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广东省大学生办理港澳通行证 广州大学生港澳通行证签注 非广州户口办理港澳通行证
法律分析:可以。大学生可以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卜毕芹地办理港澳通行证,也可以在当地的派出所的出入境管理局办理。
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第五条 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定居,实行定额审批准的办法,以利于维护和保持香港和澳门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型毕定。
第六条 内地公数春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1、可先在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网上预受理处进行预约
2、需要携带的证件是身份证、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和相关身份证明(广州户籍提供户口簿,非广州籍提供其它证明)
3、可根据时间和距离选择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或者南沙分局出入境办证信饥大厅办理
非广州籍的几种人员也可以在广州办理出入境业滑猜返务:
1. 持本市有效居住证人员;
2. 在本市高等院校在读的全日制非本市户籍大学生;
3. 本市户籍人员及就业人员的外省户籍年满60周岁父母或未满16周岁子女;
4. 本市高等院校在读的全日制大学生的外省户籍年满60周岁父母或未满16周岁子女。兆基
5. 省内非广州市户籍居民;
6. 广州市户籍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
港澳通行证顾名思义就是去港澳需要用到的通行证,经常去盯梁那边出差或者是经常旅游的朋友们肯定是知道这个东西的,本篇小编就来跟大家说一说怎么办理。
广州港澳通行证怎么办理
办理条件
1、旅游
团队旅游
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个人旅游
广州户籍居民;或者在本市最近连续一年以上缴纳养老保险的并持有广州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登记备案人员除外);在本市高等院校在读的全日制非本市户籍大学生。
省内户籍跨市办证人员条件:
持有本地一年以上居住证人员,可办理类型:港澳个人游、团队游。
免居住证情形:16岁以下、60岁以上、报备国家工作人员、持本省签发的港澳通行证再签。
2、探亲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就业的亲属(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申请人配偶及未满十八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
持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在港澳工作的国家外派干部的内地亲属,属于探亲受理范围。
3、商务
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
“单位”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
申请3个月或者1年多次商务签注,所在单位须事先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凯念运案。此外,还包括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驾驶往返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专用交通人员等需赴港澳商务人员。
4、逗留
经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居留的人员及其亲属。
5、其他
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因私申请往来港澳地区。
办理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1份(原件)
2、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mm,头部宽度:21-24
mm)1张,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提交照片1张。(原件)
3、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的原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人员),提交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现役军人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提出申请;
5、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一方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除正常需要提交以上材料外,办理以下不同证件还需提交相应的材料:
探亲
须交验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以及被探望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
商务
需提交申请人所属单位《关于同意高凯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函件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名须与备案单位信息一致;《往来港澳商务报备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驾驶专用机动车往返内地与港澳的,提交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签发的有效《广东省公安厅车辆及驾驶员轿车入出境批准通知书》,通知书所载承办单位须与备案单位一致;
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交半年以上(含半年)或长期有效居住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其他
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单位的赴香港证明。
逗留
(1)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证件。
(2)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
(3)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
(4)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
(5)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还须提交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
6、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7、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交验原件;户口簿复印件。
(2)非本市户籍的就业人员提交有效的广州居住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非本市户籍的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提交学生证及复印件;
(4)其余所需材料参照本市户籍居民的标准执行。
办理流程
1、网上预约。
2、前台面见、验核材料。申请人按照网上申请时的预约时间和地点,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验核申请材料并缴费。
3、领取证件。申请人可选择邮寄、或到递交申请材料的出入境办证大厅领取。
办理地点
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地址:越秀区解放南路155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广州各区出入境办证管理处地址和办公时间
办理时限:
1、首次申请、换发、遗失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10个工作日;
2、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7个工作日;
3、非本市户籍人员:自公安机关受理申请材料后30日内签发;
注: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80元/本;
一次有效签注:15元/项,二次有效签注:40元/项;多次有效签注:1年以下(含1年)100元;1年以上(不含1年)—2年以下(含2年)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