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西南财经大学招生简章研究生 西南财经大学复试公平吗 西南财经大学艺术生招生简章 西南财经大学2023招生 西南财经大学有艺术生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 西南财经大学 。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 西南财经大学 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西南财经大学 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学校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生工作部(处)组成。学生工作部(处)仿凳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和学校相关规定;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拟订学校招生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西南财经大学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七条西南财经大学 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西南财经大学 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我校生源结构、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解决实行平行志愿省份进档且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录取。
第九条 录取原则
1.学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不超过105%;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不超过120%。
2.学校对进档考生采用“分数级差法”确定专业,各专业志愿间的分数级差依次为“3分、2分、1分、0分、0分”。当等效基准分(投档成绩减去专业级差后的分数)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再次排序。掘慧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备散旅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中外合作办学的工商管理类(会计学)专业只录取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
3.我校在江苏省录取时,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AB,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2B。其他特殊类型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安排专业。各专业优先将第一专业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按照高考总分从高到低依序录取;各专业在第一专业志愿没有录取满额的情况下,再将第二专业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须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者)按照高考总分从高到低依序录取,以此类推。
4.报考双语实验班以及英语、商务英语、中外合作办学的工商管理类(会计学)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办组织英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我校开设的双语实验班、国防生以及信息管理与信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英语、商务英语、中外合作办学的工商管理类(会计学)等专业,学习期间部分课程将采用英语授课。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应当谨慎填报以上专业。
5.我校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定向招收和培养国防生,只招收年龄在17至20周岁(截至入学当年8月31日)、英语语种、军检合格的男性高中毕业生,应往届均可报考,在提前批次录取。
6.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我校制订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7.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四川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二条 我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zb.swufe.edu.cn/,咨询电话:(028)87092355,传真:(028)8709291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28)87092232。
第十三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于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 西南财经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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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名条件:
(一)统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薯判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戚宴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四个高手银条件:
A.相关专业专科毕业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
B.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其他语种参照英语要求办理)等级四级考试;
C.有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不低于3000字);
D.通过本专业国家自学考试本科段主干课程8门以上。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大学专科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法律硕士(J.M)联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者;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毕业后两年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以下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日期:
报名日期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yz.chsi.com.cn(公网)
http://yz.chsi.cn()
四、报名地点:
参加统考和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在当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点报名;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的考生网报时报名点只能选择‘西南财经大学’,现场确认也在西南财经大学。
五、报名手续:
200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将实行网上报名,具体办法及报考手续请参看我校研究生部主页的相关内容。
六、招生计划:
2009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500名(未包含推荐免试生人数)。
特别说明:本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包括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学校及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七、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教育部统一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三)初试考试科目: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为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为综合能力和外国语。各科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政治理论和外国语满分100分,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满分各150分。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四)初试考试方式:各科目均为笔试。
(五)复试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复试笔试科目请看《西南财经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八、资格审查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中进行,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在入学时检查毕业证书)。
九、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进行体格检查,凡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录取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本人素质以及身体健康情况确定录取名单。
十一、就业
录取为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的考生,毕业后只能回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非定向和自筹经费考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十二、其他
1.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将选定的考试科目代码填写清楚,否则由学校指定考试科目。
2.各专业推荐的参考书,均以最新版本为准,仅供参考,考试范围可不受参考书限制。
3.2009年硕士研究生收费问题依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4.我校2009年继续实行硕博连读。
5.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外西光华村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邮编:610074
联系电话:(028)8735224487352887(传真)
联系人:郑老师李老师吕老师
网址:http//graduate.swufe.edu.cn
E-mail:yzb@swufe.edu.cn
2021西南财经大学考研报考条件包括:健康的拥护党领导的好公民;大学本科毕业春御生、高职高专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硕士和博士需要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同时,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确指示,明确2021考研报名条件如下:
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首慎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各院校具体要求会根据学校招生专业有所不同,具体可参考【2021西南财经大学招生简章公告】
注:有关教育部公布的2021考研报考条件更多扒芹岩详细内容可查看【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家和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
(一)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组)招生工作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由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教务处和纪检监察办公吵唯握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组)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工作。
二、报名条件
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业成绩优秀、艺术特长突出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并取得艺术专业全国(省)业余考级水平证书的学生或获地(市)级以上专业奖项的考生。其中中学阶段参加过地市级(含)以上大型演出活动、器乐类有乐队经验的考生优先(需附学校证明等)。包括以下艺术种类:西洋乐、民乐、声乐、舞蹈、主持、书画。(备注:不招收钢琴、吉他类特长生)
(一)报名方式
申请者按照如下步骤报名:
1、“西南财经大学网上报名”http://xwxx.swufe.edu.cn/zzzs/注册后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
2、在“网上报名”中打印《西南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申请表(艺术特长生组)》,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考级证书或获奖复印件,按照以下要求返回我校。
3、请将报名材料装订成册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请不要以其它方式邮寄)的方式寄至我校,截止日期2011年12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申请材料山逗一律不退还。
收件单位:西南财经大学校团委
收件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西南财经大学学生活动中心305团委办公室;邮编:611130;请在信封显著位置注明“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组)申请材料”字样。
三、考核办法
考核包括笔试与艺术专项测试,笔试为学校自主招生笔试考试,相关情况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发布。
艺术专项测试具体详见附件(附后)。
四、工作程序
(一)初审
学校将组织相关老师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结合学校艺术升庆团建设及各艺术类别的实际需要,确定参加测试考生名单。
(二)缴费
通过初审的考生,收费方式和标准将另行通知。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要求贴本人照片后,由所在中学在照片处盖骑缝章。
参加测试时必须带上此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准考证上交学校,存档备查。
(四)抽签
时间安排待定,另行通知。
书画类考生统一考试,不参加抽签。
(五)测试
测试时间:2月25、26日
注意事项:参加测试时请各位考生带上准考证(需贴照片,所在中学盖骑缝章),身份证原件、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备查。
(六)确定入选资格
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组)招生工作小组将根据测试结果,拟定预选名单,报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形成自主招生(艺术组)预录取名单。
(七)公示
入选我校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组)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各省级招办信息、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五、录取要求
(一)高考院校志愿填报要求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须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考,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须在平行志愿A位置填报我校;设置了自主选拔录取填报批次的省份,按照其省级招办统一要求执行。
(二)录取条件
入选考生高考总分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最低分数控制线(即重点分数线)以上,体检合格,经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审核同意,我校将予以录取。
六、监督机制
(一)申请人应严格遵循“诚信”原则如实提供个人各项材料和情况,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录取资格。
(二)申请人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推荐申请者,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所在中学接到入选名单后应在校内公示两周以上。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我校拒绝接收该中学推荐材料三年。
(三)我校将聘请国内专业艺术团体的专家和高校艺术专业教师组建我校艺术专项测试专家库,每年测试前由学校随机抽取组成当年测评考核小组。
(四)广大考生和家长可通过我校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和相关新闻媒体对我校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组)工作进行监督。
(五)学校招生监察领导小组全程参与选拔工作,一旦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将严肃处理。
七、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02887092912
八、联系方式
1、校团委办公室电话:(028)87092098;(028)87092751
2、校团委邮箱:swufeyishu@163.com
3、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28)87092355
4、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b.swufe.edu.cn/
九、附则
本办法由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和校团委负责解释。
西南财经大学
2011年12月
2009年各高校自主招生、保送生方案陆续出炉,巨人高搜集整理了西南财经大学2009年保送生招生简章,以便考生及家长阅读。以下为招生简章内容:
为进一步做好保送生招生工作,全面落实教育部“阳光毁庆工程”相关要求,根据教育部招收保送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规定具有保送生资格,经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并按照我校规定的申请办法提交有关材料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程序
申请者按照如下流程报名:
(一)我校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zb.swufe.edu.cn)“网上报名”(yx.swufe.edu.cn/zsxt/),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二)在“网上报名”中打印《西南财经大学保送生申请表》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并附上相关证书复印件、身份证(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 复印件、体检表(县级以上医院),按照以下要求返回我校。
请将报名材料装订成册以特快专递(EMS,请不要以其它方式邮寄)的方式寄至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工作部(处)招生办公室,截止日期 2009年 12月20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收件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诚园C106;邮编:611130;咨询电话(传真):028-87092355。请在信封显著位置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字样。坦歼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三、考核录取
(一)初审
学校将组织相关老师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通过我校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初审合格者名单。
(二)测试
(1)测试方式:学生来我校接受笔试和面试
(2)测试内容:a、笔试:英语、数学(分文科和理科)、综合科(分为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主要包含财经基础知识、社会常识、时事政治、写作能力等方面的知识)
b、面试:面试主要考核综合素质主要考核思想素质、财经认知、心理素质、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表现等。
(3)测试时间: 初定2009年1月上旬
测试地点:西南财经大学光华校区光华楼裙楼
注意事项:(1)参加测试时请各位考生带上身份证(或户口本)、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备查。
(2)按收费许可证川价费[2007]98号文件,学校向考生收取报名考试费:80元/人。
(三)确定拟录取名单
测试合格后,根据测试结果初步确定保送生人选名单,报学校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最后确定保送生预录人选名单。
(四)复审
我校将在教育部公示的保送生资格名单让余冲中复审预录人选的保送资格,未在公布名单内的学生,我校不予录取。
(五)录取
复审合格者,我校将按有关规定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六)专业确定
综合考察学生获奖情况、高中期间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等情况,结合我校测试成绩及学生专业志愿确定学生的专业。我校在尊重保送生专业志愿的同时,可根据学校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对报送生录取专业作适当调整。
四、监督机制
(一)为确保我校保送生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学生进行全面审核和对保送生选拔过程进行监督。
(二)保送生预录人选须由考生所在中学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录取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五、本实施办法由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 87092355
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