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资助中心?华中师范大学树人单项奖学金金额为1000元/人。具体奖学金及条件:设立博雅金桂奖学金,5000元/人;博雅银桂奖学金,3000元/人;博雅丹桂奖学金,2000元/人。培养单位根据学校博雅树人资金分配,自行确定相应奖励等级人数。另,各培养单位博雅树人按照可参评学生人数比例平均分配。学习成绩优秀,那么,华中师范大学资助中心?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为学期开学后,在秋季学期集中开展。
以华中师范大学为例,依据《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每学年一次,一般在秋季学期集中开展。各类奖学金均采取学生自愿申报原则。政府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由学院推荐,学生资助中心组织评审;博雅优秀学生奖学金、树人单项奖学金由学院组织评审;社会奖学金根据相关章程,由学生资助中心或学院组织评审。
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博雅优秀学生奖学金、树人单项奖学金不可兼得;各校级社会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校长奖、专项奖学金不受其他奖项限制;获得博雅优秀学生奖学金、树人单项奖学金的学生,可申报获得一项校级社会奖学金。
扩展资料:
学生奖学金的相关要求规定:
1、学校奖学金证书统一发放。国家奖学金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放证书,国家励志奖学金、由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各类社会奖学金发放证明书,由学生通过证书证明自助打印系统自助打印。
2、学校各类奖学金的管理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与政策,遵守财务制度与纪律,尊重出资者意愿,主动接受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管。
3、在各类奖学金的申请、评定和发放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规操作者,学校视情况取消其申请或评定资格、停发或追回所发钱款,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还须按有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华中师范大学奖助政策如下:
我校已基本形成集奖、助、贷、勤、免、补于一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达到100%。
一、本科生教育阶段
1、国家奖学金
奖励5万名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销行奖学金
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2、国家助学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3、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举核)本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4、国家助学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5、退役士兵学费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学费资助,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二、研究生教育阶段
1、国家奖学金
奖励特别优秀的研究生。其中,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
2、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由各高校确定,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在同一学年内最多可申请2项助学金,一年申请一次。
国家助学金是按一学年来申请,一般都是在每学年初也就是9月开学后开始申请,学校应该在那时会有相关的宣传及说明,可以去学校助学官网查看。国家助学金全国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中央高校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确定。
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以及高校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在分配国家助学金名额时,对民族院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
大学申请助学金注意事项:
1、打印填写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这个表在刚开始入学的时候的国家资助政策里会有,可以找来打印。这个表是评定的主要材料之一一定要准备。
2、到所在街道的居委会或者村里的村委会写贫困证明,这个证明一般只要出示户口本和说明家里的情况工作人员都开,还有出示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结合证明一起加盖公章。
3、到县级以上的政府民政办公室盖公章(包括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和贫困证明),有些学校要求盖人民政府的章的视具体情况而定。
2021年高考已结束,又有一批同学即将步入大学。国家已经建立了完善的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全过程、全方位帮扶,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30个基点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同一学年内,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只能选择申请办理一种类型国家助学贷款。
大一的奖学金会在大二开学后一至两个月发放,大二的奖学金会在大三开学后一至两个月发放,大三的奖学金会在大四开学后一至两个月发放,大四的奖学金会在大学毕业之前发放。具体到各个高校,可能会不一样。
以上就是华中师范大学资助中心的全部内容,以华中师范大学为例,依据《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每学年一次,一般在秋季学期集中开展。各类奖学金均采取学生自愿申报原则。政府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由学院推荐,学生资助中心组织评审;博雅优秀学生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