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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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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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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2023年e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深空网根据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发布的《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E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整理了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2023年EMBA招生的相关信息,仅供各位参考。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或“我院”)作为新中国第一个培养财政金融高级人才的基地,为新中国财政金融学科的建立与发展做出了开拓性贡献,被誉为“中国财政金融高等教育领域的领头雁”。学院汇集了我国财政金融学科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早在1988年,财政学、金融学(货币银行学)即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并多次蝉联国家级重点学科。以财政学、金融学为骨干的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在多次评估中连续排名全国第一,2017年成功入选“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财金学院金融EMBA创办于2007年,是国内首创、师资力量一流、以金融为特色的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项目,本着“融师、融智、融天下”的办学理念,为高级金融管理人员学习先进的金融管理理论和思想,提升个人素质、拓展精英人脉,提供了一个广阔的。金融EMBA项目设置了金融综合(证券投资)、金融科技两个专业方向,充分满足新时代金融管理人才的升级需求。通过与英国剑桥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芝加哥大学等世界一流大学的深度合作,为培养能够在东西方两个文化自由漫步的高级金融管理人才奠定了雄厚基础。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的步伐,努力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中旦世,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2023年继续招收工商管理硕士(E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为:125100。

    2023年硕士专业目录,实际招生规模由学校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并结合各专业生源状况最终确定。学习形卖肢式为非全日制,招收类别为定向就业。

    一、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迟段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pgs.ruc.edu.cn)查询有关信息公告。考生也可通过微信搜索公众号“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或“rucyzb”订阅我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订阅号)发布的信息。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查询初试成绩,通过“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复试通知等材料。

    我校将严格执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http://www.moe.gov.cn公开)。

    二、考试形式

    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业并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以学校规定的报到日为准),下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并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须同时符合(5)所述条件。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须同时符合(5)所述条件。

    (4)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对按以上(2)或(3)条件报考的考生,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或其他语种相应级别水平;

    ②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

    (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程序

    (一)提前批面试报名

    人大财政金融学院EMBA项目中心网站

    ,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完成并提交报名资料。中心将专家评审申请材料,对完成报名资料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估,对合格者给予提前批面试资格并组织面试。面试后获得条件录取资格的考生,需要参加每年12月底举行的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

    未参加提前批面试的考生,亦可直接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照报考点要求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选择

    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须具有在京户籍或者报名当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疫情期间缓缴的保险,按北京市缓缴政策执行),有关具体要求详见报考点公告。

    2.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pgs.ruc.edu.cn)和“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考单位:10002中国人民大学;

    报考院系所名称:112财政金融学院(EMBA);

    报考专业:125100(专业学位)工商管理;

    研究方向:01金融综合(证券投资)、02金融科技。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外语能力、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考生报考时应注意查看招生专业要求,招生专业目录中凡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均设有备注“仅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研究方向,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报名时间注意选择报考专用方向。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9)我校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我校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3.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等自行确定并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研招网”并及时查看报考点关于网上确认的通知。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上述证件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如发现伪造,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3)根据报考点要求,提供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证明等相关材料。

    (4)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报考点在网上确认时核验。

    (5)在校研究生在读学生报考,网上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6)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身份信息必须同报考时填报的身份信息(含报考使用学历的身份信息)一致;考生身份信息变更的,须向报考点和我校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相关证明。否则不予确认。

    (7)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8)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9)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及录取阶段不得更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0)考生因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导致无法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按照报考点要求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

    (11)在职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试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1)我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研招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注意留存电子版和纸质版准考证复试时备用)。

    六、考试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要求提前自行准备,带入考场后,应接受监考人员检查。

    3.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4.初试地点:

    考生须按照报考点要求,在报考点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具体考试地点请届时参见《准考证》上说明。

    5.初试科目:

    管理类综合能力(200分)、英语(二)(100分)。

    6.初试成绩查询:

    考生于初试结束后,关注“研招网”和“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的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自行查询。

    7.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考生应当遵守我校和报考点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规定,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9.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

    1.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复试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我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并提前公布。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信息发布

    考生可于2023年2月下旬“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并我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请进入复试的考生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

    自行支付复试费并复试通知。

    3.复试时间

    2023年3月上旬,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或我院网站。

    4.复试地点

    具体复试地点将根据2023年3月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安排,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或我院网站。考生应当遵守我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规定,否则不得参加复试考核。

    5.复试基本要求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自行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对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对报考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含援藏计划)以及各类专项计划考生提出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6.复试内容:

    报考我校财政金融学院工商管理硕士(EMB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复试内容如下:

    (1)参加我院组织的提前批面试并获通过的考生,在复试环节将考察以下科目:

    ①思想政治理论

    (2)未参加我院组织的提前批面试或参加提前批面试但未获通过的考生,在复试环节将考察以下科目:

    ①思想政治理论

    ②专业课和综合素质

    ③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

    7.复试时须提交的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有效期内的学历学籍核验结果

    ③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章)

    ④工作简历证明(须包含符合报考条件的工作年限证明,并加盖出具单位的人事章或公章)

    ⑤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提交一篇一万字以上相当于学士学位论文水平的论文(经济学、管理学类)或三篇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经济学、管理学类)。

    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我校不予复试、录取。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复试时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我院在复试时核验。

    8.我院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三)调剂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充分了解我校(含各院、系)的调剂办法等招生信息,并按照调剂公告要求填报调剂志愿。

    2.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复试及录取。

    七、录取程序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3.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对于全日制、非全日制的界定和管理,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4.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5.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通知拟录取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6.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7.在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在境外接受高等教育但不能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8.对符合要求的拟录取考生,我校将于2023年6月下旬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学习年限、授课方式、培养校区及住宿情况

    学习形式:非全日制学习、中文授课。

    基本学制:2年。

    培养校区:北京中关村校区,学校不提供住宿。

    授课方式:中文授课,两种上课方式供选择:

    1.每月一次,周四到周日,集中4天授课。

    2.每月两次,均为周六周日,共计4天授课。

    九、学费及奖助办法

    1.基本学习年限内,23万元/生·学年。

    2.目前我院暂无对“非全日制”学生提供奖助学金等政策。

    十、信息公示

    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在考生报名、初试、复试(含调剂)和录取等各个工作阶段,通过“研招网”和“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时组织信息公示。

    十一、其他

    1.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全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3.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就读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4.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5.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6.入学报到时,我院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7.考生应当遵守我校以及报考点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规定,不遵守相关规定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我校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2023年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中国人民大学招收2011年全日制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论坛) 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论坛) 教育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的步伐,努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积极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紧缺型人才,尤其为长三角地区提供高水平、国际性的高等教育人才,为长三角地区的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持,我校2011年继续招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为:035102。

    我校2011年拟招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90人(其中含推荐免试生40人)。招生类别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招生对象为应届生或往届生。

    一、专业介绍

    为培养应用型高层次法律人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者念部、司法部于1996年开始设置和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中国人民大学为首批招生单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监督以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实际部门培养德才兼备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和管理人才。

    二、我校实行网上招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

    网上招生包括网上报名、网上书面《准考证》(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网上查询初试成绩、网上调剂录取等。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初试成绩通知》、首灶困《复试通知》等,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报名时外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

    ②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一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相当于学士水平的三篇文章。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者,须在报名前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硕士生;或已辩腊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侦查学专业毕业生也不得报考),否则不予录取。

    6、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7、党校学历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8、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9、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10、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2年。户口关系迁至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学习、培养和日常生活均在我校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在苏州工业园独墅湖高等教育区,具体情况详见《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学习生活指南》。

    毕业生可在全国范围就业,尤其可以依托长三角地区活跃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就业。

    五、报名流程

    (一)核准个人身份信息

    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

    (二)网上报名

    10月份(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所有考生在教育部网报网上报名,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还须网上支付报名费。

    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三)现场照相、确认信息

    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0-14日)到报名点进行电子照相、信息确认。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截至2011年硕士生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军官证)、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我校公共教学一楼1101教室进行电子照相及报名信息确认;在京外地区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当地省、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

    考生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四)获取准考证

    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于考试前一个月(具体时间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自行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网站(pgs.ruc.edu.cn)打印书面《准考证》,规定时间内不书面《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在京外地区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的准考证将由我校寄发,请考生务必准确填写本人的通信地址及邮编。

    六、考试方式:

    1、参加全国2011年法律硕士(法学)联考;

    2“联考”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七、初试科目:

    1、全国统考:(1)10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2)201-英语(论坛)一或203日语(100分)

    2、全国联考:(3)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类,含刑法、民法)(150分)、(4)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类,含法学基础理论、宪法、中国法制史)(150分)

    具体考试科目以日后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八、初试日期:

    2011年1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九、初试地点:

    北京考区:中国人民大学

    外埠考区:在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考点。

    十、复试与体检

    我校于2011年3月在网上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科目,考生在法学院网站查询是否进入我校复试名单,并自行从研究生院网站《复试通知》,凭《复试通知》、《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到中国人民大学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笔试科目专业综合课(含刑法、民法、法学基础理论、宪法、中国法制史)、外语;面试科目含专业素质、外语及综合素质。复试具体实施办法及安排届时在法学院网站公布。

    应届考生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

    2、学生证原件(入学年份为2007年,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非应届考生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十一、录取

    根据我校确定的录取标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根据学校规定,拟录取的考生须按规定签订协议书、交纳学费,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协议书由我校委托学院签发给考生。研究生不享受基本生活补助。学校设立专项奖励金鼓励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从事科研创新,全面提高培养质量。对于特别优秀的推免生和统考生,将提供奖学金,第二、三学年根据学习成绩等综合情况,评定奖学金。

    十二、网上向外校调剂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收法律硕士(法学)的高校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考生在通过教育部网上调剂后还须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提交申请调剂信息,包括调往学校、专业等,我校将按考生的申请寄转报考材料。

    十三、新生入学

    录取的硕士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报到入学。

    十四、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十五、招生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咨询电话:(010)82509050

    法学院网址: www.law.ruc.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邮政编码:100872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0512)62605228

    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网址:pgs.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

    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二○一○年七月

    2023年人大研究生录取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2023年emb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深空网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发布的《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E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整理了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2023年EMBA招生的相关信息,仅供各位参考。

    商学院的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工厂管理系、贸易系、簿记核算和财政信贷教研室,是新中国工商管理教育的奠基者。经过70余年的发展,学院为企业和政府机关培养了大批专业的经济管理人才;为中国的高校培养了大量师资;开设了许多新的教育项目;开辟了许多新的研究领域;编写的教科书在国内高校广泛使用;为政府决策和企业发展积极进言献策,是中国管理教育的重要开创者。

    学院现设财务与金融系、管理科学与工程系、会计系、贸易经济系、企业管理系、市场营销系、组织与人力资源系7个系。商学院师资力量完备,结构整齐,教学科研实力雄厚。商学院拥有工商管理国家重点一级学科以及企业管理、产业经济学和会计学3个国家重点二级学科羡扰搏,囊括了工商管理学科中从本科到博士的所有学位和培养项目,现拥有8个博士点、9个硕士点、5个专业硕士项目和8个本科专业方向,学科综合实力在国内高校中名列前茅。2012年,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学科(商学院)在教育部第三轮一级学科评估中名列全国第一;2017年,在第四轮一级学科评估中获评A+级(最高等级)。2017年,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学科(商学院)入选首轮“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2022年,以优异成绩继续入选第二轮建设名单。

    人大商学院是国内最早开办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以下简称EMBA)专业学位教育的商学院之一。EMBA项目的创办历史始于1998年,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管理学院(UB)与人大商学院合办的EMBA项李差目正式启动,揭开了中国EMBA教育的序幕。2002年,中国人民大学成为教育部首批获准开办中文EMBA的院校之一。经过20余年的发展,EMBA项目不断推进教学理念和模式变革,“坚持回归教育本质”,为国家各行各业培养了大批优秀的高管人才。

    人大商学院EMBA项目以建立“扎根中国本土实践、具有全球视野”组织领袖的、创立“建构知识、分享经验、实现价值”的网络、造就全球经济舞台的中国栋梁为使命。扎根中国实践,以学习者为中心,聚焦整合领导力,采用多种教学法,培养最懂中国管理,有社会担当和全球视野的领袖人才。依托“IMPACT整合领导力课程体系”,以学习者为中心,采用建构主义教学方法,运用课堂学习、案例学习、行动学习、实景学习等方式,帮助学习者进行经验重构、思维优化、境界提升和知行合一。通过综合学习、反思方法、优化等路径,深嵌中国本土管理学重镇人民大学土壤,助力学习者“见自己、见他人、见天地”。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2023年继续招收工商管理硕士(EMBA)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为:125100。

    2023年硕士专业目录,实际招生规模由学校根据国家正式下兄祥达招生计划数并结合各专业生源状况最终确定。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招收类别为定向就业。

    一、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pgs.ruc.edu.cn)查询有关信息公告。考生也可通过微信搜索公众号“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或“rucyzb”订阅我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订阅号)发布的信息。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查询初试成绩,通过“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复试通知等材料。

    我校将严格执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http://www.moe.gov.cn公开)。

    二、考试形式

    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方式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毕业后有3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须同时符合(5)所述条件;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须同时符合(5)所述条件;

    (4)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对按以上(2)或(3)条件报考的考生,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报名时英语能力达到相当于国家四级水平或其他语种相应级别水平;

    ②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

    (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程序

    (一)面试报名

    考生可人大商学院EMBA项目中心

    “在线申请”,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申请材料,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申请材料,择优给予提前批面试资格并组织面试。面试后获得条件录取资格的考生,需要参加2022年12月底举行的全国联考。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选择

    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须具有在京户籍或者报名当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疫情期间缓缴的保险,按北京市缓缴政策执行),有关具体要求详见报考点公告。

    2.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pgs.ruc.edu.cn)和“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外语能力、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考生报考时应注意查看招生专业要求,招生专业目录中凡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均设有备注“仅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研究方向,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报名时间注意选择报考专用方向。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9)我校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我校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3.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等自行确定并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研招网”并及时查看报考点关于网上确认的通知。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上述证件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如发现伪造,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3)根据报考点要求,提供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证明等相关材料。

    (4)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报考点在网上确认时核验。

    (5)在校研究生报考,网上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6)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身份信息必须同报考时填报的身份信息(含报考使用学历的身份信息)一致;考生身份信息变更的,须向报考点和我校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相关证明。否则不予确认。

    (7)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8)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9)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及录取阶段不得更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0)考生因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导致无法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按照报考点要求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

    (11)在职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试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我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研招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注意留存电子版和纸质版准考证复试时备用)。

    六、考试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要求提前自行准备,带入考场后,应接受监考人员检查。

    3.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4.初试地点:

    考生须按照报考点要求,在报考点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具体考试地点请届时参见《准考证》上说明。

    5.初试科目:管理类综合能力(200分)、英语(二)(100分)

    6.初试成绩查询:

    考生于初试结束后,关注“研招网”和“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的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自行查询。

    7.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考生应当遵守我校和报考点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规定,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9.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

    1.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信息发布

    考生可于2023年2月下旬“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并报考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请进入复试的考生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

    自行支付复试费并复试通知。

    3.复试时间

    2023年3月上旬,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或人大商学院EMBA项目中心。

    4.复试地点

    具体复试地点将根据2023年3月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安排,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或人大商学院EMBA项目中心。考生应当遵守我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规定,否则不得参加复试考核。

    5.复试基本要求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自行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6.复试内容

    报考我校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EMB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复试内容如下:

    ①综合素质面试

    ②英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

    ③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7.复试时须提交的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有效期内的学历学籍核验结果

    ②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章)

    ③工作简历证明(须包含符合报考条件的工作年限证明,并加盖出具单位的人事章或公章)

    ④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提交一篇一万字以上相当于学士学位论文水平的论文(经济学、管理学类)或三篇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经济学、管理学类)。

    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我校不予复试、录取。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复试时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学院在复试时核验。

    8.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三)调剂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应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充分了解我校(含各院、系)的调剂办法等招生信息,并按照调剂公告要求填报调剂志愿。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复试及录取。

    七、录取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对于全日制、非全日制的界定和管理,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通知拟录取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在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境外接受高等教育但不能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对符合要求的拟录取考生,我校将于2023年6月下旬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学习年限、学习形式、培养校区和住宿情况

    1.基本学制:2年

    2.学习形式:非全日制学习,中文授课

    3.培养校区:中国人民大学北京中关村校区

    4.住宿安排:学校不安排宿舍

    九、学费标准

    基本学制2年,基本学制内,26.5万元/生·学年

    十、信息公示

    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在考生报名、初试、复试(含调剂)和录取等各个工作阶段,通过“研招网”和“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时组织信息公示。

    十一、其他

    (一)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全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三)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就读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四)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五)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入学报到时,我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七)考生应当遵守我校以及报考点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规定,不遵守相关规定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我校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八)因疫情防控政策等影响,部分课程可能采取线上、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授课方式,我校将依据疫情防控政策的变化对授课方式做相应调整。

    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电话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简称研招办)

    负责组织实施中国人民大学的旁数研究生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方法,和市招办的补充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必要的实施细则; (二)根据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制定本单位的分学科、专业的招生方案; (三)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四)组织考生的报名工作; (五)组织命题、考试、评卷、体检、签协议和录取工作; (六)组织对拟录取研究生的思想政治、业务和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 (七)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八)接受考生的申诉,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处理招生中的遗留问题; (九)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 (十)配备专人负责具体招生工作,并组织对招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培训。

    培养管理办公室(相当于本科的教务处)

    各种规章制定和政策草拟及协调;完成上级管理机关布置的各种信息和统计报表; 各层次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的组织制订和执行管理;研究生教师编制的测算;研究生运猛首教师业绩考核的审查复核;导师工作管理;教学秩序管理 (包括课堂巡视和教学督导员管理);培养环节管理( 包括每个人综合考试、开题报告等的事前审批和事后备案);课程管理;考试管理; 各种成绩管理(含硕士生、博士生、旁听生、进修生等的各种考试成绩、重修成绩的和确认);学历证书的颁发和电子注册;教学大纲和教材管理(教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研究生公费、自费出国管理;与学习有关的学籍管理(包括各种奖、惩);研究生兼任导师助教,助研的管理;各种调研、监督、检查、评估;编发教学工作和教务管理简报;编发博士生科研成果通报;组织对研究生教务秘书的培训。知辩

    学位办公室(简称学位办)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会议和各种日常事务;各种有关规章的制定和政策协调;完成上级管理机关布置的各种信息和统计报表; 硕士点、 博士点的申报、检查、评估;组织导师的遴选工作;重点学科点的申报、评估;各类学生(本科生、成人教育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者) 申请学位的资格审定; 答辩委员会和各种答辩程序的审批、办理答辩事宜、核发答辩材料;学位信息报盘管理;研究生科技档案的监督、检查和归档工作管理;颁发学位证书,组织学位授予;组织优秀论文的评选上报 (定期);组织对教务秘书的培训。

    综合管理办公室

    审核各学院举办研究生课程班(进修班、研修班)计划、招生简章、协议等,组织上报北京市学位办,办理开班手续;审核学院结算报告,办理学员信息注册等手续;研究生课程班学员档案管理、结业证书管理;审核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办理资格证;组织学校题库课程考试(每学期一次)、评卷、成绩录入和成绩发布等;审核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答辩前材料;承担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水平考试(外语、学科综合)北京考点的报名、考试工作,以及全国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评卷工作;组织在校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工作;“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管理工作;博士生导师科研注资管理;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评审和结项管理;研究生科技档案的整理、装订、编目和归档工作;组织对教务秘书的培训。

    研究生院行政办公室(简称“院办”)

    负责研究生院内部日常行政、财务、人事、财产物资管理;信件、文件的收发,文书档案管理;印信的管理与使用,安全保卫;对外接待与联络,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国人民大学算不算顶尖

    2017考研学习集中营: 389812479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考生,猎考考研特别搜集整理了北京市各院校研招办联系方式。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猎考考研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北京地区

    联系方式

    清华大学

    电话: ********

    地址: 北京海淀区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 100084

    传真: ********

    Email:********.cn

    各院系研招办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

    电话: ********

    地址: 北京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红二楼2101室2102室2106室

    邮编: 100871

    邮箱: Email: ********

    各院系研招办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

    电话: ********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59 号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 100872

    邮箱: ********

    传真: ********

    各院系研招办联系方式

    北京交通大学

    电话: ********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

    邮编: 100044

    传真: ********

    各院系研招办联系方式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电话: ********(语音电话) ********、82314369(学历硕士) ********(学历博士) ********(专业学位硕士(单证)、课程代培、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考研成绩查询电话:********(语音电话)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北航行政办公楼东配楼二层

    邮编: 100191

    邮箱: ********

    传真: ********

    各院系研招办联系方式

    北京师范大学

    电话: ********

    地址: 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前主楼A212

    邮编: 100875

    邮箱: ********

    传真: ********

    各院系研招办联系方式

    中央财经大学

    地址:北京市辩罩腔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办公楼三、四层研招办

    邮编:100081

    电话:********

    传真:********

    各院系研招办联系方式

    北京邮电大学

    电话: ********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十号

    邮编: 100876

    邮箱: ********

    传真: ********

    各院系研招办联系方式

    中国传媒大学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中国传媒大学北院44号楼五层(邮编:100024)

    电话:(010)65779227、65779702

    传真:(010)65768805

    Email:********

    北京化工大学

    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40号信箱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203室)

    邮编:100029

    电话:********

    Email:********.cn

    联系人:研招办主任靳慧

    北京理工大学

    电话: ********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5号北京理工大学研招办

    邮编: 100081

    邮箱: ********

    中国政法大学

    电话: ********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邮编: 100088

    各院系联系方式

    中央民族大学

    电话: 68933922(Fax)/2902??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邮编: 100081

    邮箱: **************** />传真: 68933922(Fax)/2902

    各院系联系方式

    北京工业大学

    Email: ********

    联系电话:(010)67391600

    邮政编码 :100022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

    各院系研招办联系方式

    北京林业大学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

    邮政编码: 100083

    电 话: 62338380

    北京外国语大学

    通讯地址:北京外国语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89

    电话:010-88816246

    邮箱: ********.cn

    各院系联系方式

    北京科技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博士后公寓办公楼310

    邮编:100083

    电话:********、62333947

    各院系联系方式

    中国农业大携衫学

    电话: ********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邮编: 100083

    各院系联系方式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电话: (010)80798475

    地址: 北京德胜门外朱辛庄华北电力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闷厅

    邮编: 102206

    邮箱: ********

    传真: (010)80795820

    各院系研招办联系方式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电话: ********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

    邮编: 100029

    邮箱: ******** />传真: ********(fax)

    各院系研招办联系方式

    中国石油大学

    地址:北京昌平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邮编:102249

    电话:********

    Email:********

    各院系研招办联系方式

    北京体育大学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人:李静 电话:********

    邮箱: ****************

    装甲兵工程学院

    学院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杜家坎21号

    邮政编码100072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庞磊

    联系电话:********(民线)********(军线)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甲)19号

    邮编: 100049

    邮箱: ********

    传真: ******** ********

    联系电话:********

    北京大学医学部

    电话: (010)82802338或82802337

    地址: 北京市北京大学医学部研招办

    邮编: 100083

    邮箱: ********

    北京中医药大学

    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11号 电话:010-64286502

    邮政编码:100029

    邮箱: ********

    传真: (010)64286231

    首都医科大学

    电话: ********

    地址: 北京市 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

    邮编: 100054

    邮箱: ********

    首都师范大学

    电话: ********

    地址: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

    邮编: 100037

    邮箱: ********.cn

    传真: ********

    各院系研招办联系方式

    北京工商大学

    电话: ********,68987086,68984392

    地址: 北京市阜成路路33号

    邮编: 100037

    邮箱: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电话: ********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部综合办公室

    邮编: 100038

    邮箱: ********;

    传真: (010)83903102

    北京电影学院

    电话: 010-82048899转485

    地址: 北京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

    邮编: 100088

    邮箱: ********

    中央戏剧学院

    电话: ********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棉花胡同39号中央戏剧学院研究生部(北区)

    邮编: 100710

    北京物资学院

    电话: ********

    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西富河园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部

    邮编: 101149

    邮箱: ******** />传真: ********

    北京印刷学院

    电话: 60261222、60261063

    地址: 北京大兴黄村兴华北路25号

    邮编: 102600

    邮箱: ********

    传真: Fax:60261062

    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

    地址:北京海淀区民族大学南路5号

    邮编:100081

    电话:********

    传真:********

    电邮:******** 或 ********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275信箱73分箱

    邮政编码:102413

    联系人: 范崇民

    联系电话:(010)69357800

    传真:(010)69357008

    Email: ********.cn

    首都体育学院

    电话: ********

    地址: 北京市北三环西路11号

    邮编: 100088

    邮箱: mailto:********

    传真: F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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