸片等。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者不予录取。

    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

    4.公示

    根据各学院上报的复试结果,由研招办通过“推免服务”向推免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短信通知的考生,务必于截止时间前在“推免服务”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纳入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六、监督保障机制

    “直接攻博”招生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七、其他

    1.学习形式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需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2.直博生的培养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需符合《天津中医药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学位授予标准。在培养过程中经学校考核认定,对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经批准后按硕士研究生模式培养。

    3.直博生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内容,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4.直博生的奖学金、助学金等奖助政策按我校有关文件执行。

    5.当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时,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生相关政策。

    6.本简章解释权在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7.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鄱阳湖路10号

    天津中医药大学新校区研究生院招生科

    邮政编码:301617

    联系电话:(022)59596191

    E-mail:zybssh@tjutcm.edu.cn

    附件1:天津中医药大学2023年“直接攻博”博士研究生政治情况表.doc

    附件2:天津中医药大学2023年“直接攻博”申请表.doc

    附件3:天津中医药大学2023年“直接攻博”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4:天津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体格检查表.docx

    附件5:2023硕士推免接收(含直博)负责二级单位指定的电子信箱、联系电话.pdf

    原文标题:天津中医药大学2023年“直接攻博”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yjsy.tjutcm.edu.cn/info/2003/7467.htm

    华侨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

    在东南大学2022年计划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交通运输等工程类别以及临床医学类别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方式包括: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本科直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均为全日中烂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通过申请考核方式申请的考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 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领域连续工作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明(必须由授课单位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

    ② 近三年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过三篇以上内容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且获得省部级及颂培帆以上科技成果奖(三等野雹奖以上,排名为前五名)。

    西南财大博士生招生简章

    【 #考博#导语】考博频道从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了解到,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详情如下:

    欢迎报考北京师范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1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35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二级学科135个。

    我校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选拔方式为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本科直博接收全国蠢陪差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硕博连读仅限我校在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

    一、招生人数

    1.各院(系)公布的招生人数中包含本科直博生及硕博连读生,不含各类专项计划。

    2.每位导师的拟招生人数已在专业目录中说明。除明确标注了拟招生人数的导师外,其他导师的实际录取人数将依据其承担科研任务、生源质量、所在院(系)的招生总名额等在录取阶段综合确定。

    3.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初试前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或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满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在全国核心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四篇及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如作为第一主持人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者发表文章数可酌减,但不得少于两篇。③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单证专业硕士如在初试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须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符合上述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

    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其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应届生须在入学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3.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推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带皮

    三、报名办法

    【说明: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我校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0日10:00至12月1日22:00(北京时间)。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为:https://yz.bnu.edu.cn/。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相关说明。报名费20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2.提交书面报名材料的时间、内容及方式须符合报考院(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申请-考核”制办法)中的要求。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

    四、考核

    考核分为初审选拔和复试考核两个阶段,由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具体流程和要求见院(系)“申请-考核”制办法。

    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须在参加复试考核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供院(系)核查。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思想政治理论。

    五、录取

    依据院(系)考核结果,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京师范大学,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工作单位后,学校按国家有关就业政策予以派遣。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必须回录取时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三年(本科直博学制五年),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均须全脱产学乱旦习。培养地点在北京校区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第一年安排在昌平校园G区,第二年和第三年安排在北太平庄校园;物理学系、天文系、环境学院和水科学研究院部分实验室将入驻北京校区育荣校园,因此,上述4个院系在北京校区培养的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校将在海淀校园和育荣校园统筹安排住宿;定向就业的北京地区考生不安排住宿。培养地点在珠海校区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由学校在珠海校区安排住宿。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学费和奖助体系

    1.所有学术学位博士生均须缴纳学费。普通博士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万元,三年共计3万元。学费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报到时缴纳。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按学术学位硕士生标准缴纳学费(每生每学年0.8万元),后三学年按普通博士生标准缴纳学费。

    2.我校实行的奖助办法,包括基本助学金、三助津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突出成果奖励、专项奖学金等。具体内容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和相关文件。

    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享受学术学位硕士生奖助待遇,后三学年享受学术学位博士生奖助待遇。

    除奖助学金外,我校还设立了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含参加国外学术会议)资助金等多种奖励和资助项目,用于奖励资助所有在学制规定年限内的在校优秀博士生的学习及科研工作。

    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50名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我校教务部网站查询。

    七、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请及时关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试题及参考书目。

    3.若2023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适时做出相应调整,调整情况将及时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请注意查看。

    4.考生须遵守我校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不遵守相关要求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5.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58808156

    招生咨询邮箱:yanzh@bnu.edu.cn

    传真:(010)58800519

    办公地点:主楼A区103室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3)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监督邮箱:yanzhjd@bnu.edu.cn。

    (4)北京师范大学查号台:(010)58806183。

    原文标题: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yz.bnu.edu.cn/detail/01f4cbfe-848f-48e0-92d4-0b79384dd134

    东艺大学博士招生简章

    【 #考博#导语】 无 考博频道从宁夏大学研究生院了解到,宁夏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详情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一)2023年我校共有七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85名博士生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学科专业及导师详见《派蠢宁夏大御虚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二)考生通过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进行网上报名(以下简称“招生”)。

    (三)原则上我校每名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限招1名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人才专项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人才专项的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文件为准,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四)2023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最终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具体将根据《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办法(试行)》分配。

    二、选拔方式

    2023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以下三种选拔方式择优录取:

    (一)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选拔(直博生)

    2023年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已完成,具体要求详见《宁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二)硕博连读方式选拔(硕博连读)

    已修完学科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硕士学位课程、各科成绩优良、经导师同意的本校二、三年级在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可通过硕博连读方式选拔攻读博士学位,具体要求详见《宁夏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三)“申请—考核”制选拔(申请—考核)

    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已获硕士学位的往届硕士毕业生,可通过“申请—考核”方式选拔攻读博士学位,具体要求详见《宁夏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工作办法》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三、学习形式和基本学制

    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直博生和硕博连读博士生的基本学制为六年,“申请—考核”博士生的基本学制为四年。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中国式现代尘拆陪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已获硕士学位的往届硕士毕业生,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9月15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注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附件2)。

    (六)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的规定办理。

    (七)报考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须全脱产学习,报考非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规定日期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八)符合报考培养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1.已通过硕博连读招生选拔的考生,在公示结束后,请于2023年1月3日—1月6日期间,我校招生(网址:http://yjszs.nxu.edu.cn/xscx/),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报名完成后打印《2023年宁夏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报考登记表”)。

    2.报考“申请—考核”的考生,请在2022年11月22日—12月3日期间,我校招生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报名完成后打印《报考登记表》。所有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所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

    (2)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考生报名信息和身份证或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

    (3)我校各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招收定向培养考生比例不超过10%(少数民族骨干人才专项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除外)。考生须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录取时按照考生的报考类别确定录取类别,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律不得更改录取类别。

    (4)报考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报名时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登记表》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培养的考生,《报考登记表》须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与招生单位无关。

    (二)提交材料

    1.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须按时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各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单位),报名材料的内容及方式须符合我校2023年硕博连读选拔工作相关通知要求。

    2.报考“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须按时将材料邮寄至各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单位),提交报名材料的内容及方式需符合我校2023年“申请-考核”选拔工作相关通知要求。

    3.报考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者还须提交:经省级教育厅审批签字并盖章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一栏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在职考生定向单位为所在工作单位,非在职考生定向单位为生源地所在省教育厅。

    4.报考高校思想政治骨干人才计划者还须提交: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并签署盖章的《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个人履历表》。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一栏选择“高校思想政治骨干人才计划”,“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定向单位为考生所在工作单位。

    5.考生报考材料须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提交,所提交材料一律不退还。

    (三)报名费

    参加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费每人次200元,缴纳方式及时间根据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报名信息一经本人确认提交,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六、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各类招生计划、考生最终考核成绩,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公示。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我校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统一规定的学费标准,根据宁价费发〔2014〕17号文件执行,博士研究生需缴纳学费1万元/生/年。

    (二)我校为档案转入学校管理的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奖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签有定向协议、档案未转入我校的除外,下同),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每年1.5万元/人。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在校思想政治表现、学业成绩以及科研成果等因素进行择优评定,一等奖1万元,二等奖0.8万元。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奖学金年度指标数和在校博士生人数,按比例择优评定,一次性奖励3万元/人。

    4.博士研究生生活补助。学校资助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1万元/生/年。

    5.研究生“三助”补贴。博士生导师向博士研究生提供助研津贴(基本学制年限内),其中理工农科类博士生至少1万元/生/年,人文社科类博士生至少0.5万元/生/年。

    八、其他

    (一)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及其它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并视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二)不允许博士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三)本简章未尽事宜以国家及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招生期间,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将以新政策相关规定为准。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

    邮政编码:750021

    联系电话:0951-2061096

    电子邮箱:yzb@nxu.edu.cn

    附件1:宁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xls

    附件2:专家推荐书.docx

    原文标题:宁夏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graduate.nxu.edu.cn/info/1082/79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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